管理办法如下: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
(1)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
(3)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浮筒),应当具备对外开放资格
(4)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具备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上一篇:上海电视台主持人
下一篇:天津中考满分
相关文章
网吧经营
09月06日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
经营冰淇淋店
经营汽车修理店
游戏城市
昆莱山
09月05日
最新文章
迪斯尼动画电影下载
女生玩的网络游戏
qq好友群发器
手谈围棋
怒火攻心
台电u盘无法格式化
热门文章
只若初见什么意思
共勉什么意思
饭怎么煮
财神方
食物手抄报英语
如何折钻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