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个冷笑话被判侵权葫芦兄弟,影视侵权怎么办?
侵权了是要进行赔偿的。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侵权一直是国内影视圈常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动画侵权更为严重,实际上在十万个冷笑话中不仅仅是侵权了葫芦兄弟图中形象很明显是迪士尼的匹诺曹。然后很明显的这是海贼王里的路飞。其实等等还有很多,就不一一例举。侵权不仅是在人物版权上,还有诸如人设、剧情、甚至是分镜上的侵权,不过这些都有点难以界定,基本上是只有靠圈内人自发抵制。为什么在动画中侵权现象如此严重?我想很大原因在于动画圈子中散发的一种随意性。首先是梗文化,虽说梗文化算是一种宽泛的网络文化,但喜欢梗的人多数都对宅圈有点了解。而一部动画中如果出现了另一部动画的角色等,很大程度会被多数人当成调侃,并将其当成一个笑料,大家都会当成一个梗一笑而过而不会太过追究。第二便是至今是争议很大的话题—致敬。这不只是动画,影视剧中出现另一部影视剧的相似剧情,人物,镜头(经典)等,很多时候会被当成是致敬,甚至能成为点睛之笔。并且致敬像是一个很高尚的词汇,多数人愿意看到自己喜欢的作品被致敬,像是现在所说的“双厨狂喜”。然而致敬又常常和抄袭挂钩。SSSS古立特大量致敬大张正已分镜,然而当事人大张正已却将其定义为抄袭。国人自制的mc版三体中,有一集分镜酷似高达,在被挖出来后,部分人表示是致敬值得赞扬,部分人表示这就是抄袭,最后官方发表道歉声明。之前爆火的国漫仙王的日常生活就被曝抄袭齐木楠雄的灾难灾难,但现在仙王在国内评分暴死却不是因为其抄袭,而只是因为剧情。一旦涉嫌抄袭的作品是我们喜欢的作品,很多时候我们会选择接受,我想这也是侵权泛滥的一个原因吧
你觉得十万个冷笑话侵权葫芦兄弟一案的判决结果合理吗?
相信喜欢动漫的朋友都看过《十万个冷笑话》,作为国漫中少有的优质动漫,目前热度仍在上升,点评分也很高,也是为数不多受到动漫迷们认可的作品。因为在动漫中葫有葫芦娃影像导致十万个冷笑话动漫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告上法庭,我认为是合理的。记得国产动漫《十万个冷笑话》刚上映的那几年可谓是异常火爆,作为动漫剧情却显得有点毫无逻辑可言。在当时《十万个冷笑话》并不是高质量之作,但从创新度和内容方面可以称为一部优秀的作品,我初中的时候每天都盼望着更新,更好奇往后的剧情。每天都要和同学或者朋友一起来讨论这部动漫。这也是我必追的动漫之一。也是我青春时代不可忘记的一角。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优秀动漫上市,也导致这个动漫慢慢的淡出了大众视线,但作为粉丝,我还在持续关注。在近日突然一则新闻发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状告《十万个冷笑话》公司侵权。侵权旗下葫芦娃,大娃、二娃、三娃、四娃、五娃、七娃的动漫形象改编和传播权。并且状告成功,判决结果是动漫停止使用葫芦娃影像动漫人物。并且处以50万经济损失罚款。虽然我也很喜欢《十万个冷笑话》但站在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角度来说我认为既然该动漫存在侵权就应该受到惩罚。总结:我认为不管是什么东西,动漫也好改编也罢,都要尊重原创作品,作为这么优秀的作品。应该及早和原创公司协商版权的问题,在现代越来越多的动漫盗用其他公司原创的角色时要注意再带给大家欢乐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尊重原创。如果对《十万个冷笑话》有什么其他观点。欢迎各位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