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历代王朝顺序
英国历代王朝顺序为:诺曼王朝、金雀花王朝、兰开斯特王朝、约克王朝、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汉诺威王朝、温莎王朝。具体排序:1、诺曼王朝:1066至1154年;2、金雀花王朝:1154至1399年;3、兰开斯特王朝:1399至1464年;4、约克王朝:1461至1485年;5、都铎王朝:1485至1603年;6、斯图亚特王朝:1603至1649年,1660至1714年;7、汉诺威王朝:1714至1901年 ;8、温莎王朝:1910年至今。诺曼底王朝(House of Normandy,1066年-1154年)是英格兰的一个王朝,简称诺曼王朝。诺曼底王朝历经四位国王,统治时间由征服王威廉之后的1066年开始,直至1154年。第四任国王斯蒂芬死后他的表甥亨利二世继位,金雀花王朝的统治开始。金雀花王朝(House of Plantagenet),又名安茹王朝(House of Anjou)。王室家族是一个源于安茹的贵族,从12世纪起统治英格兰,首任英格兰国王是亨利二世。
英国王朝的顺序和国王及关系
诺曼王朝、安茹王朝、金雀花王朝等,在诺曼王朝里国王分为威廉一世、威廉二世、亨利一世等。历史年表是一种历史边界记录方式。英国历史年表是英国的纪年的史册,其历史从公元前2000年开始至今,但中间有其有历史的漏洞,就现有文献很难将英格兰历史完整的记述下来。诺曼王朝,威廉一世征服王,1028年9月-1087年9月9日,诺曼底公爵1035年-1087年、英格兰国王1066年-1087年在位。威廉二世·鲁弗斯约1056年~1100年8月2日,英格兰国王,由1087年到1100年在位。亨利一世1068年—1135年12月1日,英格兰诺曼底王朝国王1100年—1135年在位。斯蒂芬1096年~1154年10月25日,英格兰国王,由1135年到1154年在位。
汉诺威王朝
分类: 文化/艺术 >> 历史话题
解析:
汉诺威王朝(1714~1917)
Hanover,Houseof
统治英国的日耳曼血统王朝。1638年,不伦瑞克-卡伦堡-格丁根公国在德意志成立,首府为汉诺威。后改名为汉诺威公国。1692年,被定为选帝侯国,其公爵恩斯特·奥古斯特(1629~1698)娶巴拉丁选帝侯腓特烈之女、英王詹姆斯一世外孙女索菲娅为妻。他们的儿子乔治·路易与吕讷堡公爵的独生女结婚。1705年两公国合并称不伦瑞克-吕讷堡公国,汉诺威王朝的正式名称应为不伦瑞克-吕讷堡王朝。
1714年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女王安妮去世,依1701年的嗣位法,乔治·路易到英国即位称乔治一世,从而开始英国的汉诺威王朝。
这个王朝的前5个国王乔治一世、二世、三世、四世和威廉四世都兼领德意志的汉诺威公国。1837年威廉四世死后无子,而按汉诺威的继承法女子无权继承王位(1815年维也纳会议承认汉诺威为王国),因此,由其弟恩斯特·奥古斯特(1771~1851)继承汉诺威王国王位,而英王位则由其侄女维多利亚继承。
维多利亚与来自德国萨克塞-科堡及哥达诸侯国的艾伯特结婚,因此当他们的儿子艾伯特·爱德华在1901年继位(称爱德华七世)时,有人称汉诺威王朝为萨克塞-科堡及哥达王朝。
1910年乔治五世即位。1917年6月,他为了表示与臣民共同反对德国的决心,宣布凡有英国国籍而带德国贵族封号者一律改封为英国贵族;7月进而宣布放弃自己及家族的一切德国尊号,明文规定王室改姓温莎,故此后改称为温莎王朝。
coco163/zldq/H/H0437
汉诺威王朝(House of Hanover)
——是于1692-1866年间统治德国汉诺威地区和在1714-1901年间统治英国的王朝。
zh. *** /wiki/%E6%B1%89%E8%AF%BA%E5%A8%81%E7%8E%8B%E5%AE%A4
起源
汉诺威王朝是德国布伦瑞克王朝的分支之一,因此又称为不伦瑞克王朝汉诺威分支。汉诺威王朝和布伦瑞克王朝的前身,都是威尔芬王朝,祖先最早可以追溯到萨克森及巴伐利亚公爵狮子公爵亨利。而亨利的幼子威廉成为布伦瑞克-吕尼堡公爵(Duke of Brunswick-Lüneburg)。
不伦瑞克王朝吕尼堡分支,经过多年发展后,在1692年成为汉诺威选帝侯国。自此以后,王室人员以国为姓氏,改称为汉诺威分支,亦即是汉诺威王朝。
汉诺威
汉诺威选帝侯
1692年,哈布斯堡王朝的神圣罗马皇帝利奥波德一世,委任布伦瑞克-吕尼堡公爵为第9位世袭选帝侯,是为汉诺威选帝侯,以增加哈布斯堡王室成员当选皇帝的胜算机会。自此以后,布伦瑞克-吕尼堡公爵及其后代便以封国为姓,改姓汉诺威。
恩斯特·奥古斯特 (Ernst Augustu 1692年-1698年)
乔治一世·路易 (Ge I Louis, 1698年-1727年)
乔治二世·奥古斯特 (Ge II August, 1727年-1760年)
乔治三世 (Ge III, 1760年-1803年)
选帝侯称号保留至1814年
自1714年起,汉诺威选帝侯开始兼任英王(详见下文),汉诺威和大不列颠王国以及爱尔兰结成共主邦联。
而汉诺威选帝侯国,在1803年被法军占领,直至1814年拿破仑倒台后,汉诺威在列强同意下,被升级为王国。
汉诺威国王
1814年10月,维也纳会议上决定,为了给予英王在德国事务上的发言权,决定将汉诺威选帝侯国提升为汉诺威王国,并与英国组成共主邦联。
但这个共主邦联很快瓦解,当1837年英王威廉四世驾崩后,英国王位传给了血缘关系较近的肯特郡主维多利亚。但因德意志地区施行撒利法,禁止女性继承王位。维多利亚三伯父的汉诺威王位传给了他的五叔坎伯兰公爵。但此时,普鲁士已经开始密谋统一德国的大业。1866年,普奥战争期间,普鲁士突然派兵占领汉诺威王国,并改编为普鲁士的一个省。汉诺威王国灭亡。
乔治三世 (1814年-1820年)
乔治四世(Ge IV, 1820年-1830年)
威廉 (Wilhelm, 1830年-1837年)
恩斯特·奥古斯特 (Ernst August, 1837年-1851年)
乔治五世 (Ge V, 1851年-1866年)
家族首领
1866年后,汉诺威王室的首领都冠以汉诺威亲王的称号,而在1919年前,汉诺威家族依然持有英国坎伯兰公爵的爵位。但在1919年3月28日,英王乔治五世因汉诺威王室的亲戚,不愿放弃德国国籍,并涉嫌帮助德皇,对付英国,而动用1917削除爵位法,废除坎伯兰公爵的称号。
乔治五世 (1866年-1878年)
恩斯特·奥古斯特二世 (Prince Ernst August II, 3rd Duke of Cumberland, 1878年-1923年)
恩斯特·奥古斯特三世 (Prince Ernst August III, 1923年-1953年)
恩斯特·奥古斯特四世 (Prince Ernest August IV of Hanover, 1953年-1987年)
恩斯特·奥古斯特五世 Prince Ernst August V of Hanover, 1987年至今)
他是摩纳哥长公主卡洛琳(Princess Caroline of Monaco & Hanover)的现任夫君
英国国王
1688年,英国发生光荣革命,英王詹姆斯二世和其信奉天主教的后裔被逐离英国。詹姆斯信奉新教的女儿玛丽和安妮陆续继位,但不幸地二人驾崩后都无存活子嗣可继承王位。
在安妮女王长子夭折后,英国国会为避免英国王位再次落入天主教徒手上,通过1701王位继承法/1701嗣位法,规定:
若1689权利法案中所规定的继承人全部无子而亡后,王位由英王詹姆士一世的外孙女,汉诺威选帝侯夫人苏菲亚和她的新教后代继承。
这部法律,令当时在英国王位继承序列头50名的王室成员都失去王位继承权。虽然,法案导致数次因王位争端而起的冲突,但位于王位继承序列第52名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一世(Gee I),最终于1714年继位为大不列颠国王及爱尔兰国王,直至1727年驾崩。而大不列颠王国和爱尔兰王国于1801年合并,组成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
大不列颠国王及爱尔兰国王
乔治一世 (Gee I, 1714年-1727年)
乔治二世 (Gee II, 1727年-1760年)
乔治三世 (Gee III, 1760年-1801年)
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君主
乔治三世 (1801年-1820年)
乔治四世(Gee IV, 1820年-1830年)
威廉四世 (William IV, 1830年-1837年)
维多利亚女王 (Victoria, 1837年-1901年)
维多利亚女王去世后,其长子爱德华继位,由于爱德华冠父姓,汉诺威王朝的统治正式结束。
大英帝国和印度女皇
参见: 大英帝国
远在英王亨利八世在位时期,英国就开始实施对外扩张政策。在维多利亚时期英国的殖民疆域达致最广,也曾一度是全球唯一的工业化强权。但英国在法律上一直不是“帝国”,因为英国君主一直仅称国王/女王,而非皇帝。因此大英帝国一直是一个“非正式帝国”。
据说,维多利亚女王因为她在俄国和德国的亲戚,都可以称为皇帝,而自己的国家比他们的强大多了,也只可称为女王。女王的其中一位首相,本杰明·迪斯雷利有见及此,便借英国刚灭印度莫卧尔帝国,于1877年1月1日,上印度女皇之尊号与维多利亚女王。自此,英国君主有了帝号,大英帝国借印度成了真正的帝国。
然而,维多利亚是汉诺威王朝的最后一位君主。因此汉诺威王室仅有维多利亚一人担任过印度女皇(1877年-1901年)。此后,帝位随英国王位传予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
前朝:斯图亚特王朝
英国朝代
1901-1917
后朝: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
关于汉诺威王朝
分类: 文化/艺术 >> 历史话题
问题描述:
汉诺威王朝在英国持续到什么时候?被什么所取代?
解析:
汉诺威王朝(1714~1917)
Hanover,Houseof
统治英国的日耳曼血统王朝。1638年,不伦瑞克-卡伦堡-格丁根公国在德意志成立,首府为汉诺威。后改名为汉诺威公国。1692年,被定为选帝侯国,其公爵恩斯特·奥古斯特(1629~1698)娶巴拉丁选帝侯腓特烈之女、英王詹姆斯一世外孙女索菲娅为妻。他们的儿子乔治·路易与吕讷堡公爵的独生女结婚。1705年两公国合并称不伦瑞克-吕讷堡公国,汉诺威王朝的正式名称应为不伦瑞克-吕讷堡王朝。
1714年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女王安妮去世,依1701年的嗣位法,乔治·路易到英国即位称乔治一世,从而开始英国的汉诺威王朝。
这个王朝的前5个国王乔治一世、二世、三世、四世和威廉四世都兼领德意志的汉诺威公国。1837年威廉四世死后无子,而按汉诺威的继承法女子无权继承王位(1815年维也纳会议承认汉诺威为王国),因此,由其弟恩斯特·奥古斯特(1771~1851)继承汉诺威王国王位,而英王位则由其侄女维多利亚继承。
维多利亚与来自德国萨克塞-科堡及哥达诸侯国的艾伯特结婚,因此当他们的儿子艾伯特·爱德华在1901年继位(称爱德华七世)时,有人称汉诺威王朝为萨克塞-科堡及哥达王朝。
1910年乔治五世即位。1917年6月,他为了表示与臣民共同反对德国的决心,宣布凡有英国国籍而带德国贵族封号者一律改封为英国贵族;7月进而宣布放弃自己及家族的一切德国尊号,明文规定王室改姓温莎,故此后改称为温莎王朝。
coco163/zldq/H/H0437
汉诺威王朝(House of Hanover)
——是于1692-1866年间统治德国汉诺威地区和在1714-1901年间统治英国的王朝。
zh. *** /wiki/%E6%B1%89%E8%AF%BA%E5%A8%81%E7%8E%8B%E5%AE%A4
起源
汉诺威王朝是德国布伦瑞克王朝的分支之一,因此又称为不伦瑞克王朝汉诺威分支。汉诺威王朝和布伦瑞克王朝的前身,都是威尔芬王朝,祖先最早可以追溯到萨克森及巴伐利亚公爵狮子公爵亨利。而亨利的幼子威廉成为布伦瑞克-吕尼堡公爵(Duke of Brunswick-Lüneburg)。
不伦瑞克王朝吕尼堡分支,经过多年发展后,在1692年成为汉诺威选帝侯国。自此以后,王室人员以国为姓氏,改称为汉诺威分支,亦即是汉诺威王朝。
汉诺威
汉诺威选帝侯
1692年,哈布斯堡王朝的神圣罗马皇帝利奥波德一世,委任布伦瑞克-吕尼堡公爵为第9位世袭选帝侯,是为汉诺威选帝侯,以增加哈布斯堡王室成员当选皇帝的胜算机会。自此以后,布伦瑞克-吕尼堡公爵及其后代便以封国为姓,改姓汉诺威。
恩斯特·奥古斯特 (Ernst Augustu 1692年-1698年)
乔治一世·路易 (Ge I Louis, 1698年-1727年)
乔治二世·奥古斯特 (Ge II August, 1727年-1760年)
乔治三世 (Ge III, 1760年-1803年)
选帝侯称号保留至1814年
自1714年起,汉诺威选帝侯开始兼任英王(详见下文),汉诺威和大不列颠王国以及爱尔兰结成共主邦联。
而汉诺威选帝侯国,在1803年被法军占领,直至1814年拿破仑倒台后,汉诺威在列强同意下,被升级为王国。
汉诺威国王
1814年10月,维也纳会议上决定,为了给予英王在德国事务上的发言权,决定将汉诺威选帝侯国提升为汉诺威王国,并与英国组成共主邦联。
但这个共主邦联很快瓦解,当1837年英王威廉四世驾崩后,英国王位传给了血缘关系较近的肯特郡主维多利亚。但因德意志地区施行撒利法,禁止女性继承王位。维多利亚三伯父的汉诺威王位传给了他的五叔坎伯兰公爵。但此时,普鲁士已经开始密谋统一德国的大业。1866年,普奥战争期间,普鲁士突然派兵占领汉诺威王国,并改编为普鲁士的一个省。汉诺威王国灭亡。
乔治三世 (1814年-1820年)
乔治四世(Ge IV, 1820年-1830年)
威廉 (Wilhelm, 1830年-1837年)
恩斯特·奥古斯特 (Ernst August, 1837年-1851年)
乔治五世 (Ge V, 1851年-1866年)
家族首领
1866年后,汉诺威王室的首领都冠以汉诺威亲王的称号,而在1919年前,汉诺威家族依然持有英国坎伯兰公爵的爵位。但在1919年3月28日,英王乔治五世因汉诺威王室的亲戚,不愿放弃德国国籍,并涉嫌帮助德皇,对付英国,而动用1917削除爵位法,废除坎伯兰公爵的称号。
乔治五世 (1866年-1878年)
恩斯特·奥古斯特二世 (Prince Ernst August II, 3rd Duke of Cumberland, 1878年-1923年)
恩斯特·奥古斯特三世 (Prince Ernst August III, 1923年-1953年)
恩斯特·奥古斯特四世 (Prince Ernest August IV of Hanover, 1953年-1987年)
恩斯特·奥古斯特五世 Prince Ernst August V of Hanover, 1987年至今)
他是摩纳哥长公主卡洛琳(Princess Caroline of Monaco & Hanover)的现任夫君
英国国王
1688年,英国发生光荣革命,英王詹姆斯二世和其信奉天主教的后裔被逐离英国。詹姆斯信奉新教的女儿玛丽和安妮陆续继位,但不幸地二人驾崩后都无存活子嗣可继承王位。
在安妮女王长子夭折后,英国国会为避免英国王位再次落入天主教徒手上,通过1701王位继承法/1701嗣位法,规定:
若1689权利法案中所规定的继承人全部无子而亡后,王位由英王詹姆士一世的外孙女,汉诺威选帝侯夫人苏菲亚和她的新教后代继承。
这部法律,令当时在英国王位继承序列头50名的王室成员都失去王位继承权。虽然,法案导致数次因王位争端而起的冲突,但位于王位继承序列第52名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一世(Gee I),最终于1714年继位为大不列颠国王及爱尔兰国王,直至1727年驾崩。而大不列颠王国和爱尔兰王国于1801年合并,组成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
大不列颠国王及爱尔兰国王
乔治一世 (Gee I, 1714年-1727年)
乔治二世 (Gee II, 1727年-1760年)
乔治三世 (Gee III, 1760年-1801年)
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君主
乔治三世 (1801年-1820年)
乔治四世(Gee IV, 1820年-1830年)
威廉四世 (William IV, 1830年-1837年)
维多利亚女王 (Victoria, 1837年-1901年)
维多利亚女王去世后,其长子爱德华继位,由于爱德华冠父姓,汉诺威王朝的统治正式结束。
大英帝国和印度女皇
参见: 大英帝国
远在英王亨利八世在位时期,英国就开始实施对外扩张政策。在维多利亚时期英国的殖民疆域达致最广,也曾一度是全球唯一的工业化强权。但英国在法律上一直不是“帝国”,因为英国君主一直仅称国王/女王,而非皇帝。因此大英帝国一直是一个“非正式帝国”。
据说,维多利亚女王因为她在俄国和德国的亲戚,都可以称为皇帝,而自己的国家比他们的强大多了,也只可称为女王。女王的其中一位首相,本杰明·迪斯雷利有见及此,便借英国刚灭印度莫卧尔帝国,于1877年1月1日,上印度女皇之尊号与维多利亚女王。自此,英国君主有了帝号,大英帝国借印度成了真正的帝国。
然而,维多利亚是汉诺威王朝的最后一位君主。因此汉诺威王室仅有维多利亚一人担任过印度女皇(1877年-1901年)。此后,帝位随英国王位传予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
前朝:斯图亚特王朝
英国朝代
1901-1917
后朝: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
简要说明英国皇室及王朝的传承历史及特点
英国王室(英文常简称Er)是现存最古老的王室之一,每代君主的加冕仪式都严格奉行完全一样的传统,这使得英国王室的加冕典礼成为现存的、依然举行的最古老的仪式。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国王室只作为凝聚国家力量的象征,并不具备实质性权力。英国国王只是形式上的最高统治者和三军总司令,政府的实际领导人是首相,通过民选产生。首相可就重大事项与国王磋商,决定权由议会和首相做出,最终在国王的认可下生效。特点:英国王室只作为凝聚国家力量的象征,虽在法律下还具有较大的权力。扩展资料: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国王室作为凝聚国家力量的象征。虽然英王的确拥有实质性权力例如解散议会、宣战、警告权等(与日本天皇没有实质性权力的区别)。但英国国王只是形式上的最高统治者和三军总司令,他的权力早已在1689年《权利法案》让予政府的实际领导人首相和议会(现时都是通过民选产生)。首相可就重大事项与国王磋商,国王可以行使建议权、警告权,但决定权由议会和首相做出,不过最终也要在国王的同意权下认可生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国王室
请问学习英美国家概况有没有窍门啊,尤其是英国的历史好难啊~
英国历史概述
英国包括大不列颠(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和北爱尔兰,是欧洲共同体12个成员国之一。它的全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英国是由不列颠群岛中大部分岛屿组成的,其中第一大岛是大不列颠,第二大岛上有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苏格兰西部沿海有一个叫做赫布里底的大群岛。苏格兰本土的东北沿海有奥克尼群岛和萨得兰群岛。上述这些群岛都与本土有行政上的关系,但爱尔兰海上的马恩岛以及大不列颠与法国之间的海峡群岛则基本上自治,不是联合王国的组成部分。
英国的面积大约为242500平方公里(93600平方英里),从南部海岸到苏格兰的最北部差不多将近1000公里(约600英里),横向最宽处差不多将近500公里(约300英里)。
"Britain"这个词起源于希腊和拉丁词,而最终可能追溯到凯尔特语。尽管用"史前时期"这一尺度来衡量时,凯尔特人也是稍后才来到不列颠群岛的(在此之前的那些文明就已创造了诸如埃夫伯里巨石建筑遗址和圆形巨石阵这样的著名历史遗迹),但是有关英国历史的文字记载毕竟还是从讲述凯尔特人开始的。"凯尔特"这个词语相当普遍地经常用来区分不列颠群岛的早期居民和后来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侵者。
罗马人的统治从公元43年起延续了300多年。在罗马人于408年最后撤走之前,该岛开始遭到来自北欧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的侵扰,经历了一段日趋混乱的时期。"England"这个词正是从"Angles"而来的。在此后的两个世纪中,侵扰逐步变成了定居,并建立了许多小王国。不列颠人在如今的威尔士和康沃尔地区独立生存下去。这些小王国中出现了力量较强称霸全国的王国,先是在北方(诺森布里亚王国),然后在中部(麦西亚王国),最后在南方(西撒克斯王国)。但是,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北欧海盗接着入侵英国并定居下来,尽管在10世纪时西撒克斯王朝曾击败过入侵的丹麦人并一度称霸英格兰的广大区域。
1066年发生了对英格兰的最后一次成功入侵。诺曼底的威廉公爵在黑斯廷斯战役中击败了英国人,来自法国的诺曼人和其他人来此定居。在随后的3个世纪中,法语成为贵族的语言,法律结构受到了英吉利海峡彼岸所通行的那一套的影响,社会结构在某种程度上也受到了影响。
威尔士虽然常常处于英格兰人的势力范围之内,但一直是凯尔特人的堡垒。然而在1282年卢埃林王子阵亡之后,爱德华一世发动了一场战役并取得胜利,把威尔士置于英格兰的统治之下。威尔士人的民族情绪继续高涨,15世纪初由欧文·格林德领导的起义便说明了这一点。1536年和1542年的联合法令把英格兰与威尔士在行政、政治和法律上统为一体。
当初住在苏格兰的大多是皮克特人。公元6世纪,来自爱尔兰的苏格兰人在如今的阿盖尔地区定居。洛锡安住着英格兰人,而威尔士不列颠人则继续北上来到斯特拉思克莱德。9世纪时,苏格兰各地区联合起来抵御北欧海盗。在整个中世纪,英格兰当时强大的君主国一直威胁着苏格兰的独立。
英格兰与苏格兰最终的联合表明,当时宗教上的差异比之以往的民族仇视更加至关紧要。在英格兰,伊丽莎白一世于1603年由苏格兰詹姆斯六世(英格兰詹姆斯一世)继位。即使
如此,英格兰和苏格兰除了在奥利弗·克伦威尔统治时一度被强行联合在一起,在17世纪它们一直是相互独立的。到1707年,由于意识到更紧密的政治和经济联合会带来益处,双方同意建立一个单一的大不列颠议会。苏格兰仍然保留自己的司法制度和宗教社区。但是在乔治一世和乔治二世这两位汉诺威王室新教徒统治期间,英格兰和苏格兰之间的关系紧张起来,詹姆斯二世党人发动过两次叛乱,试图恢复信奉天主教的斯图亚特王室。
爱尔兰在公元前就出现了许多王国,但爱尔兰并没有能免受北欧海盗的侵犯,到公元10世纪时竟成了北欧海盗的一统天下。
1169年英格兰的亨利二世发动对爱尔兰的入侵。英格兰籍教皇阿德里安四世授予亨利二世最高统治者的权力,因为他急于想使爱尔兰教会完全顺从罗马。爱尔兰大部分地区都落到了盎格鲁—诺曼权贵手中,但是在中世纪英格兰几乎没有在此直接行使管辖权。
都铎王朝的几位君主干预爱尔兰的倾向要强烈得多。在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对爱尔兰造反者发动过一系列战役。'抵抗运动主要集中在北部的乌尔斯特省,1607年由于抵抗运动失败以及领导人出逃,乌尔斯特变成了来自苏格兰和英格兰的移民聚居地区。
由于英国内战(1642~1652),爱尔兰又爆发了多次起义,但都被克伦威尔镇压下去。1688年詹姆斯二世被废黯之后,英格兰与爱尔兰之间的战争更是不断。18世纪大部分都是脆弱的和平时期。18世纪末,英国政府为谋求稳定作出了多方努力。1782年,爱尔兰议会(建立于中世纪)获得立法自主权;在宪法上与大不到颠的唯一纽带是王国政府。然而,该议会仅仅代表少数盎格鲁-爱尔兰特权阶层,天主教徒被排斥在外。1798年发生了一次起义,但没有成功;1801年,爱尔兰与大不列颠联合为一体。
虽然1916年都柏林民族起义者的起义遭到了镇压,但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未期,一股称为爱尔兰共和军的游击力量开始对英国当局采取军事行动。1920年通过的爱尔兰政府法案规定要成立两个地方自治议会,一个设在都柏林,另一个设在贝尔法斯特。该法案于1921年在北爱尔兰实施,乌尔斯特省9个郡中有6个接受了它们自己的议会,同时在英国议会中仍享有席位,并服从英国议会的最高管辖权。但是,爱尔兰共和军继续在南部为争取脱离英国当局赢得独立而战斗。1921年6月签订了停战协定之后,根据同年12月缔结的英—爱条约建立于爱尔兰自由邦,1949年该自由邦成为爱尔兰共和国。
海峡群岛和马恩岛虽不属于联合王国,但与联合王国有着特殊的关系。海峡群岛在10世纪和11世纪时曾是诺曼底公国的一部分。马恩岛在1266年以前名义上一直由挪威行使主权,到1765年最终才直接由王国政府管辖。今天,海峡群岛和马恩岛都有各自的立法机构和法律制度,英国政府则负责那里的防卫和国际关系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