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残老人捐两套房

时间:2024-08-12 03:00:57编辑:花茶君

上海一对母女共立遗嘱捐出千万房产,你如何看待此事?

最近在上海发生了一件让大家特别震惊的事情,那就是有一对母女把自己上千万的房产就这样捐了出来。我们普通人都知道,我们这一生一套房子可以说是穷尽一生的心血,有时候把两代人甚至三代人的心血都要送进去。有多少的家庭就是为了房产,闹出了很多不可调节的一些矛盾和纠纷。可是这一对母女竟然能够很坦然的把价值上千万的房产无偿的捐出去,看表示,不管这个房子是用来做慈善,还是用来脱贫攻坚,都是希望能够帮助到一些有需要的人。能够做出这样的壮举来讲,我想全中国都没有几个人可以做得到。你买的话,我是绝对做不到这一点的,我没有那么的无私,你让我捐款可以,但是我不会把我所有的财产全部都捐出去,毕竟我是要生活的呀。据了解,这位母亲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本来是想把这份房产留给自己的女儿的。可是他的女儿却不打算接受这份房产,因为他没有结婚的一个打算呐,既然不结婚,也不会有孩子,也没有人去继承这个财产。所以母子两个人经过很反复的一个思考之后,就决定把这一套房产捐献给国家。这套房子它是以一个遗产的形式进行的,也就是说现在签了娟订的协议,可是还是属于母亲名下的一个财产,等到母亲过世之后,就会正常的继承到女儿名下,然后如果女儿也过世了,之后才会真正的捐献出来。但是我觉得这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情,可能说他们两个人的一个只想觉悟,真的是特别的高。不过这个孩子表示,他从小就受到了妈妈跟外婆的一个影响,本来就是一个很传统的人,再加上自己家里面的人都非常的爱国,所以说他也非常支持这个决定。

未经他人事,莫劝他人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是的,极有道理。一个人与另外一个人感受,永远不会一致感同身受的显示出来。正如前伟人说过得,要想知道这个梨子的滋味,你必须得亲口尝一尝。到底是甜甜的或酸酸的?你拿取来咬上一口,品一品个中的味道,这样就是体验了一个人的真实感受了。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是不一样的性质因为你所经历的苦,人们会同情你,但是这并不是就是等于可以认同或接受你的不善行为,而所谓“劝他人善”的出发点也是正是为了他人好,因为即使是经历过较大的痛苦和伤害也不是就可以成为“不善”的理由。而且也并非是人人都要经历过同样的苦楚才有资格劝喻那些经受过苦楚的人的,因为劝人为善也是一种关心和帮助,怎么可以说没有经历过苦楚的人,劝他人善就不是一种善良的行为呢?如果真是这样泾渭分明,哪么这个社会就可以说是极端冷漠的社会了。而一个真正有良知的社会,又或是有良知的人,应该是在同情受伤害的人的同时,更不希望受伤害的人因一念之差而行差踏错的,而“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就正是出于此理了。无论自己所处的环境怎样,只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劝喻他人善都是一种善良的行为,相反,哪些虽然未经他人苦的人,眼看着经历过苦楚的人不善而不加劝阻反而是以一种冷漠的态度冷眼旁观,又怎可以说是一种“最大的善良”呢?不经历他人事,就不劝他善良我们不提感受别人的痛苦,我们只来看感受幸福这件事。如果自己单身,看着别人成双成对,你会感受他们的幸福吗,你只会感觉心酸和羡慕,但是对方只能沉浸在自己的幸福里,感受不到你的落寞。不过我们都要有同理心,能站在别人的角度换位思考,我们最大的限度和善良是尊重别人的感受。就像说自己身上有个伤口,你会哭,你会喊,别人只能尽力理解,但无法为你分担和承受,别人没有权利指责你的哭喊,因为痛不在他人。只能换位思考照顾下你的疼痛的感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的意思所谓可怜之人,应该包括那些经济条件差,社会地位低,家庭状况不好,个人不得志,或者屡遭不幸、命运不济的那些人。他们平常在别人面前,总是低人一等,矮人三分,抬不起头来,甚至被人歧视。这样的人似乎活得很可怜。然而,造成可怜的结果,往往与自己的思想观念和处事管道有直接关系。有的人从小就不求上劲,不刻苦学习,不思进取,最终一事无成。而别人经过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考上了大学,有了令人羡慕的工作和事业。相比之下,感觉前者很可怜。很显然,造成这种可怜结局的,正是因为当初的懒惰和不争气,这岂不令人可恨呢?有的人对家庭成员缺乏应有的感情,不履行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甚至百般歧视和虐待,到头来弄了个众叛亲离,老了无人愿意赡养,落了个孤家寡人。可怜不?可恨不?还有的农村人,生来怕苦怕累,终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不务正业,一生穷困潦倒。没有家庭温暖,缺少家人关爱,独自一人,了却终生。可怜不?可恨不?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就是对上面这几类人所说的。至于因天灾人祸、命运不佳所造成的悲惨结局,还是令人同情的。虽然很可怜,但并无可恨之处。

上海一女子不结婚,母亲立遗嘱捐千万房产,你如何看待这位母亲的做法?

在当今这个社会,年轻人的思想跟以前有了很大变化,尤其是在婚姻观上,有很多大龄青年,这些年轻人中,有些是因为某种原因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根本就不愿意结婚,在上海有一名女子决定不结婚,他的母亲立遗嘱将价值千万的房产捐给国家,那么应该如何看待这位母亲的这种做法呢?一、上海一位母亲立遗嘱捐出价值千万的房产。 一般情况下,人们立遗嘱是想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儿女或者其他的亲人,但是这位上海的母亲却立遗嘱,将自己价值千万的房产捐给国家,或许有些人比较纳闷,其中的缘由。据了解,这位母亲有一个女儿,但是这个女儿已经打算不再结婚,所以也就相当于他们没有后人来继承这份家产,本来这位母亲想把房子留给自己的女儿,他的女儿却并不这样想,他希望自己的母亲把这套房子捐给国家。也算是自己对这个国家做出了一点点贡献。二、对于这位母亲的做法,应该如何看待呢?看到这对母女的做法,很多人都纷纷对这对母女的行为进行肯定,甚至有人认为这对母女的境界实在是太高了,一般人对这种境界只能望其项背了。我认为这位母亲的做法非常值得称赞,通过这件事也能看出这位母亲是非常无私的一个人。心胸也比较开阔,而这位母亲的女儿同样值得称赞,原本他完全可以将母亲的这份房产继承下来,即使自己不去住,也可以将房子卖掉,基本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劝母亲去将这套房子捐出去。这也充分说明这名女子心胸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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