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国际商标有哪些条件
1、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是已经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其申请国际注册指定的商品有能超出其在申请注册时指定的商品范围或者其注册核定的商品范围。2、商标局收到申请书及必要的附件、费用后,将有关的申请书件寄交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由其办理商标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国际商标注册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在我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现在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自2008年9月1日起,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协定 ”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3、国际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
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申请人地址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地址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包括颜色完全一致;所上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如果国内申请或注册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同一商标,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国际注册申请书上。
4、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声明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如果与国内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那么申请人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时,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不予受理的国际注册申请
凡不符合《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第六条之1、2、3或其中一条的,商标局不予受理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6、国际注册的有效期满后,如想继续使用的,应当续展注册。
国外的商标怎么注册
法律主观:外国国家名称不能够被注册为商标。外国国家名称的使用和注册妨碍有关国家使用其象征主权标记的权利,有损国家尊严,形成对这些标志的不公平占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法律客观: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分别简称协定、议定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所进行的商标注册。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领土延伸在指定的协定及议定书缔约国直接受到法律保护,从而产生与在这些国家逐一进行商标注册相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协定的成员国共有40多个,主要的是:中国、阿尔及利亚、德国、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保加利亚、埃及、西班牙、法国、匈牙利、意大利、列支敦士登、摩洛哥、摩纳哥、蒙古、葡萄牙、朝鲜、罗马尼亚、圣马力诺、苏丹、瑞士、越南、古巴、波兰、俄罗斯及部分前苏联国家等。议定书的成员国有十多个,主要有:中国、西班牙、英国、德国、丹麦、挪威、芬兰、瑞典、古巴、捷克、朝鲜、摩纳哥、波兰。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在哪个国家取得的权利也只能在哪个国家获得保护,在其他国家是不承认其权利的。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不断增多,我国企业的商标缀附在该企业的商品上源源不断地走向世界。要使这些商标在所销售的国家获得保护,就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履行一定的手续。在目前,主要是二种方式:一是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二是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1)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时,一般应委托所在国的商标代理人。这一方面是由于申请人多不具备申请国家的商标法律知识,不了解申请的具体程序;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大多数国家都规定非本国国民申请商标注册须委托本国的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至于委托哪一家代理人,则由申请人自己择定。申请人可以委托自己在所申请国的贸易伙伴代为寻找,也可以自己寻找,目前为许多企业所乐于接受的是委托工国的商标涉外代理机构办理。由于这些机构与国外的许多商标代理人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因此委托他们国理向国外的商标注册申请既手续简便,在时间上也较为令人满意。委托这些机构办理时,只要出具相应的委托书提供相应的商标图样(文字商标有时不要),指定必要的商品范围就可以了。若申请人委托自己在国外的贸易伙伴代为办理时,双方应签订协议,写明以我方名义申请注册,以防商标权旁落。(2)商标国际注册及领土延伸我国分别于1989年10月4日和1995年12月1日成立协定和协定书的成员国,因此我国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在协定或者议定书的成员国取得商标的法律保护。申请商标国际注册须向商标局提出,其手续既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也可以自己办理。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是已经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其申请国际注册指定的商品有能超出其在申请注册时指定的商品范围或者其注册核定的商品范围。商标局收到申请书及必要的附件、费用后,将有关的申请书件寄交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由其办理商标注册。国际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即将该商标注册,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同时通知指定保护的国家限期(在协定的成员国为一年,在议定书的成员国为十八个月)进行审查。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国际注册并不能产生专用权,也就是说,注册人的商标并不能直接在成员国受到保护。只有当注册人申请在某个成员国得到保护,且被请求国的商标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驳回其保护要求时,该国际注册商标才能在该国享有同本国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国际注册商标在某个成员国内得到保护称为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如上所述,只有延伸申请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没有被该成员国驳回,商标才能在该成员国受到保护。延伸的请求既可以在申请国际注册提出,如在申请书上写明申请保护的国家名称如法国、德国,则在该国际被批准国际注册时,国际局就会通知上述二个国家进行审查。延伸申请也可以在商标国际注册后提出,如注册后5年再提出要求西班牙予以保护时,国际局收到申请后就会要求西班牙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审查决定。若在该期限内未驳回,则该国际注册商标的效力就延伸到西班牙了,该注册人即在西班牙享有对该商标的专用权。需要指出的是,不管在何时申请领土延伸,协定的成员国均要求提出国妹注册领土延伸的商标必须是在原属国已经注册的商标,而议定书的成员国则不要求这一点。按照协定所进行的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或者20年,两种有效期由申请人自己选择,当然所缴纳的费用是不同的;按照议定书所进行的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是十年。不管有效期是多年,期满时可以续展。否则,尽管国际注册有效,但领土延伸却会因没有续展而失效,使该商标失去保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只需使用一种语言(英语或法语)、缴纳一次费用、使用一种货币(瑞士法朗)、填写一份表格,所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方式在国外取得商标保护既节省费用,也节约时间。但遗憾的是,目前协定及议定书的成员国仍以发展中国为主,一些主要的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尚未加入协定或者议定书,因此在这些国家取得商标保护仍需要通过逐一注册的方式。
如何注册国外商标
法律主观:申请准备 办理提供 商标注册证 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 缴纳规费 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6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6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官费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调整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调整为每件6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法律客观: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分别简称协定、议定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所进行的商标注册。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领土延伸在指定的协定及议定书缔约国直接受到法律保护,从而产生与在这些国家逐一进行商标注册相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协定的成员国共有40多个,主要的是:中国、阿尔及利亚、德国、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保加利亚、埃及、西班牙、法国、匈牙利、意大利、列支敦士登、摩洛哥、摩纳哥、蒙古、葡萄牙、朝鲜、罗马尼亚、圣马力诺、苏丹、瑞士、越南、古巴、波兰、俄罗斯及部分前苏联国家等。议定书的成员国有十多个,主要有:中国、西班牙、英国、德国、丹麦、挪威、芬兰、瑞典、古巴、捷克、朝鲜、摩纳哥、波兰。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在哪个国家取得的权利也只能在哪个国家获得保护,在其他国家是不承认其权利的。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不断增多,我国企业的商标缀附在该企业的商品上源源不断地走向世界。要使这些商标在所销售的国家获得保护,就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履行一定的手续。在目前,主要是二种方式:一是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二是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1)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时,一般应委托所在国的商标代理人。这一方面是由于申请人多不具备申请国家的商标法律知识,不了解申请的具体程序;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大多数国家都规定非本国国民申请商标注册须委托本国的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至于委托哪一家代理人,则由申请人自己择定。申请人可以委托自己在所申请国的贸易伙伴代为寻找,也可以自己寻找,目前为许多企业所乐于接受的是委托工国的商标涉外代理机构办理。由于这些机构与国外的许多商标代理人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因此委托他们国理向国外的商标注册申请既手续简便,在时间上也较为令人满意。委托这些机构办理时,只要出具相应的委托书提供相应的商标图样(文字商标有时不要),指定必要的商品范围就可以了。若申请人委托自己在国外的贸易伙伴代为办理时,双方应签订协议,写明以我方名义申请注册,以防商标权旁落。(2)商标国际注册及领土延伸我国分别于1989年10月4日和1995年12月1日成立协定和协定书的成员国,因此我国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在协定或者议定书的成员国取得商标的法律保护。申请商标国际注册须向商标局提出,其手续既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也可以自己办理。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是已经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其申请国际注册指定的商品有能超出其在申请注册时指定的商品范围或者其注册核定的商品范围。商标局收到申请书及必要的附件、费用后,将有关的申请书件寄交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由其办理商标注册。国际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即将该商标注册,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同时通知指定保护的国家限期(在协定的成员国为一年,在议定书的成员国为十八个月)进行审查。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国际注册并不能产生专用权,也就是说,注册人的商标并不能直接在成员国受到保护。只有当注册人申请在某个成员国得到保护,且被请求国的商标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驳回其保护要求时,该国际注册商标才能在该国享有同本国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国际注册商标在某个成员国内得到保护称为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如上所述,只有延伸申请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没有被该成员国驳回,商标才能在该成员国受到保护。延伸的请求既可以在申请国际注册提出,如在申请书上写明申请保护的国家名称如法国、德国,则在该国际被批准国际注册时,国际局就会通知上述二个国家进行审查。延伸申请也可以在商标国际注册后提出,如注册后5年再提出要求西班牙予以保护时,国际局收到申请后就会要求西班牙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审查决定。若在该期限内未驳回,则该国际注册商标的效力就延伸到西班牙了,该注册人即在西班牙享有对该商标的专用权。需要指出的是,不管在何时申请领土延伸,协定的成员国均要求提出国妹注册领土延伸的商标必须是在原属国已经注册的商标,而议定书的成员国则不要求这一点。按照协定所进行的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或者20年,两种有效期由申请人自己选择,当然所缴纳的费用是不同的;按照议定书所进行的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是十年。不管有效期是多年,期满时可以续展。否则,尽管国际注册有效,但领土延伸却会因没有续展而失效,使该商标失去保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只需使用一种语言(英语或法语)、缴纳一次费用、使用一种货币(瑞士法朗)、填写一份表格,所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方式在国外取得商标保护既节省费用,也节约时间。但遗憾的是,目前协定及议定书的成员国仍以发展中国为主,一些主要的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尚未加入协定或者议定书,因此在这些国家取得商标保护仍需要通过逐一注册的方式。
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一般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来办理。一、办理流程: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 “ 代理机构 ” 一栏中。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领取国际注册证。二、所需文件:1、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2、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3、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一条 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法律分析: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一般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来办理。一、办理流程: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 “ 代理机构 ” 一栏中。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领取国际注册证。二、所需文件:1、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2、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3、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一条 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如何申请国际商标
一、商标申请程序
在国际上,商标的注册程序基本相同,只是不同国家的商标法不同,在审查环节上会有所区别。以中国为例,注册商标需要1~2.5年:
1.商标申请受理期约3~5个月。
2.形式审查期,即初审,约2个月。
3.实质审查期,约9个月。
4.公告期,约3个月。如果在公告期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将予以核准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书,此时便可在商标上打“R”,在国内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受到保护。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商标注册程序都与此相同,但有些国家比较特殊,例如法国,从申请到注册顺利拿证只需5~8个月,其中1个月受理期后就进入行政审查,审查无异议就可发证,如果发证后有第三方异议,上报到法国工业联合会,或法国工业法院进行第三方抗辩,由司法机关管理。最快的是丹麦,只需3~6个月,香港地区也只需6~8个月。
中国企业获得“TM”标志,在国外注册享有优先权。如企业在2007年8月3日在国内申请商标,2007年11月3日去美国申请。而在美国2007年10月7日已有人申请相同商标,根据巴黎公约规定,中国企业在美国就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依法将驳回他人在美国申请相同商标。
二、申请商标的费用及时间
中国企业欲要在他国申请商标,可到该国直接注册,也可到中国的商标局下属的国际处进行注册。但国际规定,在国外注册商标必须要经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下面列举几个国家商标注册的费用及时间(仅指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没有第三方异议,顺利注册情况):
欧洲:企业在欧洲注册可分国逐个注册,也可进行欧盟注册。欧盟注册涵盖26个主要国家,仅需交纳一份费用,约36000元人民币。但欧盟注册中有“中心打击原则”,即26个国家中有一个国家被驳回,其它国家将一并被驳回,不能注册;
北美:12200元人民币,18~24个月;
巴西:15000元人民币,2~3年;
印度:9900元人民币,2~2.5年;
智利:11000元人民币,9~12个月;
南非:11000元人民币,18~24个月。
怎样申请国际商标
申请程序
(1)根据《协定》、《议定书》确定中国为原属国的法人或者自然人,通过《协定》或《议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必须首先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为基础,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营业场所;在我国有住所;拥有我国国籍;
(2)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可以直接到商标局或者邮寄办理,或者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直接办理的,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商标局可以提供翻译。文件翻译费为3元人民币。
(3)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代理人名义或地址变更、续展、指定代理人等有关事宜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办理。但申请办理与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事宜的,则必须通过商标局办理。
(4)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不论手续是否齐备,商标局均以收文之日为申请日期,并编申请号。手续齐备后,商标局在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将申请书寄国际局;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5)费用申请人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时,应向国际局缴纳基础注册费、附加注册费(如需要时)、补充注册费或其它单独规费和向商标局缴纳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手续费。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后,将核算费用,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寄送《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按该通知单的要求,可以用人民币向商标局结算,也可以直接用瑞士法郎向国际局结算(见附件
四、五),但必须向商标局寄送汇款证明,同时向商标局缴纳手续费。
(6)商标公告、注册证、续展证及其它通知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一经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后,即由国际局负责刊登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上,每周公告一次,任何人均可订购;商标注册证、续展证及其它有关通知,由国际局直接寄送申请人、注册人或其代理人。
境外商标注册方法有哪些
1、海外商标注册的方式之一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办理:可以赴北京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及其他商标事宜。
2、海外商标注册的方式之二选择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与国内商标注册相比,申办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更强、要求更高,一但某个环节出现失误,申请人的所遭受的损失将会更大。以前我国能够代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只有国家商标局指定的少数几家商标代理组织,现在,所有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可以代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一、海外商标注册途径有哪些
1、海外商标注册的途径之一单一国家注册:单一国家注册就是无前提条件地向目标国申请商标注册,是目前申请国外商标注册的主要途径。其主要优点是便捷、灵活,不需要以已经在国内获得注册为前提。
2、海外商标注册的途径之二马德里国际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是一种迅速增长的申请方式,预计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申请国外商标注册的主渠道。其主要优点是,一次提出申请,可以同里指定数十个缔约国;官费相对便宜;指定国必须在18个月内审查完毕效;维持商标有效的费用较低。
3、海外商标注册的途径之三欧盟商标注册:注册欧盟商标,这种途径的好外是费用省,对于申请人来说程序比较简单,一旦获得批准,在全部欧盟国家有效。其缺点是,只要申请的商标与欧盟任意一个国家的在先权利有冲突,就可能被提出异议而不能批准。
二、海外商标注册的难度大吗
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办理国际商标注册的难度比国内商标注册更大一些,因为不同国家对于商标注册有不同的要求,其相关的商标法法律法规也不仅相同,如果您要申请国际商标,不如还是交给专业的商标代理人更安心。
注册海外商标的几种方式?
国内申请人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的途径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同时向部分或全部成员国提出。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马德里联盟共有72个成员国。
第二、逐一国申请:按巴黎公约或双边协议或对等原则,单独向某一国家提出注册申请。
第三、通过地区性公约组织提交申请,以获得该组织成员国的商标保护(如欧盟商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补充内容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 1 )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 2 )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 3 )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 4 )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 5 )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 6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如果要办理国际商标就需要的你有足够的证件及一个正确的渠道,注册一个国际商标对于公司的发展来说是很有利的,也是公司在知名度上有所提升,办理的各种问题又不懂的地方,欢迎到华律网咨询,这儿有专业的律师为你一对一解答。
如何注册国际品牌?国外商标注册流程
如何注册国际品牌?外国商标注册过程复杂吗?全球经济全球化,各国之间的商业联系越来越密切,许多企业向其他国家出口商品以获得权益。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产品,公司应注册自己的商品商标。如何注册国际品牌?选择我们八戒知产商标转让平台,帮助注册海外商标,不仅简单实用,而且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财力物力,是有效提高申请代理效率的好方法。国外商标注册流程:1.单国注册:单国注册主要是指以代理人、代理人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或地区进行商标注册。一般来说,国内企业可以到巴黎条例会员国或与中国签订商标申请互惠协议的中国逐一注册。2.欧盟注册:欧盟商标是指依据CTMR获得欧共体商标规则规定的条件OHIM(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在欧盟范围内注册,用于识别和区分产品或服务。3.马德里注册:根据《马德里商标国际商标注册协议》(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商标国际商标注册协议》(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在马德里联盟会员国间申请商标。商标国际商标注册通常是指马德里商标国际商标注册。4.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是由前法国殖民地官方术语为法语的大国组成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区域联盟。总部位于喀麦隆首都雅温得,统一管理各成员国的商标事务。非知组织成员国在商标领域完全受到非知组织的约束,没有自己的商标制度,因此没有可能逐一在国家注册,只能依靠非知组织注册。以上是如何注册国际品牌?请专业组织注册海外商标。我们必须选择国际商标服务管理渠道,以确保商标申请符合基本流程。
如何注册国外品牌商标
法律主观:申请准备 办理提供 商标注册证 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 缴纳规费 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6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6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官费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调整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调整为每件6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法律客观: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分别简称协定、议定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所进行的商标注册。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领土延伸在指定的协定及议定书缔约国直接受到法律保护,从而产生与在这些国家逐一进行商标注册相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协定的成员国共有40多个,主要的是:中国、阿尔及利亚、德国、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保加利亚、埃及、西班牙、法国、匈牙利、意大利、列支敦士登、摩洛哥、摩纳哥、蒙古、葡萄牙、朝鲜、罗马尼亚、圣马力诺、苏丹、瑞士、越南、古巴、波兰、俄罗斯及部分前苏联国家等。议定书的成员国有十多个,主要有:中国、西班牙、英国、德国、丹麦、挪威、芬兰、瑞典、古巴、捷克、朝鲜、摩纳哥、波兰。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在哪个国家取得的权利也只能在哪个国家获得保护,在其他国家是不承认其权利的。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不断增多,我国企业的商标缀附在该企业的商品上源源不断地走向世界。要使这些商标在所销售的国家获得保护,就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履行一定的手续。在目前,主要是二种方式:一是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二是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1)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时,一般应委托所在国的商标代理人。这一方面是由于申请人多不具备申请国家的商标法律知识,不了解申请的具体程序;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大多数国家都规定非本国国民申请商标注册须委托本国的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至于委托哪一家代理人,则由申请人自己择定。申请人可以委托自己在所申请国的贸易伙伴代为寻找,也可以自己寻找,目前为许多企业所乐于接受的是委托工国的商标涉外代理机构办理。由于这些机构与国外的许多商标代理人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因此委托他们国理向国外的商标注册申请既手续简便,在时间上也较为令人满意。委托这些机构办理时,只要出具相应的委托书提供相应的商标图样(文字商标有时不要),指定必要的商品范围就可以了。若申请人委托自己在国外的贸易伙伴代为办理时,双方应签订协议,写明以我方名义申请注册,以防商标权旁落。(2)商标国际注册及领土延伸我国分别于1989年10月4日和1995年12月1日成立协定和协定书的成员国,因此我国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在协定或者议定书的成员国取得商标的法律保护。申请商标国际注册须向商标局提出,其手续既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也可以自己办理。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是已经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其申请国际注册指定的商品有能超出其在申请注册时指定的商品范围或者其注册核定的商品范围。商标局收到申请书及必要的附件、费用后,将有关的申请书件寄交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由其办理商标注册。国际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即将该商标注册,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同时通知指定保护的国家限期(在协定的成员国为一年,在议定书的成员国为十八个月)进行审查。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国际注册并不能产生专用权,也就是说,注册人的商标并不能直接在成员国受到保护。只有当注册人申请在某个成员国得到保护,且被请求国的商标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驳回其保护要求时,该国际注册商标才能在该国享有同本国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国际注册商标在某个成员国内得到保护称为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如上所述,只有延伸申请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没有被该成员国驳回,商标才能在该成员国受到保护。延伸的请求既可以在申请国际注册提出,如在申请书上写明申请保护的国家名称如法国、德国,则在该国际被批准国际注册时,国际局就会通知上述二个国家进行审查。延伸申请也可以在商标国际注册后提出,如注册后5年再提出要求西班牙予以保护时,国际局收到申请后就会要求西班牙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审查决定。若在该期限内未驳回,则该国际注册商标的效力就延伸到西班牙了,该注册人即在西班牙享有对该商标的专用权。需要指出的是,不管在何时申请领土延伸,协定的成员国均要求提出国妹注册领土延伸的商标必须是在原属国已经注册的商标,而议定书的成员国则不要求这一点。按照协定所进行的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或者20年,两种有效期由申请人自己选择,当然所缴纳的费用是不同的;按照议定书所进行的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是十年。不管有效期是多年,期满时可以续展。否则,尽管国际注册有效,但领土延伸却会因没有续展而失效,使该商标失去保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只需使用一种语言(英语或法语)、缴纳一次费用、使用一种货币(瑞士法朗)、填写一份表格,所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方式在国外取得商标保护既节省费用,也节约时间。但遗憾的是,目前协定及议定书的成员国仍以发展中国为主,一些主要的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尚未加入协定或者议定书,因此在这些国家取得商标保护仍需要通过逐一注册的方式。
外国注册商标
如何在国外办理商标注册一、马德里商标注册途径: 1、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商标局在三十天内将申请书件(英文或法文)寄商标国际注册国际局; 2、国际局收到商标局转去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手续; 3、商标国际注册后,国际局即公告。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保护国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局声明该驳回。大陆居民如何在香港银行开户并汇款?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13个月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18个月); 4、国际局将注册文件直接寄给申请人,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指定了代理人的,则寄给代理人。 补救措施:商标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成员国驳回抄件后,若不服,可以按驳回国家的法定程序进行申诉。二、欧洲共同体商标注册途径: 1、任何希望在共同体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以直接向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商标注册。但是,非欧洲国家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委托欧洲国家的代理人提交共同体商标申请; 2、内部市场协调局收到申请后,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3、商标国际注册受理后,该局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4、内部市场协调局收到这些检索报告后连同本局的检索报告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5、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补救措施: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被内部市场协调局裁定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共同体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共同体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三、非洲知识产权成员国注册(以下简称非知注册)注册途径: 1、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不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其商标申请必须向非知组织提出,并可授权一名当地居民代理。 2、申请受理后,注册官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3、申请若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即被核准注册。注册后的商标应在官方公报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补救措施:商标国际注册审查官在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期间,如果要驳回申请,必须在听取申请人或代理人的答辩之后方能决定,所以申请人可以利用此答辩机会。 如果有人在异议期内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申请人也可以作出答辩,供审查官听取。如果申请人对异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四、商标国际注册单独国家注册(逐一国家国际注册)。各国商标法规定不尽相同,商标申请、审查、注册程序有异,时间长短不,代理办法及费用差别很大。多数国家并不要求以我国注册为基础。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怎样在国外办理商标注册”问题进行的解答,怎样在国外进行商标注册,依据不同的国家注册流程和条件都是不一样的,例如在欧盟国家注册的,需要在马德里注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海外商标怎么申请注册
1、咨询沟通阶段:定制建议方案-文件、时间、注意事项、费用列表、保护方式等。
2、委托代理:代理协议-具体商标商品、类别费用、双方权利和义务等。
3、办理查询阶段:查询报告-查询结果、专业分析、解决方案等。
4、沟通最终确认:确认单-书面确定是否提交、如何提交等。
5、申请注册过程:官方回执、驳回、公告、提供使用证据、注册证等,提供专业报告。
6.常规后续服务:状态报告、电话回访、时效提醒、专业资信、动态等。
一、海外商标注册有哪点好处?
1、企业可以通过海外商标注册树立品牌形象,提升品牌价值,短期内塑造国际品牌。
以香港商标为例
第一步,注册一个香港的公司,取名上可以根据自己的产品,取个大气的名字:如香港XX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公司取名很自由);
第二步,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分别在香港和国内把一个容易识别的商标同时注册起来;
第三步,把在国内注册的这个商标授权监制给自己的国内公司;
同时,可以通过我们再购买一个香港的域名(、HK),以这香港域名作为网址,制作一个香港公司的网站,再通过与香港商标的一起宣传,一个香港的品牌就树立起来了。
2、避免自己使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而为他人做嫁衣;避免无意侵权,而支付巨额赔偿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随着我国企业向国际市场的推进,境外企业掀起了抢注中国知名商标的狂潮,如郫县豆瓣在加拿大被抢注;海信HISENSE在欧洲被西门子抢注。我国进入知名商标在境外被抢注高峰期这一无可争议的事实告诉我们,国内企业亟需增强涉外商标注册意识,及时进行海外商标注册,避免为他人做嫁衣。
3、目前在大部分国家商标注册适用申请在先原则,申请日期的确立对于涉外商标注册能否成功非常重要
如果他人早一天申请,将会导致贵公司前期对品牌的巨大投入付之东流,不得不以高昂代价获得商标权或被迫更换品牌。上海英雄牌金笔深受日本消费者的欢迎,但其商标被日本商人抢先在日本注册,从而要求我方按英雄牌金笔在日本的销售量向他支付5%的佣金,致使我方在日本的代销商因无利可图而停止代销,我方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4、由于未能及时进行涉外商标注册,可能导致商标被他人包括竞争对手、经销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抢先申请注册,造成严重的后果,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如中国生产的在英国已打开销路的火炬牌打火机,其商标被瑞士商人抢先在英国注了册,中国火炬牌打火机因此被迫退出英国市场。
5、商标注册完成需要一定的周期,大部分国家从申请到注册完成一般需要1-2年左右的时间,为了更有利于出口,在先进行商标注册是很有必要的。
目前,许多跨国公司进入另外一个国家市场前,都会先行申请注册商标,确定商标注册权利后,其产品才会进入该国市场,确保无知识产权方面的后顾之忧。
6、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随着企业的不断推广和使用,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其比有形资产更具价值。
如可口可乐商标的持有人可口可乐公司,哪怕在一夜之间市失去所有财产,也可以迅速重建。
7、目前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海外商标注册有专项补贴,可以根据申请注册的费用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付甚至全额给付。
二、国内申请人使商标在国外获得保护的途径有哪些?
中国国内商标使用人要使自己的商标在国外获得保护,可以通过两条途径进行:
1、直接向外国注册,即申请人直接向需要获得保护的相应国家或者地区有关机关申请商标注册。
2、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并向需要获得保护的相应国家申请领土延伸。
怎么注册国际商标
法律主观:商标怎么注册费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1、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2、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1500元3、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1500元4、补发商标注册证费500元,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5、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500元6、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1000元7、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250元8、受理商标评审费750元9、商标异议费500元10、变更费250元11、出具商标证明费50元12、撤销商标费500元1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150元实际上因为上报注册的周期很长,商标注册最快的也需要一年以上,而且其中还有商标注册查询盲期,所有商标在注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商标驳回、近似、撤三、异议等状况,相信这也是每一个注册商标的人都想要知道,也应该关注的问题。毕竟一个商标注册的流程再顺利,这里面所花费的时间也至少在一年左右。法律客观: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分别简称协定、议定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所进行的商标注册。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领土延伸在指定的协定及议定书缔约国直接受到法律保护,从而产生与在这些国家逐一进行商标注册相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协定的成员国共有40多个,主要的是:中国、阿尔及利亚、德国、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保加利亚、埃及、西班牙、法国、匈牙利、意大利、列支敦士登、摩洛哥、摩纳哥、蒙古、葡萄牙、朝鲜、罗马尼亚、圣马力诺、苏丹、瑞士、越南、古巴、波兰、俄罗斯及部分前苏联国家等。议定书的成员国有十多个,主要有:中国、西班牙、英国、德国、丹麦、挪威、芬兰、瑞典、古巴、捷克、朝鲜、摩纳哥、波兰。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在哪个国家取得的权利也只能在哪个国家获得保护,在其他国家是不承认其权利的。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不断增多,我国企业的商标缀附在该企业的商品上源源不断地走向世界。要使这些商标在所销售的国家获得保护,就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履行一定的手续。在目前,主要是二种方式:一是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二是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1)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时,一般应委托所在国的商标代理人。这一方面是由于申请人多不具备申请国家的商标法律知识,不了解申请的具体程序;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大多数国家都规定非本国国民申请商标注册须委托本国的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至于委托哪一家代理人,则由申请人自己择定。申请人可以委托自己在所申请国的贸易伙伴代为寻找,也可以自己寻找,目前为许多企业所乐于接受的是委托工国的商标涉外代理机构办理。由于这些机构与国外的许多商标代理人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因此委托他们国理向国外的商标注册申请既手续简便,在时间上也较为令人满意。委托这些机构办理时,只要出具相应的委托书提供相应的商标图样(文字商标有时不要),指定必要的商品范围就可以了。若申请人委托自己在国外的贸易伙伴代为办理时,双方应签订协议,写明以我方名义申请注册,以防商标权旁落。(2)商标国际注册及领土延伸我国分别于1989年10月4日和1995年12月1日成立协定和协定书的成员国,因此我国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在协定或者议定书的成员国取得商标的法律保护。申请商标国际注册须向商标局提出,其手续既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也可以自己办理。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是已经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其申请国际注册指定的商品有能超出其在申请注册时指定的商品范围或者其注册核定的商品范围。商标局收到申请书及必要的附件、费用后,将有关的申请书件寄交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由其办理商标注册。国际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即将该商标注册,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同时通知指定保护的国家限期(在协定的成员国为一年,在议定书的成员国为十八个月)进行审查。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国际注册并不能产生专用权,也就是说,注册人的商标并不能直接在成员国受到保护。只有当注册人申请在某个成员国得到保护,且被请求国的商标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驳回其保护要求时,该国际注册商标才能在该国享有同本国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国际注册商标在某个成员国内得到保护称为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如上所述,只有延伸申请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没有被该成员国驳回,商标才能在该成员国受到保护。延伸的请求既可以在申请国际注册提出,如在申请书上写明申请保护的国家名称如法国、德国,则在该国际被批准国际注册时,国际局就会通知上述二个国家进行审查。延伸申请也可以在商标国际注册后提出,如注册后5年再提出要求西班牙予以保护时,国际局收到申请后就会要求西班牙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审查决定。若在该期限内未驳回,则该国际注册商标的效力就延伸到西班牙了,该注册人即在西班牙享有对该商标的专用权。需要指出的是,不管在何时申请领土延伸,协定的成员国均要求提出国妹注册领土延伸的商标必须是在原属国已经注册的商标,而议定书的成员国则不要求这一点。按照协定所进行的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或者20年,两种有效期由申请人自己选择,当然所缴纳的费用是不同的;按照议定书所进行的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是十年。不管有效期是多年,期满时可以续展。否则,尽管国际注册有效,但领土延伸却会因没有续展而失效,使该商标失去保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只需使用一种语言(英语或法语)、缴纳一次费用、使用一种货币(瑞士法朗)、填写一份表格,所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方式在国外取得商标保护既节省费用,也节约时间。但遗憾的是,目前协定及议定书的成员国仍以发展中国为主,一些主要的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尚未加入协定或者议定书,因此在这些国家取得商标保护仍需要通过逐一注册的方式。
怎么注册国际商标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其注册流程为:提交申请-国际局审查-发出注册证书-指定国实审。
一、申请注册国际商标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确定产品出口国的清单,依据清单、产品种类和性质,根据企业的实力,有重点、有选择、有针对的进行注册。
2、在产品出口前便办理在出口国的商标注册,以扫清障碍。对于以申请或注册在先为原则的国家,如日本、韩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国,注册时机的把握宜早不宜迟。否则,会给他人造成抢注的机会。对于以使用在先为原则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应早将出口商标到该国商业中使用并注册。
3、既要在主要商品上注册,又要在为主产品提供相应的服务类注册。此战术的优势在于,可以有效地防止海外投机分子变相注册。
二、商标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1、提交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国籍;
2、提供商标的中文或外文名称,如客户的商标未曾在国际当地使用过,则须准备使用意向证明书;
3、提供20份清晰商标图样(2*2/8*8);
4、黑白商标图样8个(彩色或灰黑不可);
5、所申请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6、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7、基于已在国际使用的,提供最早在国际使用的日期;一件能显示商标在国际使用的任何样本。
8、基于意向使用的,待申请批准后六个月内提交使用说明书
9、基于本国注册为基础,提交本国注册当局出具的本国注册证明文件
10、申请人身份证/公司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