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起一批新规实施,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哪些影响?
三月起一批新规实施,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更便捷,更安全的交易方式。具体分析如下三点:第一点,3月起一批新规实施,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更便捷,更安全的交易方式,比如说换二维码,那收款码还能继续使用,并且我们还可以换更加新颖的一种二维码。之前有谣言说3月1号之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不能够再继续用了,这纯属谣言。规定是这样。说的个人收款二维码还能够继续使用,并不影响如果用户想换新的二维码,那么就支持。那么新的二维码能够给我们带来更安全的交易方式。第二点,新的二维码完全能够支持旧的二维码的。所有功能还能带来更加安全便捷的功能,我们知道个人收款二维码很容易造假,也很容易让用户失去安全保护,所以才研发出新的二维码给大家使用。但是有很多人以及老年人不知道如何去使用,那么完全可以用旧的二维码。这里不是说旧的二维码就不安全,相比新的二维码。就的二维码,确实没有新的二维码,方便和安全,所以鼓励大家使用新的二维码,大家可以去支付宝里面或者是微信里面去了解相关的信息。第三点,科技的不断进步,就是为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正如3月份的一批新规,它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以及多样化的付款方式,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促进人们的消费。带动社会的经济。但是这不妨碍我们继续使用旧的支付用户想用什么就能够用什么。并没有说个人二维码,就不能够使用了。这完全就是谣言,大家一定要从官方发布的。规定里面去了解相关的详情,而不要在网上听他们乱传谣言。
3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3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落地实施。一起看看,哪些与你息息相关。* 四部门:不得利用算法对消费者实施不合理价格差别待遇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等干预信息呈现;不得利用算法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至全国银保监会官网日前发布消息,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保险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自2021年6月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试点。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 打击骗保套保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将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月22日发布《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个人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按规处理。* 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可预约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开始,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今年税务部门新推出了预约办税服务。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于6:00-22:00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须预约即可办理。*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将实现全国互认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办法》中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应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同时,明确了开展互认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可以重新检查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医务人员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新版医师法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医师法首次将诊疗指南和循证医学下的超说明书用药写入法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民事诉讼可在线进行 与线下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印发《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2022年3月1日起,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则》提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依法、自愿、合理的原则,可将诉讼、调解等环节由线上转为线下,或由线下转为线上进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方式支持部分参与者采用线上、其他参与者采用线下的方式参与诉讼、调解等活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实施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对于跨区域发生、事故调查处理情形复杂、舆论关注和群众反响强烈的特种设备事故等情况,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事故调查进行督办,必要时可以直接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对所提供情况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7月1日起电动车新规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新国标正式公告,并且将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前耐纤,新国标的推出填补了老国标的安全性标准,将有效提升头盔的安全性,切实保障驾驶人员的安全。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大于25km/h,重量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W,必须要有骑行脚踏功能,电池电压要不大于48V。两轮间的轴距要不大于1250mm,最大宽度不大于450mm,必须要满足防火阻燃和防止篡改的要求,这些都是强制要求。相关规定目前全国的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由生产许可证制度转为了更加严格的3C质量强制认证制度,也就是说,没有经过3C认证的电动车慧仿都是属于超标电动车范畴。相关部门对电动车的管理并未放松,相反越来越规范,也越来越严格了,所以车主们都需要注意骑电动车时产生的一些违法行为。按照工信部要求,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亩槐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3月1号电动车新规
3月1号电动车新规内容包括:禁止在区域内生产、出售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执照才能上路、禁止改装、组装和安装电动自行车、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号牌和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要按法规停车并进行充电等。1、禁止在区域内生产、出售超标电动车从源头上防止了电动汽车的销售。那些生产超标的汽车制造商和厂商,根本找不到漏洞,只能安安静静的做自己的产品,这样,消费者就不会再担心自己的超标问题了。这对于逐渐被安全地淘汰的超限电动汽车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步。2、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执照才能上路这一条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明确规定,而电动单车也是一种车辆,车牌是一种非常关键的标志,在使用之前,都要有一张车牌。符合条件的车型,可以到代理机构或机动车管理部门申请符合要求的车牌。针对超标电动车,许多地区规定了三至六个月的过渡期,以荆州为例子,在三月一日至六月一日期间,才能取得合格的电动车执照。超过规定的电动汽车的过渡期限是三年。到期后将会自动终止,无法在道路上行驶。3、条禁止改装、组装和安装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有明文规定,不得擅自改装电动车,经销商和用户不得对电动车进行改装、组装。每个地方新规定都有一个清晰的惩罚尺度。4、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号牌和临时通行标志很多厂家都是用1:1的标准,来保证自己的电动车能被人买走。但事实上,在这个系统中,并没有关于这款汽车的任何资料,这将极大地影响到整个市场和道路的正常运行。另外,部分违法的电动汽车也进入了市场,严重地威胁到了使用者的出行。5、电动车要按法规停车并进行充电安徽省新条例中规定,严禁在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停放、充电。严禁擅自在家中使用电力,也不得私自拔下电源、电源。严禁使用电动单车乘坐乘客升降机。将电动车停在规定的位置,对违章停车和充电的,要给予警告,并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