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公司怎么选
一、拆迁评估公司怎么选
拆迁评估公司上门评估范围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评估公司上门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拆迁评估流程:
1、拆迁当事人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
2、受托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需要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允许查阅;
3、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
4、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应该如何选择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三、厂房拆迁中,企业可否有权利选择评估公司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厂房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企业是有权选择评估公司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拆迁评估公司怎么选
拆迁评估公司上门评估范围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评估公司上门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拆迁评估流程:1、拆迁当事人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2、受托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需要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允许查阅;3、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4、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一、房屋拆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征收安置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依法订立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约定的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拆迁补偿方式分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若是货币补偿,则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若是产权调换,则按照拆迁房屋和调换房屋各自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在实行货币补偿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在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以作为结清差价的依据。至于房屋的评估机构的选择,应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如双方未能就选定评估机构达成合意,则由双方各提出一至两家评估机构,抽签决定。
二、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具体包括:
1、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再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3、(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再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一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征收中心是做什么工作的?
房屋征收中心是承担主管部门制定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标准并指导实施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市危旧房及棚户区改造项目、重大和跨区房屋征收项目实施的辅助工作。新实施的《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房屋征收行政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提出了更高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对房屋征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将越来越趋于严格。扩展资料:房屋征收中心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制定襄州区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2、负责指导、协调、依法组织实施襄州区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担协助进行调查登记、编制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安置补偿以及其他受委托事项等工作。3、负责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发布征收公告;负责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确需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房屋征收服务公司是做什么的 房屋征收服务公司的工作内容
1、房屋征收服务公司一般属于政府机关单位。
2、房屋征收办公室是根据新拆迁法,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设的一个部门。功能上和以前的拆迁办是一个性质的。
因为其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以才把拆迁办更名为房征办。
具体工作: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拆迁公告和拆迁通知。
(3)、负责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旧房拆除公司前期业绩的考察工作。通过招标投标确定项目的评估单位、拆除单位和拆迁实施单位。
(4)、负责委托授权书的办理,委托拆迁协议的签订,监察拆迁实施单位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备案。
(5)、负责向人民法院提出强迁申请并配合组织行政强迁。
(6)、受理房屋拆迁信访咨询。
(7)、请市房管部门支持依法裁决区内房屋拆迁纠纷。
(8)、负责拆迁安置资金和安置房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审批、发放工作。做好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报财政局审核。
(9)、帮助乡镇、街办会办拆迁工作中的疑难杂症。
(10)、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工作,并帮助拆迁群众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权证及土地证,做好安置房分配的结算工作。
(11)、组织拆迁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
(12)、协助纪检部门依法查处拆迁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3)、建立拆迁档案制度,严格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14)、协助做好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办理安置房建设的相关手续,提供安置房建设规划设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