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时间:2024-06-29 08:19:02编辑:花茶君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
流动人口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方法:
1、先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申请表》经村(居)委会即时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本人小一寸近照两张,已婚的加带结婚证及有关生育证、结扎证、上环证、缴交社会抚养费收据、孕检证明等证件、证明材料,到镇计生办申请领证。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流动人口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方法:1、先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2、《申请表》经村(居)委会即时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本人小一寸近照两张,已婚的加带结婚证及有关生育证、结扎证、上环证、缴交社会抚养费收据、孕检证明等证件、证明材料,到镇计生办申请领证。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二)结婚证;(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生育证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按照原来的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回到户籍地去审批。目前由于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都已经不再审批了,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根据现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准生证的办理流程有以下三步: 1、在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材料准备:本人(女方)户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证、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以及一寸照1张。 (2)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表填后拿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目前所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政府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1)材料准备:1寸照一张、夫妻双方户口本2本、本人身份证(女方)、结婚证(任意一方均可)、初婚初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到现在在所居住的辖区居委会,如果没有居委会的,那你就要找到小区所在的辖区人民政府。 (3)把所需证件全部交给负责人,需要填写一份个人信息表格,填写好后就会拿到一张粉红色的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3、带着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去地段医院(卫生院),做常规检查。 (1)材料准备: 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2)需检查项目:B超(每部位)、骨密度测定、阴道分泌物常规、梅毒血清实验、尿常规(十联)、血常规。 (3)挂号(妇产科)、交挂号费。 (4)向医生说明检查目的,拿着医生开的检查单进行各项目检查。 (5)缴费检查,最后医生会写明检查结果。法律客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符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其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其户籍地:(1)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核实,流动人口的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4)已在现居住地购买住房的,并办理《住房产权登记证》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仅在办证机关所在县(市)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不超过三年。办证流程: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哪些人办理需要

亲,您好!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摘要】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哪些人办理需要【提问】
亲,您好!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回答】
亲, 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交给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后,便可成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对象,可以在当地享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不用回原户籍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的检查。  另外按规定有关部门在审批流动人口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不予批准。对拒不按规定办理、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当地可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回答】


准生证在哪里办理流程

准生证一般是由县级以上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进行核发,如果需办理一般可以去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计生办进行办理及领取。夫妻双方其中一方都可以持双方的婚育证明原件,双方个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结婚证原件、户口本等等相关证件去领取即可。如果夫妻双方是在农村进行办理准生证,一般只需要去乡镇计生部门、或者城镇所在街道社区办理即可。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该在婚后其常住户籍的所在地乡或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准生证明;第三方居住的,且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可至男方户籍所在地乡或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准生证;夫妻中一方是非农村户口的,可至女方户籍所在地乡或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准生证。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二、全面放开二胎后,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无需办理准生证。

准生证在哪里办理流程

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在父母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均可办理,不一定非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办理过程中需要女方户口所在地的配合。办理步骤如下: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八)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计划生育服务证去哪办

您好,请先不用着急,根据您的情况可以进行判断计划生育服务证去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生育服务证由已婚育妇事实常住地负责发放【摘要】
计划生育服务证去哪办【提问】
您好,请先不用着急,根据您的情况可以进行判断计划生育服务证去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生育服务证由已婚育妇事实常住地负责发放【回答】
办理《生育服务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未生育证明,其办理时间为20个工作日。【回答】
以下资料为您参考:办理流程: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2、结婚证;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回答】


计划生育服务证去哪办

去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办理流程: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三)索取、收受贿赂的;(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的;(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如何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一)所需材料: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2.结婚证;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属未育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县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生育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县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生育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县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二)办理部门: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三)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四)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外来人口办准生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办理准生证,可以在目前所居住地方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是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办理。首先应该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以及所需要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再到现在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是政府的相关部门,办理关于流动人口的婚育联系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流动人口准生证怎么办

按照原来的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回到户籍地去审批。目前由于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都已经不再审批了,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根据现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准生证的办理流程有以下三步: 1、在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材料准备:本人(女方)户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证、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以及一寸照1张。 (2)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表填后拿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目前所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政府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1)材料准备:1寸照一张、夫妻双方户口本2本、本人身份证(女方)、结婚证(任意一方均可)、初婚初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到现在在所居住的辖区居委会,如果没有居委会的,那你就要找到小区所在的辖区人民政府。 (3)把所需证件全部交给负责人,需要填写一份个人信息表格,填写好后就会拿到一张粉红色的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3、带着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去地段医院(卫生院),做常规检查。 (1)材料准备: 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2)需检查项目:B超(每部位)、骨密度测定、阴道分泌物常规、梅毒血清实验、尿常规(十联)、血常规。 (3)挂号(妇产科)、交挂号费。 (4)向医生说明检查目的,拿着医生开的检查单进行各项目检查。 (5)缴费检查,最后医生会写明检查结果。


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单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一、办理材料:1、办理两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的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2、办理再生育确认的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信息采集表》。双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二、办理流程:1、办理两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的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2、办理再生育确认的应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向本市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信息采集表》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出具《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并盖章。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二)结婚证;(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

怎么办理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办理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需要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2、户籍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1份);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仅供查验);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原件仅供查验); 5、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仅供查验);6、历次离婚的法院判决书(原件1份)或离婚协议(原件1份)。扩展资料:办理流程:当事人申请;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办理机关向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情况,进行追踪随访服务。特殊情况办理流程: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多次、多地流动无法出具证明婚育情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当事人提交个人诚信承诺;受理机关向育龄夫妻户籍地乡镇(街道)核实信息;经核查无误后即时办理。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办理生育证需要什么材料

准生证办理需要材料如下:1、身份证:请提供夫妻男女双方身份证,并提供1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2、结婚证:请提供结婚证,并提供1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3、户口本:若已婚的,户口簿本人页婚姻状况需要变更为“已婚”为集体户口,请携带本人页、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1份复印件,本人页和首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4、婚育情况证明:请提供夫妻男女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5、夫妻头像:照片免冠,彩色、黑白均可,2张。


办生育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流程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摘要】
办生育证需要什么资料【提问】
你好,办生育证需要什么资料?【回答】
你好,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其他材料:A.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B.双方1 寸免冠照片1 张。【回答】
办理流程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回答】
办理时间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地点在女方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回答】


什么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法律分析: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什么

法律分析: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七条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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