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防验收

时间:2024-07-08 06:41:17编辑:花茶君

消防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扩展资料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包括:1、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2、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3、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查测试;4、对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核对其市场准入证明文件;5、对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测试。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填写建设项目消防验收申报单请提供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的副本项目完成验收报告;提供建设机关和监理机关的合法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和资格证复印件。消防产品登记表;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证明文件、工厂证书、考试报告等。符合消防性能要求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查合格证书。消防监督部门建设审查意见图纸审查记录设计变更施工图施工图批准原件竣工图系统完成表;主要消防设备类型检查报告;主要设备材料证明;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各种喷嘴、报警阀、水流指示器等。气压稳定设备消防泵防火门、防火门;防火阀门泵耦合器、疏散等;其他消防设备,如二氧化碳等。除上述设备外,还有各种管道、电线、电缆等。不连续性和不连续性材料要有相关实验报告,钢材要有材料试验表。消防管网隐藏项目记录接地装置隐藏项目记录系统调试报告绝缘电阻试验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消防管网水洗记录管道系统试验压力记录接地装置安装记录;办理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申请手续。处理范围下列新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物、电力调度建筑物、通信建筑物、邮政建筑物、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物、广播电视建筑物、记录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超过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物;城市铁路运输、隧道工程、大型发电、配电工程等主要市政工程;共投资5000万韩元以上的甲、乙类工厂、设备、存钱罐。单体建筑面积超过750平方米的甲类仓库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乙类仓库。易燃易爆气体及液体充电站、供应站、浪涌站;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2000平方米的兵类仓库。根据第119号第16条,消防设计必须经过建设项目专家的审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消防批准的其他主要工程或重要项目。

消防验收流程是什么

消防验收的流程是:第一步,工程完工后,要投入正常使用,就得先得到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所以,有关单位要向消防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第二步,公安消防机构受理申请后,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机构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料不全的应及时通知补全。第三步,审核通过,机构工作人员会通知申请人消防验收时间并提醒申请人提前做好验收准备。第四步,有关文件规定,消防验收时,到场的消防监督员要多于二人以上,并且要佩戴《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着制式警服。第五步,消防验收内容基本检查完后,各单位(设计、施工、建设)提出建议和看法,消防验收人员给予答复。第六步,验收合格后,各单位负责人和消防验收人员在验收表上签字。第七步,消防验收承办人整理验收意见书归档,送上级领导审批。第八步,申请单位去消防机构取验收意见书。第九步,如果验收不合格,申请单位就要按照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然后再次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第一次申请验收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消防网上申报流程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消防网上申报流程:
1、300平米以下通过消防网站网上办理,在消防网上进行填表申报,如果抽中5个工作日将资料送到消防部门检查。【摘要】
消防网上申报流程【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消防网上申报流程:
1、300平米以下通过消防网站网上办理,在消防网上进行填表申报,如果抽中5个工作日将资料送到消防部门检查。【回答】
2、300平米以上到行政审批中心消防窗口进行办理。按要求准备好资料送消防窗口,等待通知结果。【回答】
亲!办理消防证的步骤:
1、申报单位出具申请报告,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领取《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回答】
2、填写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申请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支队所管辖的重点单位直接送支队防火处)。【回答】
3、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单位的报告和《申报表》后7天内,派分管参谋进行现扬勘察,按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的,各县(市)市由分管参谋签署意见,交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大队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回答】
4、支队防火处在接到城市各区消防大队审核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10天内,即派分管参谋进行勘察、审核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报防火处长,支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防火处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回答】
亲!申报网址(https://xfwsfw.119.gov.cn)。[微笑]【回答】
亲!还有什么帮助您的嘛?麻烦亲帮我给个赞!万分感谢!祝您生活愉快!一切顺利!您也可以点击我的头像进行下单[微笑][微笑]【回答】


深圳市消防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消防设计文件(应达到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包括设计单位制作并签字确认的消防设计说明书、总平面图、室外消火栓布置图、单体建筑的全套设计图纸),图纸须折叠成A4规格;4、设计图纸电子档文件的光盘,电子档文件的格式为不能修改的格式,如DWF格式;5、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6、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扩展资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验收

深圳市消防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一)改造(含内装修、消防设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消防窗口)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4、工程所在建筑消防合法性证明文件(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5、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和装修专业设计图纸)。(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消防窗口)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申报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蓝图全套;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消防产品供货证明;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核发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7、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8、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及受理凭证法律文书复印件。【摘要】
深圳市消防验收需要哪些资料【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深圳市消防验收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几个:【回答】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7、《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施工单位承诺书》;8、《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单位承诺书》;9、建筑内部装修材料、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报告;10、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回答】
我是备案的工地,没有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提问】
深圳不是取消了消检和电检吗?还需要吗【提问】
亲,下列是最新规定【回答】
(一)改造(含内装修、消防设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消防窗口)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4、工程所在建筑消防合法性证明文件(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5、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和装修专业设计图纸)。(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消防窗口)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申报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蓝图全套;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消防产品供货证明;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核发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7、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8、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及受理凭证法律文书复印件。【回答】
您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参考【回答】


年底通车!深圳地铁6号支线与东莞地铁1号线衔接

东莞的小伙伴们,深莞融城又进一步,好消息来了!这条未来将连接,东莞的地铁有最新进展,深圳光明的地铁6号线支线,传来验收进展,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地铁6号支线,一条开往深圳、东莞边界(黄江镇)的地铁线 深圳地铁6号线支线,起自光明区6号线光明站,止于深莞边界,未来将与东莞地铁1号线衔接。全长约6.13km,共设4站4区间。站点为光明、圳美、中大、深理工。其中,光明站为6号线支线与6号线的换乘站。 深圳地铁6号线支线,项目顺利通过消防验收,截至目前,全线最新进展——车站主体全部完成,区间全部贯通,车站设备安装及公共区装修基本完成,项目验收已经完成,各项政府专项验收和剩余装饰装修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近日,深圳地铁6号线支线,进行了消防验收检查并顺利通过验收。 验收分成四个组同时进行,按照验收流程,建筑消防组、水消防组、电气消防组及产品资料组按照既定分工,对车站总平面布置图、人员疏散系统、防火防烟分区、消防给水及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模式下各类消防设施联动情况、防排烟功能、产品标识、图纸及相关资料等进行了全面检查与测试。 随后召开验收总结会,各组汇报了验收检查情况,一致认为各站施工完成情况良好,消防功能完整,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深圳光明的地铁6号线支线,全线预计今年底通车,等建成通车后东莞的小伙伴们去深圳又多了一个选择,一起期待吧! 沿线楼盘重点推荐,所属东莞黄江非限购区域(保利 科学城时区 ) 科学城时区 在售 参考价格: 参考均价 30000 元/㎡ 楼盘地址: 建设中)R1号线黄江北站 楼盘电话: 400-819-6328 转 1149 报名参与团购,享受额外优惠!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按照以下序号顺序办理):1、注册好公司;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员、两个从业人员的培训;3、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专家评审、安监备案;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材料递交申请;5、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查申请单位注册地址;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结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人员想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所在地级市或县级发证机关提交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由发证机关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符合形式和实质要件的,发证机关会指派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在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人发证机关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的,会在10个工作日呢向申请人发放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复制件);(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三)安全评价报告。第十条 发证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发证机关职责范围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发证机关申请,并退回申请文件、资料;(三)申请文件、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受理其申请;(四)申请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文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发证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立即受理其申请。发证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第十一条 发证机关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后,应当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发证机关现场核查以及申请人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第十二条 发证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书应当加盖本机关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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