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和救护车哪个优先
这个话题挺有意思,相信大家会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给出不同的答案。首先,交法中,军车不属于“拥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的特种车辆 在遇到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执行任务的时候,社会车辆要注意避让,这是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中明确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这就是所谓的特种车辆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从这一条规定来看,军车并不拥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事实上,以上对“特种车辆”的界定是2004年交法修改后的版本, 在此之前,军车也属于特种车辆的范围,拥有优先通行权。 不过,随着2004年5月1日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实际上是 将军车排除在了“特种车辆”范围之外 。这也是首次将其排除在外,原因可能与和平年代军车所执行的任务没有那么紧急有关系,应该是在 让渡社会上的特种车辆 ,当年就连人大法律委员会也出面称: 除非是在执行军事任务,否则军车也应当遵守交通规定 。 当然,不只是军车,以上四种特种车辆,不执行紧急任务的时候,也应当遵守交规,与社会上的其他车辆没有区别。 因此,如果单从“特种车辆”的范围来看,军车的优先通行权肯定是要弱一些,特别是在和平年代下,非紧急的军事任务少之又少,所以应当让渡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优先通行。 当然,以上是一般情况下,假设4种车辆都在执行紧急任务,应该谁先通行呢? 一,从“公务”的角度来看,顺序应当是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从“公务”的角度来看,军队和警察都属于“国家暴力机器”的范畴,代表的是国家意志,但军队是对外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面对的是外部威胁;而警察负责守护国内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从一个对外、一个对内的角度来看,军车肯定要优先于警车通行,说得直白一点,既然军车都出动执行紧急任务了,“事儿一定小不了”,比起“小打小闹”的内部矛盾,“外部威胁”更应该优先解决。 其次才是消防车,因为消防隶属于国家应急管理部,这可以妥妥的部级单位、是机关单位;而反观救护车,充其量属于事业单位的县级、市级公立医院,还有一些是民营医院的救护车,在“公务性质”方面无疑比消防车要差一截。 综上,从“公务”角度来讲,假设4类车辆都在执行紧急任务,排序应该是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一,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顺序应当是救护车、消防车、军车、警车 如果从“人道”角度来讲,我们一直在说的是“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而救护车既然出动了,目的无疑是“救人”,一刻都耽搁不起;虽然消防车也承担着救火救灾的重任,也承担着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任,但它在“救人”角度上体现得更弱一些,偏向于“挽救财产”,而“生命无价”,所以应当排在救护车之后。 其次是军车,军车但凡出动执行紧急任务了,一定是出现了威胁到更广地区、涉及更大范围民众的安全事件,影响之大不是警车出动所能比的,波及的范围一定比警车出动所处理的威胁事件要大得多,而警车出动处理的多是“个案”,波及范围面很小。 综上,从人道主义出发,按照“以人为先,以众为先,以危为先”的原则,救护车、消防车优先,其次是军车、警车。 当然,以上排序仅仅是个人从两个不同角度进行的个人分析,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排序当然也就不一样。 退一步讲,这也只是一种特殊情况,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很难遇到如此“凑巧”的事,真要遇到了,社会车辆能做到不抢行、主动避让就可以了,至于它们4种特殊车辆如何通行、谁先通行就不是我们所担心的问题,现在都是 “三台合一” 了,民警、消防、医护合并一起指挥调度,在加上军车如果执行任务,也会提前通知地方上,给予通行便利。 所以它们相互之间一定会配合默契的,短时间内就会依次通行完毕,真不会出现你担心的抢行现象。
消防车和救护车的区别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优先通行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所谓“警车”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用于侦查、警卫、治安、交通管理、押解人犯以及其他特殊用途的巡逻车、勘察车、护卫车、指挥车、囚车等专用车辆。“消防车”是指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和其他消防部门用于灭火的专用车辆和现场指挥车辆。“救护车”是指急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用于抢救危重病人和处理紧急等的专用车辆。“工程救险车”是指防汛、水利、电力、矿山、城建、交通、铁路等部门用于抢修公用设施、抢救人民生命财产的专用车辆和现场指挥车辆。这里要弄清楚一个概念,不是所有公安机关的车辆都是警车。同样,也不是所有的公安消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的工程建设单位的车辆都属于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即使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也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主要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在上述特种车辆上,能发出异常音响或灯光,以便地其他车辆或行人识别避让的警示装置。对于什么情况属于“执行紧急任务”,有关部门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使用管理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如消防法规定,消防车辆在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或者执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即为执行紧急任务;警车管理规定明确警车在执行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追捕在逃的犯法犯罪分子;追缉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和车辆;押解人犯或赶赴现场;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灯、警报器。 二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也就是说,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可以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在禁行区行驶,其他车辆和行人都必须为他们让行。但是,特种车辆在行驶道路通行优先权时,必须是在确保自身和其他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这既是一个条件,也是一个要求,这就要求特种车辆在行驶时要提前开启警报器和警示灯具,警示来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三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道路优先通行权。实践中有的特种车辆只要上道路行驶就开启警报器、标志灯具,不按规定的路线行驶,超速行驶,根本不是执行紧急公务,有的甚至是挪用特种车辆从事其他的工作,搞。这种状况不仅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损害了有关部门的形象,群众意见极大。为了规范警报器、标志灯具的使用,防止道路优先通行权的滥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进一步明确规定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这是以法律的形式对其行为作出的禁止性规定,如有违反,一经查证属实,也要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救护车为什么是白色的?
这要从红十字运动的起源说起。1859年6月24日,瑞士人亨利·杜南先生途径意大利北部伦巴第地区索尔弗利诺的村庄,正赶上奥地利陆军与法国一撤丁联军之间的一场战役,回缺乏医疗救护,士兵伤亡惨重,约有4万多受伤垂死之人被遗弃在战场。正在欧洲各地从事私人商务的亨利、杜南先生途径此地目睹了无助伤兵痛苦挣扎的惨状,为之所震惊,当即决定放弃个人事业,组织居民抢救伤兵,掩埋尸体,投入战场救护。这次经历深深触动了亨利、杜南先生的良知和思维。战争结束后,他回到日内瓦写下了《索尔弗利诺回忆录》一书,把在索尔弗利诺见到的一切情景,以直观感人的方式叙述出来,表达了他想对伤兵进行救护,但又力不从心的遗憾和不安。此书的出版,在欧洲各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此,他提出了两项重要建议:一是在和平安定时期,各国设立全国性的志愿伤兵救护组织(演化为当今的国家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平时开展救护技能训练,战时支持军队医疗工作;二是签定一份国际公约给予伤兵救护组织以中立地位(演化为当今以四部日内瓦公约及其两部附加议定书为核心内容的法律文书)。亨利·杜南先生用热情和人道精神震撼了人们的心灵,在欧洲赢得了广泛的共鸣。首先得到瑞士的日内瓦公共福利会会长莫瓦尼埃(Movnier)、杜福尔将军(Dufnur)、阿皮亚(Appia)医生和莫诺瓦(Maunoir)医生的赞赏和支持。成立了“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又称为“日内瓦5人委员会”。1875年改名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而红十字作为救护团体应有识别标志的想法,是由五人委员会的成员之一阿皮亚医生最先提出来的。1863年10月,他建议采纳“白底红十字”的臂章作为伤兵救护团体志愿人员的识别标志。五人委员会采纳了他的意见,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日内瓦公约明文指出红十字标志是掉转瑞士国旗的颜色而成。这样做是为了对日内瓦公约发祥地瑞士表示敬意。从此,白底红十字旗帜逐渐飘扬到世界各个角落。人们看到红十字,就想到人道主义,也想到红十字运动发源地瑞士。所以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救护车都是以白色为底、红十字或红新月作标志。
救护车为什么是白色的?
救护车是把病人送到医院的,医院的颜色是白的,所以救护车也是白色的。红色代表警戒白色代表生命纯洁我们平时看到的消防车大多是红色。1863年10月,阿皮亚医生建议采纳“白底红十字”的臂章作为伤兵救护团体志愿人员的识别标志。五人委员会采纳了他的意见,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所以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救护车都是以白色为底、红十字或红新月作标志。救护车,是指救助病人的车辆。而车身上的“AMBULANCE”是反过来写的,这是为了让前面的汽车司机通过后视镜直接看到正方向的Ambulance单词,从而迅速让道。伴随着警示灯的闪烁和警报器的呼啸声,毫无疑问,一辆救护车中赶往一个紧急呼叫的事故现场。所有的交通要道都会魔幻般为它放行。司机可以在车行道边缘、人行道,甚至反方向上行驶——任何地方都行,只要救护车能通过。像奔赴火灾现场的消防员一样,救护人员也需要分秒必争,因为这可能意味着生死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