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学联系函

时间:2024-08-09 01:07:52编辑:花茶君

就学联系函在哪里开

户籍适龄儿童如因各种原因要到外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如对方学校要求提供“就读联系函”,可到户口所在区教育局学籍管理处凭户口簿开具。“就学联系函”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提出的,由适龄儿童家长到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办(已撤消教办的,可由乡(镇)政府出具)或县、区教育局出具,没有统一的格式要求。主要内容是:证明适龄儿童的姓名、户口所在地、年龄、性别;说明借读理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何地居住、就业);向居住地教育部门提出借读申请。扩展资料主要内容是:证明适龄儿童的姓名、户口所在地、年龄、性别;说明借读理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何地居住、就业);向居住地教育部门提出借读申请。就学联系函样本就学联系函XX市XX县(区)教育局:兹有我市居民:、在市区务工,(工作单位:),其子、女(年月日出生,户口所在地:)需随父母一起生活,现借贵校就读年级,请学校接纳为感。此致敬礼区教育局20年月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学联系函样本

办理小学就读联系函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小学就读联系函需要供借读申请和户口本。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该到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到户籍地以外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应该办理借读手续。办理时家长要提供借读申请(申请书中要说明借读原因、借读学校、借读时间)和户口簿。办理《就学联系函》一般在开学初进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到随办,不收取任何费用。关于小学就读的其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当地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至迟在新学年始业前十五天,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第十四条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限,以其户籍所在地的规定为准。以上内容参考 荆州日报——就学联系函该如何办理

就学联系函怎么办?办理时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可以在户籍地所在的中心小学或教育局办理。所需材料:借读申请说明书和户口簿。根据《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身份、居住、就业证明等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并入学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居住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扩展资料:就学联系函格式如下:就 学 联 系 函XX市XX县(区)教育局:兹有我市居民: 、 在 市 区务工,(工作单位: ),其子、女 ( 年 月 日出生,户口所在地: )需随父母一起生活,现借贵校就读 年级,请学校接纳为感。此致敬礼区教育局20 年 月 日参考资料:荆门数字报-就学联系函该如何办理百度百科-《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百度百科-就学联系函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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