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货车客车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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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各市的车牌代码?

湖北省各市的车牌代码如下:鄂A:武汉市鄂B:黄石市鄂C:十堰市鄂D:荆州市鄂E:宜昌市鄂F:襄阳市鄂G:鄂州市鄂H:荆门市鄂J:黄冈市鄂K:孝感市鄂L:咸宁市鄂M:仙桃市鄂N:潜江市鄂P:神农架鄂Q:恩施州鄂R:天门市鄂S:随州市?鄂AW:省直机关。扩展资料车牌号编排规则:1、机动车号牌号码由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和号牌编号组成。汽车类号牌号码为上下两排结构,上排是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下排是号牌编号;摩托车类号牌号码为左右结构,左侧是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右侧是号牌编号。2、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字符位数为2位,分别由汉字和英文字母组成。汉字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英文字母是车辆管理所的代号。汽车类号牌号码的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位于号牌上方正中,汉字和英文字母横向排列;摩托车类号牌号码的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位于号牌左侧,汉字和英文字母纵向排列。3、号牌编号字符位数为5位,由阿拉伯数字或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阿拉伯数字从0到9共10个,英文字母从A到Z共26个。4、汽车类号牌编号字符为三位加三位结构,横向单行排列,中间用“●”和“━”标记分断。“●”表示前号牌,“━”表示后号牌。摩托车类号牌编号字符为横向单行排列。5、号牌编号字符的自主编排组合方式共分下列3种,为三位加三位结构,不得缺位:(1)3位英文字母和3位阿拉伯数字,如:ABC●123。(2)3位阿拉伯数字和3位英文字母,如:123●ABC。(3)3位阿拉伯数字和3位阿拉伯数字,如:123●456。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牌号 百度百科-牌照百度百科-车牌

[create_time]2019-08-15 02:18:04[/create_time]2007-10-09 07:50:20[finished_time]14[reply_count]1158[alue_good]smart123heaven[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14af2467.z4lYGYa_5HnHZI7nK0yvdA.jpg?time=4164&tieba_portrait_time=4164[avatar]关注我不会让你失望[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28857[view_count]

那个汽车违章69007日湖北哪个地方的

汽车违章就是违反交通规则。 以下是交通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 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 机动车报废的。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道路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条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条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三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条 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中国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中国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时,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中国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中国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通行优先权。 第五十四条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第五十五条 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规定。 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不得用于载人。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条 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第六十五条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应当遵守铁路道口信号,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没有铁路道口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中国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第六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中国公务除外。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create_time]2017-02-20 12:05:26[/create_time]2017-03-07 12:04:2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f9...1@33sn.cc[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8360d135.9IUn2xK_OIGEje9oTmp9lQ.jpg?time=7229&tieba_portrait_time=7229[avatar]TA获得超过621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6[view_count]

湖北货车客车相撞严重不?

3月25日,从湖北松滋警方了解到,当日上午10时30分许,该市发生一起一辆货车与一辆客车迎面相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11人受伤。目击者陈先生介绍,中巴客车由刘家场往新江口方向行驶,行至农机弯时与一辆大货车迎面相撞。一声巨响后,客车车顶被掀飞,斜在路中间。货车往前滑行20余米后,撞到路边土坎停下。事故现场一片狼藉。随后,交警、消防、120等部门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当日下午,松滋警方向上游新闻通报,客车系该市金顺达客运公司班线客车,车牌号为鄂D36599;12轮货车车牌号为鄂D37252。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人重伤,9人轻伤。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善后工作已展开。

[create_time]2018-03-26 11:57:17[/create_time]2018-04-10 11:56:5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4[alue_good]小屁孩293[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3926e76a.jkS_CW9IdV2lVmb_z-l9mg.jpg?time=4051&tieba_portrait_time=4051[avatar]TA获得超过1653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25[view_count]

车内人员受伤保险公司有那些赔偿

当车辆内的人员由于汽车碰撞或倾覆等而遭受人身伤亡,车主完全可以通过车上人员责任险向保险公司索赔。
车上人员责任险,可以保障保险车辆遭遇车祸后,如果车内人员不幸受伤,也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减轻车主的理赔负担。
车上人员责任险会根据车主的事故责任大小设定相应的免赔率,例如车主承担事故主责,保险公司就会在赔款计算方面设定事故主责的相应免赔率,通常是15%;
而当车主承担事故半责时,保险公司会设定10%免赔率,其实各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免赔率的界定是不同的,自然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免赔率设定也会有相应改变,如picc人保财险的主责免赔率是10%,半责是8%,次责是5%,其车上人员责任险的相应免赔率也变为主责10%,半责8%,次责是5%。
当然车上人员责任险的最高赔款限额通常只有1万元,如果车主要为亲人提供更全的保险保障,不妨购买一份医疗险,不但理赔限额会提高很多,而且理赔范围更广,普通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能得到高额全面的赔付。


[create_time]2017-09-19 16:31:59[/create_time]2014-05-21 12:37:49[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20[alue_good]创作者DKEIFHCB4144[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public.1.caf2f876.rChGjgP_akgbS1MaOFAFYg.jpg[avatar]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slogan]文开齐律师从事法律工作10余年,办理过案件1000余件,有着丰富的法律经验和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intro]14902[view_count]

请问,我的车子和对方车子发生事故,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责,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很简单,1、如果双方的两辆车各自损失都没有超过2000元(交强险范围并且无车上人伤)那么可以互碰自赔处理,也就说你自己的车辆损失找你自己的交强险公司索赔就行了。
2、如果一方损失大于2000或者两方车辆都大于2000那就不适合互碰自赔了,那就需要双方先互陪(先互陪2000元)剩下损失按责任比例分摊。
假如你车修车需要3000元对方修车4000元,
那么对方保险公司要赔付你车的金额就是2300元
(具体算法是:3000-2000(交强险)=1000元, 1000*30%=300元,2000+300=2300元 )。
对方车辆损失你需要赔3400元。
(具体算法:4000-2000=2000元 2000*70%=1400元 2000+1400=3400元)
以上算法是没有人员伤亡的算法。


[create_time]2013-05-03 17:30:10[/create_time]2013-05-18 14:46:48[finished_time]4[reply_count]13[alue_good]ssrs1027[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7c1d8978.FMVgJyqKeN1QHwxD_p0fqA.jpg?time=3212&tieba_portrait_time=3212[avatar]TA获得超过378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6931[view_count]

湖北黄石一大货车侧翻压扁教练车3人被埋死亡,如何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

6月23日,网传湖北黄石开发区王圣大道、白塔岩路交汇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后八轮大货车在驾驶时发生侧翻,将一旁行驶的教练车压扁,导致教练车上3人死亡。6月24日,大象新闻记者从黄石市应急管局获悉,此事属实。富安驾校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事故发生路段为科目三考试路段,平时训练也会在该路段进行,目前驾校运营正常。我们该如何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我们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保持车距转弯礼让直行,辅路让主路!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这两点要记牢。之所以这样做,其中一点原因是直行车辆速度通常很快,让直行车辆先过,可最大程度避免交通事故,反之转弯车辆要确保两侧安全后再通过。就拿这起事故来说,货车直行轿车转弯,按照正常逻辑来说,应该是轿车等待货车经过之后再转弯,但或许是没有注意到,才发生事故。如果在十字路口转弯时,通常是右侧先行,同时转弯时也要减速慢行,注意保持车距,避免出现追尾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遵守交通法规,注意礼让车辆和行人,才能避免事故发生。只要是开车行驶,都要拒绝酒驾和疲劳驾驶,还有闯红灯等等,这也算是最基本的交通法规了,每个驾驶员都应该严格遵守。除此之外,日常行驶也要注意保持良好车距,减速慢行,避免超载,超车等诸多危险行为,才能最大程度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三个无辜生命就这样离开,但留给我们的思考是深刻的,警醒我们日后要如何避免类似事情再发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礼让行人,注意视线盲区等等,都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交通规范。在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而伤亡的情况不再少数,这一起起事故都在教会我们如何做,也希望日后类似事故不要再发生。

[create_time]2022-06-25 14:18:26[/create_time]2022-07-09 15:23:22[finished_time]5[reply_count]0[alue_good]宇哥侃娱乐吖[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3926192931,312764228&fm=3012&app=3012&autime=1698242051&size=b200,200[avatar]TA获得超过199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81[view_count]

湖北黄石货车侧翻压住教练车,3人被埋死亡,现场情况如何?

车祸猛如虎,在网上经常会看到发生的大大小小的车祸,幸运的时候可能只是有些小擦伤,然而不幸的时候就会让人失去生命。6月23日湖北省黄石市发生了一起非常严重的车祸,一辆大货车在路上行驶时发生侧翻。事故发生在黄石开发区王圣大道,白塔岩路交汇处,一辆后八轮的大货车在驾驶时发生侧翻,将在一旁行驶的教练车压扁,事故导致教练车中的三人死亡。大货车上装载的是碎石块,碎石块散落一地,将一旁的教练车完全覆盖。现场的画面惨不忍睹,事故中的教练车来自当地的富安驾校,车内三个人中,有一名是教练,两名是学员,这两名学员都是 2002年出生,当时他们是在练习科目三,三个人在当场已经死亡。没想到一次平常的轿车,却发生了这样的意外。这起事故在当地引发了很大的讨论,经过了解,事故发生的路段是驾校平时练习科目三的路段,谁也不会想到会发生这么大的意外,目前富安驾校没有受到影响,正在正常运营。只是非常遗憾车中的三个人,永远的离开了人世间。这起事故给人们一个警示,在驾驶车辆的时候,一定要远离大货车,大货车的重量大,速度快,惯性大,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就会是非常严重的,而且为了赶时间,一些大货车司机心存侥幸,经常超速甚至是闯红灯。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会殃及到其他的车辆和行人,造成车毁人亡的事故也经常发生,这起事故让教练车中的学员和教练当场身亡,实在是令人惋惜。希望交通部门尽快调查清楚事故的具体原因,好给受害人的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

[create_time]2022-07-03 10:18:40[/create_time]2022-07-09 15:20:19[finished_time]5[reply_count]0[alue_good]萌桃看社会百态[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12cdbfe9665f0ec89517178a593acb8c8808.jpeg[avatar]阅尽世间百态,看透世事冷暖。[slogan]阅尽世间百态,看透世事冷暖。[intro]190[view_count]

一辆重型半挂货车在湖北高速公路上疯狂倒车,这辆车为何这么做?

一辆重型半挂货车在湖北高速公路上疯狂倒车,这辆车为何这么做?高速上倒车大概率是错过路口了,不想走冤枉路。不会扣18分,只扣12分,至于会有什么危险,我想您还是千万不要去尝试,不要多想,我只是怕您连累了后车,其实这种问题真不知道您怎么想的,这是高速公路死亡率最高的违章之一,也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最严厉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高速公路倒车,最低可对驾驶人进行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对客、货车高速倒车违法行为,不仅要接受200元罚款、记12分,驾照还会被降级,如果出租车等营运车辆,交管部门通报其单位,如果因为倒车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会以危害驾驶罪对驾驶员进行公诉!但是法律法规再严格,还是一些人不顾自身安危,更不顾他人安危,做出违规高速倒车行为,据数据显示,全国每年都有因高速违规倒车引起的交通死亡事故,在倒车时一旦被后车追尾,双方车上人员死亡率各为75%以上,相信任何开车跑高速的朋友,都有因各种原因错过高速出口的情况,但是多数还是选择下一出口驶出高速,然而有侥幸心理的还是存在,比如您问的这个问题,您基本可以告别上高速了,意识不到危险性,还考虑扣几分?高速倒车,可以告诉你,不仅违规,还涉嫌违法。扣十二分是肯定的。首先必须明白何为高速通路:全棘闭式,车这不低于六十,就算高速突然停车就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更何况倒车。高速路上,车速较快,加上全封闭式,一断出现危险,随意变动及可能引起重大事故!请上高速前,熟悉了解注意事项,安全驾驶!

[create_time]2022-03-09 18:49:48[/create_time]2022-03-24 18:00:32[finished_time]4[reply_count]0[alue_good]丽文说娱乐[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3900031675,861946049&fm=3012&app=3012&autime=1689317272&size=b200,200[avatar]把复杂的事情简单说给你听[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1[view_count]

2012年交通安全事故的事例

1、2012年1月6日,景某驾小型客车,沿南滨河中路由西向东行至总医院东侧500米时,车辆撞上小西湖高架桥桥墩,造成驾驶员景某当场死亡、乘客李受伤,车辆受损交通事故。经鉴定,景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7.43mg/100ml,景某事故全部责任。2、9月21日,宋某驾驶大货车沿京拉线由西向东行至红古区平安镇若连桥时,冲出桥面防护栏坠至桥下造成驾驶品宋基乖客巨其死亡车辆受伤亦通事故。超速是造成交通事故最主要原因之一。 长时间超速行驶,还会使驾驶员神经高度紧张,增加疲劳感,导致事故发生。3、9月27日,石某驾驶无号牌轿车沿南滨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金港糖酒市场前时,将由北向南未按人行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唐某撞倒致伤,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行人横穿马路,图一时之便可能后悔终身。发生事故,不仅要承受伤痛之苦,还要承担相应责任,为损失"买单”。4、9月28日22时许,施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载乘吕某沿连霍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榆中县甘草店镇三墩营村路段处时与钱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吕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事故。夜间行车时未降低车速,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同时车辆超限超载是造成事故发生原因。5、2012年4月23日14时30分左右,在S220舞阳县孟寨镇段,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载货车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客车相撞,客车核载19人,实载23人。事故当场造成3人死亡,其余22名伤员被送往医院。事故发生后,舞阳县委、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医疗救助组、

[create_time]2020-04-22 21:05:26[/create_time]2013-05-23 22:32:57[finished_time]3[reply_count]13[alue_good]在水一方611521[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4fe98073.DJ6h8-ReBQL3YjVz13OFww.jpg?time=5414&tieba_portrait_time=5414[avatar]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3920[view_count]

2012年交通安全事故的事例

1、2012年1月6日,景某驾小型客车,沿南滨河中路由西向东行至总医院东侧500米时,车辆撞上小西湖高架桥桥墩,造成驾驶员景某当场死亡、乘客李受伤,车辆受损交通事故。经鉴定,景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7.43mg/100ml,景某事故全部责任。2、9月21日,宋某驾驶大货车沿京拉线由西向东行至红古区平安镇若连桥时,冲出桥面防护栏坠至桥下造成驾驶品宋基乖客巨其死亡车辆受伤亦通事故。超速是造成交通事故最主要原因之一。 长时间超速行驶,还会使驾驶员神经高度紧张,增加疲劳感,导致事故发生。3、9月27日,石某驾驶无号牌轿车沿南滨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金港糖酒市场前时,将由北向南未按人行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唐某撞倒致伤,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行人横穿马路,图一时之便可能后悔终身。发生事故,不仅要承受伤痛之苦,还要承担相应责任,为损失"买单”。4、9月28日22时许,施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载乘吕某沿连霍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榆中县甘草店镇三墩营村路段处时与钱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吕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事故。夜间行车时未降低车速,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同时车辆超限超载是造成事故发生原因。5、2012年4月23日14时30分左右,在S220舞阳县孟寨镇段,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载货车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客车相撞,客车核载19人,实载23人。事故当场造成3人死亡,其余22名伤员被送往医院。事故发生后,舞阳县委、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医疗救助组、

[create_time]2022-09-29 14:30:34[/create_time]2022-10-14 14:30:3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信必鑫服务平台[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3b707489.Pzvh_phCV7cMa9W2PNEYAQ.jpg?time=66&tieba_portrait_time=66[avatar]TA获得超过5.3万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2[view_count]

武汉城区的货车限行规定在哪里可以查到?

在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可以查询。如:1、东湖隧道每天凌晨5:00至次日凌晨1:00准许9座(不含)以下,高度不超过3米客车通行,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禁止通行。2、长江隧道、水果湖隧道准许9座(不含)以下客车通行。3、上列区域和道路内每日7时到22时禁行货车三轮摩托。拓展资料:武汉,简称“汉”,别称“江城”,是湖北省省会、中部六省唯一的副省级市和特大城市,中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也是中央军委武汉联勤保障基地驻所。全市下辖13个市辖区,总面积8494.41平方公里,2017年常住人口1091.4万人。长江大桥、江汉桥全日禁止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城市公交车除外)、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但准许自行车在长江大桥人行道内推行,非机动车可通行江汉桥辅桥。长江大桥、江汉桥每日7时至22时,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出租车不受单双日限制通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的通行管理措施通行。参考资料:武汉市公安局——长江大桥、江汉大桥交通管制

[create_time]2019-09-29 16:53:52[/create_time]2013-07-09 21:09:34[finished_time]9[reply_count]58[alue_good]群星独者[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fe5178cf.jSEVOsZv8oqVX01vPqkqUg.jpg?time=4065&tieba_portrait_time=4065[avatar]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88110[view_count]

国际历史上10大最严重交通事故

  交通灾难是一个沉痛的话题。马航MH370航班失联事件还没有水落石出,韩国“岁月号”客轮又在海中失事伤亡不明...希望大家能一起回顾历史上最大的交通事故,由此为事故中受难的逝者祷告,并且让我们关注安全,珍爱生命。   10.1999年印度西孟邦盖萨尔站列车相撞事故。 超过500人遇难   1999年8月2日凌晨1时55分,一列满载旅客的列车与一列高速行驶的邮车在印度西孟加拉邦与阿萨姆邦交界的盖萨尔车站迎头相撞,在巨大的爆炸声中,14节车厢顿成齑粉,巨大的撞击力将许多车厢撞飞,机车被抛向半空,车内乘客血肉横飞。超过500人死亡,近1000人受伤,印度铁路部长库马尔在第二天提出辞职。   9.日本波音747事故 520人遇难   1985年8月12日,一架日本航空公司的波音747SR飞机在东京机场起飞12分钟后发生撞山坠毁事故,机上15名机组人员和509名乘客中有505名死亡,全部死亡人数520名。创造了民航史上单机死亡人数的最高纪录。   8.1944年意大利火车隧道窒息事故 521人遇难   1944年3月2日凌晨4点,一列长达49节车厢的客货混载列车,途径意大利巴尔瓦诺山区的阿米隧道时,由于载重过大列车停止。这时机车锅炉燃烧产生的大量烟雾令列车上的521名乘客窒息而死,这也是欧洲铁路史上最大的一次悲剧。   7.美国波音747事故 583人遇难   1977年3月27日发生了航空史上最严重的一次事故,一架美国泛美航空公司的波音747和一架荷兰皇家航空公司的波音747飞机在西班牙洛斯罗德奥斯机场发生地面相撞事故,致使583人死亡。   6.1994年 “爱沙尼亚”号渡船沉没 900多人遇难   1994年9月28日,“爱沙尼亚”号渡船从爱沙尼亚的塔林港驶往瑞典的斯德哥尔摩途中,在波罗的海海域遇风浪沉没,造成900多人死亡,当时成为欧洲自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海难事故。   意外发生之后,瑞典、爱沙尼亚以及芬兰政府共同组成了一个失事调查小组,调查报告在1997年出炉。根据这份报告,渡轮沉没的原因是因为船首为方便人车上下的船首出入舱门,没有锁好而松脱,造成海水由船首灌入。另外,调查小组认为船速过快也是沉没的原因之一。不过,这份调查报告的结果,当时并没有得到所有小组成员的认同,内部争议不断,报告的公信力也受到相当的质疑。   5.1993年 海地“内普图诺”号客轮沉没 约1000人丧生   1993年2月17日,海地“内普图诺”号客轮从海地首都太子港向西部城市热雷米航行途中遭遇海难,船上大约1000名乘客丧生。图为两名获救乘客在医院接受治疗。   惨案发生后,海地笼罩在惊慌和悲哀的气氛中。据报道,造成客轮失事的原因是气候条件恶劣和超载。   4.1912年 泰坦尼克号沉没 超过1500人遇难   泰坦尼克号失事应该是史上最著名的海难事件。1912年4月15日凌晨,泰坦尼克号在撞上冰山差不多两小时后,这艘当时世界上最大、最豪华,被称作为“永不沉没的船”和“梦幻之船”,同时据称是最安全的邮轮在其处女航途中沉没。   3.2002年 塞内加尔“乔拉号”失事 1863人死亡   2002年9月26日深夜,严重超载的“乔拉号”从塞内加尔南部城市济金绍尔返回首都达喀尔,途中遭遇暴风雨,在冈比亚附近海域倾覆。根据官方统计的数字,这次海难共造成1863人死亡,只有64人生还。   关于“乔拉号”客轮倾沉事故的调查报告指出,人员严重超载是造成9月26日晚塞内加尔客轮倾沉事故的主要原因。报告说,失事当天客轮货舱货物很少,低于平均水平,而买三等舱票的乘客严重超员。“乔拉号”有350个三等舱位,但在起航时登船的三等舱乘客有655名,多余的乘客只能去上层甲板,这一情况得到幸存者的证实。中途持票上船的185人中,大多数也涌到上层甲板,使上层甲板的人数达约500人,加上船底货舱货少,使船的重心提高,稳定性减弱,抵抗恶劣天气的能力降低。   另一个事实是岸上监控中心严重失职。按照规定,监控中心和客轮每两小时必须取得一次联系,9月26日零点到早晨7点,监控中心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同客轮联系。这艘德国制造的客轮在过去12年中一直定期检修,在失事前三天还通过了技术年检。但由于船两侧受风面大以及吃水浅等因素,船的抗风能力差。   2.1981年印度比哈尔铁轨事故 超过2000人遇难   印度是一个铁路大国,早在独立前就已经建起了近五万多公里的铁路,但是长期以来,印度铁路发展缓慢,设备陈旧,人满为患,每年发生的铁路事故在400起以上。其中,1981年发生在比哈尔邦的巴格马蒂河上的列车倾覆事故可能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死亡人数最多的铁路事故。1981年6月6日,一列由新德里开往加尔各答的列车在经过巴格马蒂河大桥时,司机突然发现一只水牛停在铁道中间,司机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结果列车发生了可怕的倾覆,七节车厢跌落桥下。由于正值周末,列车超员严重,车顶上都坐满了人,列车落水后许多人被河水冲走或吞没,导致死亡人数无法准确统计,保守估计死亡人数不少于800人,有媒体估计的死亡人数超过2000人。   1.1987年 菲“杜纳巴兹号”与邮轮相撞 逾4000人丧生   因为热带气候、客运船只维护糟糕以及安全规则执行不力,菲律宾经常发生海上事故。1987年12月,菲律宾客轮“杜纳巴兹号”与一艘油轮相撞,造成4000多人丧生,是国际海运史上和平时期的最大海难。   这些事件给予我们猛然间的醒悟。作为生命本身就是脆弱的, 然而又同样的提醒我们生命的另一种弹性,本身生命无论长久的还是短暂的,无论是大还是小,我们都应该珍惜,珍惜自己,珍惜身边的人...

[create_time]2022-07-18 06:24:43[/create_time]2022-07-30 15:39:4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虎哥说车17[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c265e139.lFofWC_jKDEP8jNVi2mKdQ.jpg?time=4872&tieba_portrait_time=4872[avatar]TA获得超过618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77[view_count]

严重的交通事故

法律分析: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者是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出现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的,那当事人需要立即停车并报警,等待交警部门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create_time]2022-04-29 10:36:42[/create_time]2022-05-14 10:36:4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临朱晓东律师[uname]https://midpf-mp-pub.cdn.bcebos.com/01d28d0dc99b09a26d6cd7dae3843610.png[avatar]律师[slogan]律临法律服务平台认证律师[intro]8[view_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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