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税网上办税

时间:2024-10-02 00:47:00编辑:花茶君

电子税务局开完税证明流程

法律主观:申报流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 纳税人识别号 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法律客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电子税务局如何开具完税证明?

1、首先,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开【电子税务局】的网站,输入用户信息,完成用户登录;2、在功能界面,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证明有两个格式,企业选择一个即可,3、进入证明查询界面,输入款税【所属期间】,点击【查询】,4、点击查询后,系统自动筛选出符合所属期间的所有缴税记录,5、点击【开具】—【预览】—【确认】,即可开具出相应的完税凭证了。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凭证。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税收完税证明分为表格式和文书式两种,但文书式完税证明不得作纳税人记账或抵扣凭证。电子税务局完税证明具体开具步骤如下: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01进入方式在搜索栏输入“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或“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可用关键词快速查找(系统支持模糊查询);通过功能分类查找,【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或【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点击“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页面跳转至完税证明开具页面。选择需要开具的税款所属期起止后查询,勾选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相对应的序号,点击开具。注:若已经开具过,纳税人根据需要的证明格式,分别在“完税证明已开具(文书式)/完税证明补打(表格式)”按钮下进行打印即可(见上图)。完税证明只可开具一次,但可打印无数次。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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