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上台后,德国怎么忽然变得有钱了,钱从何处来?
人类 历史 上最大的浩劫的就是“一战”和“二战”,两次世界大战相隔不过30年,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源头就是德国。德国是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地,但是很奇怪的是,遭遇战争破坏和巨额赔款的德国,是怎么在新的国家元首上台之后有这么多钱的?
1933年,德国纳粹党元首阿道夫.希特勒上台,成为新的德国元首,也开始了他罪恶的战争狂人之路。他的上台宣言是让每个德国人每天都能有牛奶和面包吃,可想而知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和沉重的战争赔款下的德国是多么艰难,希特勒一下抓过了德国人的软肋成功当选。
上台初期的阿道夫.希特勒真的兑现了他的承诺,让每个德国人都吃上了面包、喝上了牛奶,这下民心所向了,接着他又让大众 汽车 公司以市场价三分之一卖给民众 汽车 ,给国内的单身青年配上媳妇,鼓励妇女生育,为了减轻国内负担发展德国经济,他还停止赔付各国的“一战”战争赔款,这可真给德国减轻了很大负担。
接着阿道夫.希特勒马上开始军事竞备,以国家调控为主,实行战时生产,全部生产为了战争。在德国元首的带领下,德国的国力飞速提高,德国国防军甚至是二战最精锐的军队。那为什么希特勒上台以后,德国会忽然那么有钱,钱从哪里来?
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当时希特勒对犹太人进行残暴的、近乎灭族的种族屠杀,犹太民族的经商和智慧一直是世界前列的,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就是犹太人,犹太人积累了很多财富,希特勒杀害他们并夺取了他们的所有财富,包括他们的银行存款、金银珠宝、现金、首饰等,保守估计约1000亿。
还有就是当时德国占领的很多小国、仆从国的“贡金”和资源掠夺。1939年,德国实施“闪电战”,一下子占领了不少东欧国家,如: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等等,他们作为战败国是要交不少“贡金”的,加上对他们国家的资源掠夺,保守估计有1200亿。
最后是瑞士银行,虽然是中立国,但真正的战争哪有中立国,德军照样占领。瑞士银行一直是世界金融中心,存有大量的钱财,包括富有的犹太人的存款,德军胁迫其交出。据资料显示,仅在1940年瑞士银行就提供不低于1.4亿瑞士法郎的资助。
总体来说,阿道夫.希特勒上台后的德国靠“以战养战”的原则把德国国力拉至巅峰,变得有钱,不然它也不可能打了近十年的高消耗、高伤亡、高 科技 战争。大家觉得呢?
希特勒上台后,德国为何突然有钱了?钱从哪里来?
第一,是道威斯计划。指的是英美等一战战胜国通过大量投资德国帮助德国发展经济,好让德国还战争赔款。而希特勒上台后直接赖掉了之前的战败条约,不再赔偿战争赔款。第二,大搞基础建设。大力发展基础建设是应对经济萧条的有效措施,即可以解决大量失业率,又可以促进经济发展。第三,大量发行国债。纳粹上台后,通过希特勒的鼓动,德国民众的爱国主义情绪高涨,国债的数量也暴涨。第四,梅福券。由纳粹德国国家银行总裁亚马尔推出,其实就是一种空头支票,所以才导致后来德国铤而走险发动战争。
别人往我卡里打钱我取出来违法么
法律分析:在中国,这属于不当得利。但是只要对方不提出,那就无所谓。如果对方联系你,你在核对对方身份后再返还就可以。如果对方提出返还而你不理,对方可以报案,也可以上诉。所以总之等对方联系你再核对返还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人用我的银行卡,我把钱取出来犯法吗
亲,如果您把您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这时,银行卡的钱,属于他人所有,如果您取出银行卡的钱,这属于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当然属于违法的,甚至犯罪的【摘要】
有人用我的银行卡,我把钱取出来犯法吗【提问】
亲,如果您把您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这时,银行卡的钱,属于他人所有,如果您取出银行卡的钱,这属于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当然属于违法的,甚至犯罪的【回答】
这种情况,属于不当得利,如果对方讨要,必须归还。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回答】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回答】
其它情况,1、他人存钱是自愿还是你有欺骗行为,如果是欺骗,你需要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2、你取出钱后,能否在他人请求取钱的时候足额还回来。如果不能,对方有权请求你退回足额存款以及活期银行利息。法律分析首先,他人存钱是自愿还是你有欺骗行为。如果是欺骗,达到一定数额,将面临检察机关的起诉,你需要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其次,你取出钱后,能否在他人请求取钱的时候足额还回来。您与对方应当成立的是口头的(即无书面签订合同的)保管合同,对方将钱款放在您处保管,您就具有妥善保管的义务。但是因为钱是一种特殊物,使用时并不判断其是否属于你,所以只要对方需要使用时您能够把钱款足额交付,你们之间的保管法律关系就终止了,就没有法律责任了。不然,您需要赔付对方,可能被起诉,承担民事责任。甚至数额较大,又拒不退还的,还会被以侵占罪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__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__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