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交通法扣分是怎么规定的
★ 扣1分:小清新
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驾驶未按规定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年检标志);
驾驶位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交强险标志);
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恶意改装灯光、随意开双闪等等);、
★★ 扣2分:注意点
在高速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车不系安全带(内环高速必须系安全带哦);
通过信号灯路口时,不按道路指示方向行车(红绿灯时,一定要按地面指向行车);
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到20%(家用轿车超1人就扣);
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蓝牙又要热卖了)。
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行的,借超车道或占用来车道(加塞的、借道逆行的都小心);
★★★ 扣3分:要小心了
驾车通过人行横道时,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以后大家遇到人行横道,还是停车算了);
高速路匝道上超车(一般这种情况很少,因为匝道本身很窄);
驶入有禁行标志的路段(这个一般都是脑壳搭铁的人才去做);
转弯车未让直行车、行人的(记住,转弯让直行);
遇到右转路口时,未让来车先行的(解释一下:也就是你要右转,但是对面来车方向也要转进这个路口,他是左转进入,那么就必须让别个;同样,如果你是要左转,就有优先转入权);
高速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在行车道或应急车道上超车,在超车道上龟速行车的都是重罚对象);
超速50%以内;
遇到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俩未按规定让行的(哈哈哈哈,需要我解释么,这个靠悟性);
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越线、逆行的(喜欢压双黄线的朋友们,注意了!);
★★★★ 扣6分:开始严重了哟
驾照被扣期间驾车的(驾照被扣了,就安分点吧,走路挤车锻炼身体吧);
在城市快速路、高速路上,遇到交通拥堵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这个应该这样规定的,长期都是出了事,救援车辆去不到);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好在校车不常见);
闯红灯;
注:黄灯亮时,未过线的车辆必须停止,否则按强行闯黄灯计算,情节恶劣者,吊销驾照(比闯红灯还恼火哟)。
★★★★★ 扣12分:最重的。
在高速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不小心驶过出口的朋友不要纠结了,一般每25公里就有个出口,50公里的油而已);
超速50%以上的;
酒驾(喝了酒就算,不管你喝了好多,扣12分不说,扣证6个月,罚2000元);
★★★★★ 醉驾(80mg酒精浓度以上算醉驾,扣12分已经是小事了,关键是刑拘,至少关半年,5年内不得考驾照);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未构成犯罪的(说简单点,就是撞了车,你跑了就扣12分;如果你撞死了人跑了,那就不只是扣12分这么简单了,那个叫交通肇事逃逸,至少也是关半年以上);
未悬挂车牌(新车除外)、伪造车牌、故意遮挡车牌(故意用泥巴敷起也算,小心点);
2013新交规关于扣分的规定
扣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扣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扣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扣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扣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新交通法规定新手一年之内不能上高速,我是2012.10.15取得的驾驶证,C1,能上高速吗
放心吧。可以单独上。注意安全,贴实习标志!2013年1月1日前拿的证可以单独上!不需要陪!
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
新的实习期管理规定如何执行?
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近期,有网民询问新规定实施后驾驶证实习期如何确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回复: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驾驶证或驾驶证升级,执行新规定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即2013年1月1日前初次申领取得驾驶证且在实习期内的,仍执行原有实习期管理政策;驾驶证升级取得驾驶证且未满一年的,不纳入实习期管理。此外,2013年1月1日前已经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延长实习期的依据,不作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的依据。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记分、事故和审验记录,才作为延长实习期、降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