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慈善机构
中国红十字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爱德基慈善机构,北京韩红慈善机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青少年基金会。1、中华慈善总会中华慈善总会是一个成立于1994年的慈善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备案注册,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中国大陆已拥有375个会员单位。2、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China Disabled Persons'Federation),简称中国残联,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由中国各类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3、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青基会,英文:China Youth Development Foundation,缩写CYDF)于1989年3月成立,是中国全国性的、非政府非营利性社会团体。4、中国扶贫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英文名:China Foundation for Poverty Alleviation,缩写:CFPA)成立于1989年3月,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是对海内外捐赠基金进行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5、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妇基会,成立于1988年12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是独立的社团法人。
[create_time]2022-12-12 13:39:22[/create_time]2022-12-10 00:00:0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分享社会民生[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c69c3fdd6cbd3857881153ce2dd04412.jpeg[avatar]热爱社会生活,了解人生百态[slogan]热爱社会生活,了解人生百态[intro]2384[view_count]中国慈善机构排名及联系方式
中国慈善机构排名前五的联系方式:1. 中国麦田计划麦田计划成立于 2005 年 6 月16日。因为被大山、被那些渴望读书的孩子所感动,一名普通的志愿者—莫凡在国内发起“麦田计划"。 一个民间助学组织,致力于改善中国贫困山区孩子的教育环境,包括为贫困山区中小学生提供读书资助。兴建校舍。成立图书室等项目。2010年10月1日,在广东省民政厅注册成立“麦田教育基金会"。因为麦田计划是个纯民间的组织,活动都在网上进行。如果您想加入麦田计划,只需在麦田计划论坛中注册ID,并且在活动帖后跟帖,您的身份及相关事宜经确认后。你可以在业余时间参加麦田计划的活动。2.壹基金 壹基金是由李连杰于2007年发起成立的公益组织,是国内第一家民间公募基金会。壹基金以“尽我所能,人人公益”为愿景,致力于搭建专业透明的壹基金公益平台,专注于灾害救助、儿童关怀、公益人才培养三大公益领域。官方网站:www.onefoundation.cn合作问询:info@onefoundation.cn媒体问询:ofpr@onefoundation.cn咨询电话:400 690 27003.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1994年12月5日,是共青团中央主管的,由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共青团在实践中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组织平台。联系方式:网站内容合作/故障申报:010-64098031助残系统/关爱系统的使用:010-85212049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010-85212731其他事宜请发邮件:tzyndxd@126.com4.李嘉诚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Li Ka Shing Foundation,简称LKSF)是香港认可的慈善机构,1980年由香港富商李嘉诚创办以更有系统地资助香港及世界各地的慈善服务。基金会主要捐款予教育、医疗、文化及其他公益事业。李嘉诚希望透过教育加强人力和文化资源,透过医疗项目建立一个关怀的社会。李嘉诚基金会是在香港注册的非营利性组织,在内地依法注册有李嘉诚基金会(香港)北京办事处 ,该办事处的电话是010- 85181559,或者直接登录该基金会的官网在线联系。5.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经国务院批准于1984年3月15日成立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基金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奉献爱心,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理念是“集善”,即集合人道爱心,善待天下生命。工作目标是努力建设成为公开、透明、高效率和高公信力的慈善组织。电话:( 8610 ) 85920220联系人:段连传真:( 8610 ) 85920214网 址: www.cfdp.orgE-mail:cfdp@cfdp.org
[create_time]2022-04-08 00:00:00[/create_time]2022-04-23 00:00:0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2[alue_good]三石哥哥599[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5fe06be9.0cbbOaQXXVIZ38G5xQMVSQ.jpg?time=5924&tieba_portrait_time=5924[avatar]超过198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854[view_count]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怎么样?
简介: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成立于1988年,隶属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宗旨是: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和妇女事业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成立时间:1988-12-01
[create_time]2018-10-08 11:18:55[/create_time]2018-10-23 11:03:5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天眼查[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7e3e6709c93d70cf98ae8fc3f4dcd100bba12ba3?x-bce-process=image/resize,m_lfit,w_900,h_1200,limit_1/quality,q_85[avatar]人人都在用的企业安全查询平台[slogan]天眼查是一款“人人都能用的商业安全工具”,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对企业基础信息、司法风险、经营风险、经营状况、知识产权方面等多种数据维度的查询服务。人人都能用的企业查询服务平台。[intro]470[view_count]
10699988中国妇女基金会骗 钱的吗?
本报讯 记者史芳报道10699988是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开展的手机短信捐赠平台,从4月15日到5月10日期间,该平台为了歌颂祖国60年的辉煌成就,弘扬敬母、爱母、助母的传统美德,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联合甘肃省妇联、《读者》杂志社共同承办了“读者杯感恩母亲?回报祖国公益短信征集活动”,共收到来自全国33个省市的24万条捐赠短信,其中祝福短信37549条,捐赠收入约为130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2005年初,在中国移动等电信运营商的支持下,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开通了10699988短信捐赠平台,将现代通讯网络技术运用于公益慈善事业中,实现了人们可以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零钱募捐,开辟了便捷的小额捐赠爱心渠道。公众参与方式: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手机用户写短信“1~30”之间的任意整数发送至10699988,即捐赠相应金额。资费从话费中扣除,全部用于开展妇女公益事业。截至目前,参与人数达1200多万人,募资约为2116万元,款项用于救灾、母亲水窖、母亲创业与再就业、“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十大杰出母亲”评选活动等妇女公益项目。
[create_time]2011-05-12 15:55:59[/create_time]2011-05-31 13:09:50[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0[alue_good]lyjbemyself[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11bebec7.rNiPMP6O-zUktSOwsM6sCQ.jpg?time=3108&tieba_portrait_time=3108[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50[view_count]
公益组织的类型和功能
您好亲^3^[微笑][微笑][微笑]公益组织是指以社会公益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常见的公益组织类型包括慈善组织、环保组织、社区组织、社会福利组织、教育组织等。这些组织都有着不同的目的和职能,但总的来说,它们都承担着为社会提供服务、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角色。慈善组织的主要目的是为贫困、弱势群体和灾区提供帮助和资助,救济生命,缓解贫困。环保组织则致力于保护自然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社区组织则以服务社区居民为主要职能,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社会福利组织则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救济和关怀。教育组织则致力于提升社会的教育水平,为人才培养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不同类型的公益组织在实践中,不断进行着合作和交流,共同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通过营造和谐、公正、文明的社会氛围和促进人类和自然的和谐发展,公益组织为社会进步和人类幸福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摘要】
公益组织的类型和功能【提问】
您好亲^3^[微笑][微笑][微笑]公益组织是指以社会公益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常见的公益组织类型包括慈善组织、环保组织、社区组织、社会福利组织、教育组织等。这些组织都有着不同的目的和职能,但总的来说,它们都承担着为社会提供服务、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角色。慈善组织的主要目的是为贫困、弱势群体和灾区提供帮助和资助,救济生命,缓解贫困。环保组织则致力于保护自然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社区组织则以服务社区居民为主要职能,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社会福利组织则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救济和关怀。教育组织则致力于提升社会的教育水平,为人才培养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不同类型的公益组织在实践中,不断进行着合作和交流,共同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通过营造和谐、公正、文明的社会氛围和促进人类和自然的和谐发展,公益组织为社会进步和人类幸福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回答】
[create_time]2023-04-12 20:33:25[/create_time]2023-04-27 20:31:2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小叶老师K[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3788118598,22789304&fm=3012&app=3012&autime=1688264099&size=b200,200[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30[view_count]
政府组织类型有社会公益组织吗
社会组织机构包括政治组织(比如党、团、民主党派)、经济组织(比如工厂、公司、矿山、农业合作社)、公益组织(比如基金会、 残联、工商联)、民间组织(例如各种协会)等。这些社会组织活跃在社会各个阶层,触角深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党和政府工作的补充。【摘要】
政府组织类型有社会公益组织吗【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政府组织类型没有社会公益组织【回答】
社会公益组织,是指那些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回答】
社会组织机构包括政治组织(比如党、团、民主党派)、经济组织(比如工厂、公司、矿山、农业合作社)、公益组织(比如基金会、 残联、工商联)、民间组织(例如各种协会)等。这些社会组织活跃在社会各个阶层,触角深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党和政府工作的补充。【回答】
[create_time]2023-06-09 15:16:48[/create_time]2023-06-24 15:13:5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雄起2022No[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a6814e4f.yzNK_pGpSEVhFd3u5A2jHw.jpg?time=12399&tieba_portrait_time=12399[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8[view_count]
中华慈善总会标志的含义?
机构: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华环保基金,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含义:1、会标的基本色是红色,体现出温暖、热情的公益色彩;2、会标上半部分是四个不同方向的“心”,象征来自社会四面八方的爱心;四颗心构成一颗红心,象征着爱心因慈善而汇聚到一起;3、四颗心与中间红心的组合构成了一名儿童的形象,寓意着关爱、呵护、未来与希望;4、变形的双手象征着来自全社会的呵护、关爱与援助,双手托起并守护着上方的爱心与儿童,寓意着慈善事业在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将拥有光明的未来。
[create_time]2023-04-03 16:29:12[/create_time]2023-04-18 16:29:1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猪八戒网[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c958ab6d003b1ca8df45ae4fa0226ac5.jpeg[avatar]百度认证:重庆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官方账号[slogan]猪八戒网(zbj.com)创建于2006年,现已形成猪八戒网、天蓬网和线下八戒工场的“双平台+一社区”服务模式,是中国领先的人才共享平台。 [intro]208[view_count]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怎么样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妇基会”英文名称:China Women's Development Foundation,缩写: CWDF。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是5A级基金会,1988年12月由全国妇联发起成立,是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其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是中国以及许可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募捐的国家和地区。
[create_time]2016-12-27 09:44:24[/create_time]2017-01-10 09:33:3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御辰37[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e850352ac65c103851d5b4a2a2119313b07e8922?x-bce-process=image/resize,m_lfit,w_450,h_600,limit_1/quality,q_85[avatar]期待再一次重逢-小灯泡[slogan]期待再一次重逢-小灯泡[intro]474[view_count]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章程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中国妇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任务第一条 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第二条 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第三条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第四条 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第五条 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第六条 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第七条 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为维护世界和平作贡献。 组织制度第八条 妇女联合会实行全国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妇女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九条 全国和地方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由同级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妇女联合会基层组织的领导机构由同级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由妇女代表推选产生。第十条 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由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决定。第十一条 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先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再进行等额选举。第十二条 执行委员应执行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决议,积极参加妇女联合会的有关活动,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努力开展妇女工作。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执行委员可随时向常务委员会反映有关妇女工作的情况、问题,提出建议。第十三条 各级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补委员。执行委员会委员中专职妇女工作者离开妇女工作岗位后,其执行委员职务自行卸免,替补人选由执行委员会决定。第十四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女联合会,设区的市、自治州妇女联合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联合会,地区妇女联合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业务部门。 全国组织第十五条 妇女联合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讨论、决定全国妇女运动方针、任务及重大事项;(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修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四)选举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第十六条 全国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贯彻执行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并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人事安排事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第十七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专兼职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定期向执行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下设书记处,由常务委员会推选第一书记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主持日常工作。 地方组织第十九条 妇女联合会按照国家的行政区划建立地方各级组织。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是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执行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讨论、决定本地区的妇女工作任务;(二)审议和批准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选举同级妇女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在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妇女联合会的决定和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定期向上级妇女联合会报告工作,讨论并决定本地区妇女工作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同级常务委员会召集。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专兼职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领导本地区妇女联合会的工作。第二十二条 地方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定期向执行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基层组织第二十三条 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妇女联合会。乡镇、街道社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专兼职副主席若干人。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第二十四条 农村的行政村、城市的居民委员会等设立妇女代表会,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建立妇女联合会。妇女代表会由居住区域、辖区单位的妇女代表组成,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代表会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代表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第二十五条 机关和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妇女委员会由本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妇女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妇女代表协商产生。第二十六条 在居住分散的农村山区、牧区,农、林、渔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市场等女性相对集中的地方,妇女组织的形式从实际出发灵活设置。 团体会员第二十七条 企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第二十八条 凡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以女性为主体会员的各类为社会、为妇女服务的社会团体,自愿申请,承认本章程,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或当地妇女联合会同意,可成为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第二十九条 妇女联合会要加强同团体会员的联系,帮助和支持团体会员开展工作。团体会员应接受妇女联合会业务指导。第三十条 团体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宣传和执行妇女联合会的决议;(二)向妇女联合会反映妇女情况,汇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执行有关工作任务;(三)向妇女联合会推荐优秀妇女人才。第三十一条 团体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妇女联合会的有关活动;(二)对妇女联合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三)团体会员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会议。 妇女联合会干部第三十二条 妇女联合会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建设政治坚定、勇于创新、求真务实、热爱妇女工作、熟悉本职业务、受到妇女信赖的干部队伍。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第三十三条 各级妇女联合会应成为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应加强干部的培养,重视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妇女联合会干部应合理流动。妇女联合会应经常向各方面推荐输送优秀女干部,特别要注意培养推荐输送少数民族和青年女干部。同时吸收各方面优秀人才到妇女联合会工作。第三十四条 妇女联合会干部应努力做到:(一)政治坚定。具备相应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勤奋学习。学习法律、政策、科学、文化和妇女工作业务等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三)忠于职守。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在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努力做出实绩。(四)作风扎实。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五)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廉洁奉公。第三十五条 妇女联合会应承担对下一级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的协助管理职责。各级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人选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妇女联合会的意见,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妇女联合会备案。县以上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时间不超过两届。 经费及财产第三十六条 妇女联合会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提供经费保障,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或工作需要逐步增加。第三十七条 各级妇女联合会所属经济实体,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为妇女儿童服务。第三十八条 各级妇女联合会可依法接纳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的国内外人士及组织的资金和其他物品的捐赠,并依法管理,接受监督。第三十九条 国家交各级妇女联合会占有、使用的不动产和妇女联合会所兴办的实体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妇女联合会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会徽会旗第四十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会徽为圆形,由汉字“女”和英文“WOMAN”的第一个字母“W”经艺术造型构成,象征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中国妇女的进步、发展,象征着中国妇女和各国妇女的友谊、团结。第四十一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会徽,可在妇女联合会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场悬挂,也可作为徽章佩戴。第四十二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会旗的旗面为红色,左上角缀有黄色会徽。会徽会旗的制作标准,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规定。 附则第四十三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英文译名是“All-China Women's Federation”,缩写为“ACWF”。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create_time]2016-05-18 06:11:50[/create_time]2016-06-01 20:49:1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TA0217丶[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d5e4548a.746tIlTi46rDOYvPBhxliw.jpg?time=3670&tieba_portrait_time=3670[avatar]TA获得超过180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79[view_count]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章程
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文件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2008年10月31日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中国妇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第七条妇女联合会实行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第八条妇女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妇女联合会的各级领导机构,由各级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九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由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决定。第十条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第十一条执行委员应执行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决议,积极参加妇女联合会的有关活动,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努力开展妇女工作。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执行委员可随时向常务委员会反映有关妇女工作的情况、问题,提出建议。第十二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补委员。执行委员会委员中专职妇女工作者离开妇女工作岗位后,其执行委员职务自行卸免,替补人选由执行委员会决定。第十三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女联合会,设区的市、自治州妇女联合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联合会,地区妇女联合会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设业务部门。 第十四条妇女联合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讨论、决定全国妇女运动方针、任务及重大事项;(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修改妇女联合会的章程;(四)选举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第十五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贯彻执行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并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人事安排事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第十六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推举名誉主席一人或若干人。第十七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定期向执行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下设书记处,由常务委员会推选第一书记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妇女联合会按照国家的行政区划建立地方各级组织。第十九条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是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执行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讨论、决定本地区的妇女工作任务;(二)审议和批准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选举同级妇女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在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妇女联合会的决定和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定期向上级妇女联合会报告工作,讨论并决定本地区妇女工作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同级常务委员会召集。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领导本地区妇女联合会的工作。第二十一条地方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定期向执行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二十二条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妇女联合会。乡镇、街道社区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是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第二十三条农村的行政村、乡镇企业、农林牧渔场、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专业市场等设立妇女代表会,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建立妇女联合会。妇女代表会按居住区域、单位,由成年妇女选若干代表组成,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代表会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代表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第二十四条机关和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妇女委员会由本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妇女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妇女代表协商产生。第二十五条在居住分散的农村山区、牧区,农、林、渔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领域和单位,妇女组织形式应从实际出发灵活设置。 第二十六条企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均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第二十七条凡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以女性为主体会员的各类为社会、为妇女服务的社会团体,自愿申请,承认本章程,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或当地妇女联合会同意,可作为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第二十八条妇女联合会要加强同团体会员的联系,帮助和支持团体会员开展工作。团体会员应接受妇女联合会业务指导。第二十九条团体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宣传和执行妇女联合会的决议;(二)向妇女联合会反映妇女情况,汇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执行有关工作任务;(三)向妇女联合会推荐优秀妇女人才。第三十条团体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妇女联合会的有关活动;(二)对妇女联合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三)团体会员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一条妇女联合会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建设政治坚定、勇于创新、求真务实、热爱妇女工作、熟悉本职业务、受到妇女信赖的干部队伍。各级妇女联合会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第三十二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应成为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应加强干部的培养,重视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妇女联合会干部应合理流动。妇女联合会应经常向各方面推荐输送优秀女干部,特别要注意培养推荐输送少数民族和青年女干部。同时吸收各方面优秀人才到妇女联合会工作。第三十三条妇女联合会干部应努力做到:(一)政治坚定。具备相应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勤奋学习。学习法律、政策、科学、文化和妇女工作业务等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三)忠于职守。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在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努力做出实绩。(四)作风扎实。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五)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廉洁奉公。第三十四条妇女联合会应承担对下一级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的协助管理职责。各级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人选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妇女联合会的意见,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妇女联合会备案。县以上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时间不超过两届。 第三十五条妇女联合会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提供经费保障,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和工作需要逐步增加。第三十六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可因地制宜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以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第三十七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可依法接纳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的国内外人士及组织的资金和其他物品的捐赠,并依法管理,接受监督。第三十八条国家交各级妇女联合会占有、使用的不动产和妇女联合会所兴办的实体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妇女联合会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三十九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会徽为圆形,由汉字“女”和英文“WOMAN”的第一个字母“W”经艺术造型构成,象征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中国妇女的进步、发展,象征着中国妇女和各国妇女的友谊、团结。第四十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会徽,可在妇女联合会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场悬挂,也可作为徽章佩戴。第四十一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会旗的旗面为红色,左上角缀有黄色会徽。会徽会旗的制作标准,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规定。 第四十二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英文译名是“All-ChinaWomen?sFederation”,缩写为“ACWF”。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create_time]2016-05-12 16:40:32[/create_time]2016-05-27 12:36:1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1[alue_good]冰橨喇5[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16ee28de.mFFoQvj470Kc6URy9mZUDg.jpg?time=3691&tieba_portrait_time=3691[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798[view_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