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上怎么认证高级职称
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上认证高级职称的步骤如下:1、首先,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点击“认证服务”,进入“职称认证”页面;2、在职称认证页面,选择“高级职称认证”;3、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4、上传认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等;5、确认提交,支付认证费用;6、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高级职称认证证书。【摘要】
在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上怎么认证高级职称【提问】
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上认证高级职称的步骤如下:1、首先,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点击“认证服务”,进入“职称认证”页面;2、在职称认证页面,选择“高级职称认证”;3、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4、上传认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等;5、确认提交,支付认证费用;6、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高级职称认证证书。【回答】
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
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介绍如下: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是省职称办。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可办理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服务、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博士后管理服务、职业培训备案与补贴、高技能人才和项目申报服务、高层次人才服务等业务。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二、申报评审政策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印发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我省制定印发的各职称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各地、各部门、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56号),着力破除职称评价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建立健全职称品德首位评价机制,改进和创新职称评价方式,牢固树立“六个注重”鲜明导向,坚持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识别人才。(一)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或认定相应职称。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三)全省教育、卫生健康、农业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规定执行。(四)高等院校应严格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双肩挑”人员和职称评审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86号)规定,落实“双肩挑”人员核准备案、职称资格预审等手续,规范开展自主评审工作。(五)落实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六)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等9个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含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农业经济)4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省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七)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初、中、高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通过考试并获相应级别计算机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相关规定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八)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九)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