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及整改措施(两篇)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办按照中共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督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小金库”的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自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成委办[20XX]20号)下发之日起,我办即刻按照其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并通过办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和成都市人防工作会等,认真做好宣传、部署和组织工作。成立了成都市人防办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财务处),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防办党[20XX号]),确定了我办开展此项工作的时间、范围、步骤和具体安排。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按照成纪发[20XX]16号的要求,成都市人防办机关和所属7个事业单位,截止20XX年6月19日,全部进行了“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达到了100%。我办所有纳入本次“小金库”清理、检查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积极认真地按照成防办党[20XX]32号的要求,即时动员、布置,安排和开展银行账户、库存现金的治理清查工作。皆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的情况。各单位负责人都本着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的态度,签订了《自查责任承诺书》,并按时报送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三、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通过历次“小金库”的清理、检查、治理工作和各种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办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性,并逐步加强了对容易产生“小金库”的关键环节、部位的管控,比如:对单位各类银行账户的结存情况;库存现金的及时盘存情况;各类收费票据、印章的登记管理情况;现金借款凭条及时报销情况以及账薄是否纳入监管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并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和参照其他市级部门的成功经验制定了《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成都市人防办机关包干经费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办法),加强了制度建设。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和人防系统各项财会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 事业单位小金库自纠自查报告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XX〕7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下属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报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
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自治区工商局计财处: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转发自治区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宁工商财[2015]1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工商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结合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积极组织实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切实落实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学理任副组长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按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我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和自查自纠工作措施,组织本局科室所协会负责人全文传达 学习 了自治区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其补充通知,提高本局各单位对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明确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本局内设各科、室、队,工商所及协会等。 (二)专项治理内容: 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帐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应列入而未列入单位统一管理的.罚没暂扣物资等,继续保留咨询服务部和银行帐户的,工会、机关党委的收支未纳入单位财务大帐统一管理的,各级协会财务未进单位财务统一代管核算的,均视同私设“小金库”,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三、按照“五查五看五个到位”,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本着对单位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2016年5月21日至6月10日,我局对本局及其协会、工会和相关科室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采取部门自查、领导小组清查的方法,重点从七个方面进行了自查清查。一是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二是是否有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三是是否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现象;四是是否有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五是是否有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六是是否有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七是是否有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四、清查结果 经全面细致的自查、清查,我局不存在“小金库”现象。我们的体会是: (一)领导务实,作风扎实。局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能够很好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大额开支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二)各项财经纪律得到有效执行。局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能够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财务 制度 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三)银行帐户得到严格管理。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监控各银行帐户资金的流动,定期检查各部门资金的收支情况,督查各部门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资金。 (四)不断补充完善各项财务 管理制度 。从制度上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2008年以来,我局先后完善财务管理制度6个。
“小金库”的清查和根治方法
由于“小金库”分布广、隐蔽深,且许多单位和领导都乐此不疲,其危害性极大,很难清查和根治。冷静分析其屡禁不止的主客观原因,我认为可从如下几个方面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1、要先从私设“小金库”的主观动因出发,疏堵相济,从有关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思想上杜绝产生私设“小金库”的动机。无数事实证明,私设“小金库”的始作俑者往往是这个单位的主要,总会计师或财务人员往往是被胁迫或屈从执行者。所以要反对私设“小金库”,首先要领导重视并带头;其次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三要大力宣传有关查处“小金库”的政策法规和规定,以实际案例来揭示私设“小金库”的危害性,使广大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四要虚心接受财务、审计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五要疏堵结合,宽严有度,业务确实需要的合理支出要纳入预算保障。
2、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大惩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专门的处理、处罚私设“小金库”的法规,或在现有法规中增设专门的处理处罚“小金库”的条款,将国办发【1995】29号文件的“有关意见”法规化,使处理处罚“小金库”具有明确、具体、适当的法规依据。目前正是由于缺乏具有法律效力的处罚依据,致使许多单位被查出“小金库”问题后,有的重处理轻处罚,有的只处理不处罚,这样不仅没有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反而使更多的单位和领导产生一种“搞了的没啥大事,咱不搞就等于吃亏”的心理。因此,只有进一步明确有关法规,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将惩处违纪单位与惩处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紧密结合起来,重责重罚,方可使想搞“小金库”的人望而却步。
3、要切实严肃银行结算纪律,切实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积极配合杜绝“小金库”。近几年来,由于商业银行竞相抢存款,拉储户,进行不规范竞争,甚至纵容企事业单位多头开户、多头结算,放松现金监管,无疑为搞“小金库”提供了很大方便。为配合根治“小金库”,国家必须要求银行部门严格遵守金融法规和结算纪律,严禁企业多头开户,公款私存。
4、要进一步加大对私设“小金库”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的宣传力度,设立、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以威慑违规违纪分子,促进各单位自清自查,自警自省。
5、要将日常审计监督和重点抽查、检查相结合,对问题比较突出或有群众举报的单位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可采取以下五种行之有效的检查方法:延伸审计法、与有关统计资料对账法、与银行对账法、实物量分析法、审计调查法。
6、大力推行会计委派制,从体制机制上切实加强财务监督。即由上级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财会人员实行委派制,以解除财会人员的顾虑,进而加强对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防止所属单位领导授意财会人员私设“小金库”。
综上可见,私设“小金库”问题,只要我们认识到位,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措施得当,彻底根治指日可待。
小金库的专项治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锡荣在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时提出了集体腐败的概念,并表示可考虑首先把私立小金库列入刑法犯罪中。中国未来将逐步深化财税、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等管理制度的改革,在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在此基础上,也将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日常治理力度。治理 “小金库”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都有重大意义,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及实际效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09年4月24日在京召开,要求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鼓励知情人士举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此次治理工作将持续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根据《实施办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意见》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5月底为动员部署阶段,到6月底前为自查自纠阶段,从7月初至10月底为重点检查阶段,11月底前为整改落实阶段。《实施办法》提出,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凡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此次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实施办法》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重点检查阶段的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重点检查对象范围包括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以及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查获5.8万记者8日从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截至8月底,全国共发现“小金库”58225个,涉及金额266.54亿元。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介绍,自2009年中央部署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制度不断完善。“小金库”治理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在强化财政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0年底,已有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级、250多个地市、600多个县(区)实施了公务卡改革,有效减少了预算单位的现金结算,对于规范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谢旭人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继续抓住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健全教育惩处机制。要把防治“小金库”等财经纪律的培训列入各单位领导干部教育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要做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预算和决算公开,加强规范津贴补贴管理、罚没收入管理及财政票据管理等。——进一步完善资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要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行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要完善相关法规,理顺社会组织与其业务主管单位在职能、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关系。——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效率。要推进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将“小金库”问题检查作为预算和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的重要内容。 人员追责审计署2015年1月16日公布《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2014年10月底,审计发现的314起案件线索及其他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1454人被依法依纪处理。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中央部门审计整改首次就“小金库”追责相关人员。
学校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两篇)
篇一: 根据《******办公厅国家国务院办公厅引发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关于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琼治办[2012]650号)要求,我校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成立了学校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高度认识此次自查工作。 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是三亚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的专项清查,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事业科学发展的必要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完善单位内部监督机制的重要契机。 我校的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展开,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治理工作,通过治理“小金库”,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规章制度,特别是加大内部管理控制力度,堵塞管理环节漏洞,把各项财务收支纳入正常渠道,从源头斩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除了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外,还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成立治理小组,对自查工作严肃负责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学校立即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党小组牵头实施,校长室、教导室、总务室各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 具体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举报电话: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由行政“一把手”总负责,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小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把本校的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三、明确自查工作内容,做到从程序到结果的公开透明。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要求,我校重点围绕“治理内容”中的各项指标深入自查活动,对各类账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我校财务法定账目同意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我校此次“小金库”的专项治理重点是2011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0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按照治理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治理内容”中的项目开展自查活动,对2011年以来所有收入及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通过自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自查结果已在全校全体教职工上进行了通报,并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 1、我校根据市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开全校教职工会议,事后进行常规公示;学校每年在全校教职工会议上都要作财务报告,并要在全校教职工会议上都获得通过。 2、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收费中,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3、我校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无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 以及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规行为。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4、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5、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6、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7、清查结果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四、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加强监督和民主 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指导、督促自查工作,验收自查效果。为了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通报有关事项,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加强对治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在政策、工作等层面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推动我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校通过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内部管理,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对违规使用学校教育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财务工作的监督力度,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地落实整改责任,要适时地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保障学校稳定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二: 学校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铲除贪污、腐败温床,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办发2015《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把我校自查自纠状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我校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以及有关会议精神。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潜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除了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外,还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校长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好处,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领导,职责分工。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了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支部牵头实施,工会、财务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由后勤办主任邓德新具体负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副组长:成员: 三、明确要求,重点治理。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我校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是2015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5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构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要求,我校透过深入自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一、我校根据市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开校委会,事后进行常规公示;学校每年在教代会上都要作财务报告,并要在教代会上都获得透过。 二、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收费中,没有一齐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状况。 三、学校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预算外的学前班的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所收学生作业本费全额缴入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收据。 四、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五、我校无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等违规行为。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六、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七、清查结果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透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