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材字号不小于小四号
3月1日起,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标准号:GB40070-2021)正式实施。根据此标准,中小学教科书正文最小用字不应小于小4号。标准提出,小学一、二年级的教科书用字应不小于3号字,汉字以楷体为主;小学三、四年级用字应不小于4号字,汉字以楷体和宋体为主,由楷体逐渐过渡到宋体;五至九年级和高中用字应不小于小4号字,汉字以宋体为主;学龄前儿童的学习读物,字号应不小于3号字,字体以楷体为主。此外,教科书中的目录、注释等辅文用字,可参照正文用字适当减小,但小学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5号字。初中和高中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小5号字。
中小学教材字号不小于小四号
中小学教科书正文字号不小于小4号。2022年3月1日起,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正式实施。根据此标准,中小学教科书正文最小用字不应小于小4号。小学一、二年级的教科书用字应不小于3号字,汉字以楷体为主;小学三、四年级用字应不小于4号字,汉字以楷体和宋体为主,由楷体逐渐过渡到宋体;五至九年级和高中用字应不小于小4号字,汉字以宋体为主;学龄前儿童的学习读物,字号应不小于3号字,字体以楷体为主。此外,标准还要求,学龄前儿童读物字号应不小于3号字。初中和高中阶段用字应不小于小4号字,目录、注释等辅文用字应不小于小5号字。教辅材料和学习用杂志的纸张、字体、字号要求与教科书一致。该标准还对与近视防控相关的教辅材料、试卷、课业簿册(作业本)、学习用杂志、报纸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卫生要求及检测方法进行规定。课业簿册的图案、文字印刷应清晰完整,没有明显污迹。教学多媒体不应出现可察觉的闪烁,符合蓝光防护要求,使用时屏幕亮度不应过大。
中小学教材字号不小于小四号
2022年3月1日起,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正式实施。《要求》规定,中小学教材书正文最小用字不应小于“小4号”,目录、注释等辅文用字应不小于“小5号”,这一规定将学生使用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等都纳入管理。标准提出,小学一、二年级的教科书用字应不小于3号字,汉字以楷体为主;小学三、四年级用字应不小于4号字,汉字以楷体和宋体为主,由楷体逐渐过渡到宋体;五至九年级和高中用字应不小于小4号字,汉字以宋体为主;学龄前儿童的学习读物,字号应不小于3号字,字体以楷体为主。此外,教科书中的目录、注释等辅文用字,可参照正文用字适当减小,但小学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5号字。初中和高中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小5号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