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产妇坠楼事件初步调查结果是什么?
据9月8日凌晨报道,7日晚上,榆林市卫计局就“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事件公布了调查结果。8月31日,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榆林市委、市政府和省卫计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9月2日和5日两次调查的基础上,于9月7日又连夜展开进一步调查。事发现场经初步调查, 8月30日,产妇马某某入住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入院后经医院诊查,产妇各项体征正常,符合自然分娩指征,但B超显示胎儿头部偏大,存在难产风险,医生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但家属选择自然分娩并签字确认。31日10时许,该产妇进入待产室待产,产程、产图、产检结果显示产妇和胎儿各项指标均正常。17时50分起,该产妇因疼痛出现烦躁不安,情绪波动较大,两个多小时内先后多次走出待产室与家属交流,后由医务人员劝回。产妇第二次跪下20时许,医护人员发现该产妇从备用手术间窗口坠下,医院立即组织抢救,经抢救后仍无生命体征,经告知家属,家属同意放弃抢救,于21时25分宣布临床死亡。后经院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初步诊断为:院前呼吸心跳停止;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全身多处骨折;失血性休克;死胎。经警方勘查取证、调查走访,初步认定:死者马某某系跳楼自杀身亡,排除他杀。待产孕妇生前所住病房市专家组经过认真调查讨论,初步认为:该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此次产妇跳楼事件,暴露出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据了解,为妥善处理该事件,9月7日,榆林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榆林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绥德县政府、市卫计局、公安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调查组、舆情组、善后组3个工作小组,对坠亡事件依法、依纪、依规进行查处。目前,造成自杀的原因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善后工作组正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精心做好家属心理安抚等工作。等着继续看调查细节是什么。
榆林产妇坠楼有什么最新消息了?
榆林产妇坠楼前45分钟内发生了什么呢?有唯一目击者回忆了其中细节,一起来看看吧。2017年8月31日,产妇马茸茸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下称绥德院区)待产时,从分娩中心备用手术室跳楼身亡。监控视频显示,马茸茸坠楼时间是8月31日20时13分29秒,而马茸茸最后一次进入分娩中心的时间,则是19时27分40秒。马茸茸进入分娩中心至坠楼间的45分钟49秒内,到底发生了什么?马茸茸坠楼时,唯一目击者、绥德院区产科助产士刘丽告诉记者,她大约在19时30分到达待产室,当时待产室内有5名产妇,3名医护人员。因为当时有产妇出血,大家都很忙碌。刘丽回忆,大概在19时30分到40分,她开始接触马茸茸。当时,医生刚刚安慰完马茸茸,马情绪还算稳定,几分钟后,因为疼痛,马茸茸变得急躁不安,曾提出过要做剖腹产。刘丽说,她作为助产士只能反复安慰,马茸茸几次走出待产室,被劝回。期间,她陪马茸茸上过一次洗手间。此后,产房内有一位产妇出现紧急情况,许多护士帮忙进行处理,“就在这一瞬间,马茸茸就不见了”。按照刘丽的回忆,当时,医生李瑞琴到分娩中心外寻找,家属说没有看到马茸茸出来,大家便开始分头寻找。当刘丽推开备用手术室门时,发现窗户有个黑影,半个身子已在窗外,她健步冲到窗户前,只抓到了衣服……“当时彻底吓懵了,大脑一片空白,啥也不知道。当反应过来时,两腿还在颤抖,挣扎走出备用手术室后,才把情况告诉了同事,因为备用手术室没有开灯,根本没有看清楚到底是谁。”刘丽说。据绥德院区监控视频显示,20时31分30秒,两名医护人员出现在坠楼现场。刘丽告诉记者,是她叫了另外一位护士,下楼去查看情况,“到底用了多长时间,也记不清楚”。知情人告诉记者,20时36分42秒,救护车到达现场时,马茸茸已无生命体征。事发后不久,绥德县警方经勘查取证、调查走访,初步认定马茸茸系跳楼自杀身亡,排除他杀。9月3日,绥德院区发出声明,称马茸茸生产期间因疼痛烦躁不安,提出剖宫产建议,但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为此,马茸茸丈夫两度出面澄清,指控院方抹黑死者家属,一时间,谁是谁非,变得扑朔迷离。9月7日,榆林市官方公布初步调查结果,认为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官方表示,绥德院区产妇跳楼事件,暴露出了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据知情人透露,9月9日晚,绥德院区与马茸茸家属已初步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涉及补偿金额,内容之一是马茸茸家属不再接受媒体采访。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产妇坠楼身亡生命被舆论好?
在真相未明之时,舆论场就迅速集中火力进行道德谴责,也是一种对生命的冒犯。8月31日20时许,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一名26岁的产妇从该院5楼待产室备用手术室坠楼而亡。院方的《说明》声称,“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最终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新京报记者从绥德县公安局政工科了解到,该产妇系坠楼身亡,排除他杀。这是一起悲剧性事件,孕妇坠楼,一尸两命,旁人为之惊惧,亲人更是心碎难过。死者为大,逝者安息,应该说除了逝者的亲人和家属外,包括医院在内的“旁人”,都应该有一份基本的同情和恻隐之心,这是基于对逝者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敬畏。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自从涉事医院首发第一份《说明》以来,舆论的主要焦点,就基本集中于争论这起孕妇死亡事件中家属的责任大还是医院的责任大,而忽略了表达对生命的敬畏,以及对逝者及其亲人家属的尊重和同情。在各大社交媒体中,不乏对逝者家属、甚至逝者本人的戾气之言。相对孕妇的死亡,这股强大的“戾气”,同样让人心忧。原因很简单:这次孕妇坠楼事故,到目前为止,除了涉事医院的声音以及死者家属的意见外,并无最终的官方调查结论,但许多人已经迫不及待地在表达自己的偏见,以及由此偏见而生的莫名愤怒。什么是对死者的尊重,怎样是对生命的敬畏?其他不言,基本的一条,莫过于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谨言慎行。尤其是对于逝者死亡原因的判断,有关涉事方更是不应该轻率表达,否则就是对死者极大的不尊重。但可惜的是,作为救死扶伤的医院,也就是这次事故的涉事方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从最早的首份《说明》开始,就不够谨言慎行。作为主要涉事方的医院发了两次“说明”,认定孕妇是自杀,并且推断“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最终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同时把责任推给“家属不愿意接受剖宫产”。一时间,死者家属成为了舆论众矢之的,变成许多网友心目中逼死亲人的“人渣”典型。实际上,目前警方只是向媒体证实了“已排除他杀嫌疑,确认产妇马某系自杀死亡”,却并没有说明具体自杀的原因。换句话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最终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只是院方单方面的说辞和推断。医院为什么要急着发“声明”,我们不得而知。但如果对死者还有一点尊重,作为主要涉事方的医院,就不应该肆意猜测和想象,更不应该以此来为自己撇清责任。可叹的是,在医院的这份猜测性声明之后,舆论就几乎失控,处于撕裂状态。许多人已经吸纳了这个逻辑链条:家属逼着孕妇顺产,孕妇疼痛难忍,于是选择跳楼自杀。即使家属在舆论压力下多次澄清,似乎亦难以消除这种声音。事实未清楚之前,不论如何关注和表达,都应该有对逝者和生命本身的真正尊重。在真相未明之时,舆论场就迅速集中火力进行道德谴责,也是一种对生命的冒犯。在真相不清楚之前提醒大家请勿随意评论。
坠亡产妇事件有官方调查结论了吗?
据报道,8月31日20时许,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一名26岁的产妇从该院5楼待产室备用手术室坠楼而亡。院方的《说明》声称,“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最终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据了解,该产妇系坠楼身亡,排除他杀。这是一起悲剧性事件,孕妇坠楼,一尸两命,旁人为之惊惧,亲人更是心碎难过。死者为大,逝者安息,应该说除了逝者的亲人和家属外,包括医院在内的“旁人”,都应该有一份基本的同情和恻隐之心,这是基于对逝者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敬畏。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自从涉事医院首发第一份《说明》以来,舆论的主要焦点,就基本集中于争论这起孕妇死亡事件中家属的责任大还是医院的责任大,而忽略了表达对生命的敬畏,以及对逝者及其亲人家属的尊重和同情。在各大社交媒体中,不乏对逝者家属、甚至逝者本人的戾气之言。相对孕妇的死亡,这股强大的“戾气”,同样让人心忧。原因很简单:这次孕妇坠楼事故,到目前为止,除了涉事医院的声音以及死者家属的意见外,并无最终的官方调查结论,但许多人已经迫不及待地在表达自己的偏见,以及由此偏见而生的莫名愤怒。
产妇坠楼涉事医院2人被停职了吗?
9月11日上午,记者从榆林市绥德“8·31”孕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了解到,榆林市卫计局已于9月10日晚决定对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并责成医院即刻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8月31日,绥德孕妇马茸茸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待产期间坠楼身亡事件发生后,榆林市委、市政府和陕西省卫计委高度重视,成立了榆林市绥德“8·31”孕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初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于9月7日晚对外公布了孕妇坠楼事件初步调查结果,回应了社会和网络媒体的关切。随即,榆林市卫计、公安部门又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对坠楼事件展开深入调查,认为医院产房结构及其防护符合公共场所安全和消防要求,医院对孕妇的检查结果符合自然分娩规律指征,并履行了常规告知、家属签字同意选择自然分娩的相关手续,医院急诊科在孕妇坠楼后的抢救措施符合诊疗规范。经过认真分析,调查组认为这次孕妇坠楼事件,主观上反映出医院对孕妇的人文关怀和周到服务不够,另一方面客观上也反映出了医院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漏,主要有:一是未能落实紧急情况下人员调配制度,医护人员的配备不能满足紧急情况下工作需要;二是监护存在漏洞,医护人员对孕妇观察不够细致,病程记录不够完整,对孕妇的整体评估不够全面,与患者沟通交流不够;三是医疗安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如门禁制度、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和孕妇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为了强化医院管理,9月10日晚,榆林市卫计局已决定对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责成医院即刻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孕妇坠楼医院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被停职了吗?
今天(9月11日)上午,记者从榆林市绥德“8·31”孕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了解到,榆林市卫计局已于9月10日晚决定对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并责成医院即刻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8月31日,绥德孕妇马茸茸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待产期间坠楼身亡事件发生后,榆林市委、市政府和陕西省卫计委高度重视,成立了榆林市绥德“8·31”孕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初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于9月7日晚对外公布了孕妇坠楼事件初步调查结果,回应了社会和网络媒体的关切。随即,榆林市卫计、公安部门又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对坠楼事件展开深入调查,认为医院产房结构及其防护符合公共场所安全和消防要求,医院对孕妇的检查结果符合自然分娩规律指征,并履行了常规告知、家属签字同意选择自然分娩的相关手续,医院急诊科在孕妇坠楼后的抢救措施符合诊疗规范。经过认真分析,调查组认为这次孕妇坠楼事件,主观上反映出医院对孕妇的人文关怀和周到服务不够,另一方面客观上也反映出了医院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漏,主要有:一是未能落实紧急情况下人员调配制度,医护人员的配备不能满足紧急情况下工作需要;二是监护存在漏洞,医护人员对孕妇观察不够细致,病程记录不够完整,对孕妇的整体评估不够全面,与患者沟通交流不够;三是医疗安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如门禁制度、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和孕妇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为了强化医院管理,9月10日晚,榆林市卫计局已决定对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责成医院即刻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同时,榆林市将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妥善处理坠楼事件的善后事宜,精心做好家属心理安抚等工作,对坠亡事件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多一点责任心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一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只希望吸取教训,改进以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