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商业用电用水收费标准
武汉市居民生活用电城乡“一户一表”用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的阶梯电价,按户年均用电量分三档。第一档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每千瓦时0.558元。第二档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 4800千瓦时:每千瓦时0.608元。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及以上:每千瓦时0.858元。居民合表用户:电费价格不满一千伏为每千瓦时0.58元,1-110千伏以下0.57元每千瓦时。相关内容解释:1、湖北省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共分三档,计费周期为月。具体为:第一档电量为0至180度,电价为0.57元/度;第二档电量为181至400度,比第一档提高0.05元,即0.62元/度;第三档电量为401度及以上的电量,比首档电价提高0.3元,即0.87元/度。 2、4月1日起抄见电量开始执行的“新标”,计费周期由月改为年后,第一档电量为0至2160度(含);第二档电量2161至4800度(含);第三档电量为4801度及以上用电量。用电量按自然年度确定分档,不跨年使用。以第一档年用电量2160度计算,平均每月为180度,与按月算的“老标准”首档封顶电量持平,第二、三档经换算情况相同。 由此可见,新旧标准中,各档位居民全年用电总量、收费标准均不变,仅计费周期由零(每个月)化整(全年)进行“打包”核算。 以上内容参考:荆楚网-湖北省阶梯电价4月1日执行新标 计费周期由月改为年
武汉市内都有哪些银行,分别叫什么名字。
武汉市银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原名武汉商业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武汉众邦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1、湖北银行,于2010年12月24日经银监会正式批复同意湖北省筹建。作为一家省级商业银行,湖北银行由黄石银行(包括咸宁分行)、宜昌市商业银行、襄樊市商业银行、荆州市商业银行、孝感市商业银行5家商业银行合并重组而成。湖北银行选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上的平安置业大厦(更名为“湖北银行大厦”),2011年2月27日湖北银行正式开业。2、汉口银行原名武汉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16日,是一家总部设在武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汉口银行注册资本41.28亿元,前两大股东分别为联想控股有限公司和武汉钢铁(集团)公司。2008年6月25日,武汉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汉口银行。武汉市商业银行是武汉市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3、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全国第一家副省级城市农村商业银行,是市委、市政府直接管理、总部在武汉市,具有一级法人的地方银行机构,2009年9月9日正式挂牌成立。2019年9月1日,2019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在济南发布,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326位。4、武汉众邦银行定位为专注服务个人小微的互联网交易银行,由卓尔控股、当代集团、壹网通科技、钰龙集团、奥山投资、法斯克能源等六家企业联合发起设立,是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11家民营银行,也是湖北首家民营银行。5、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派出机构,在总行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在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三省的范围内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目前,分行下设1个营业管理部、2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35个市(州)中心支行、222个县(市)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