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是什么时候?领取流程是什么?
合肥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是什么时候?领取流程是什么?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初级会计职称https://www.gaodun.com/chuji/一、合肥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便民化发放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精神,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已列入政务服务便民事项,考生可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线上领证,由蚌埠市政务服务窗口邮寄送达。2023年1月6日至2月28日,考生可登录皖事通APP,通过消息栏点击证书发放信息,进入证书发放系统,填写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EMS可免费邮寄送达。更多详情请点击https://www.gaodun.com/chuji/zhuanti/kqzd/二、合肥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流程是什么?为做好2022年度合肥考区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线上邮寄在我市报名和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外省或外市报名后调转到合肥市考试且成绩合格,资格审核于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的考生,可线上邮寄发证。2023年1月6日至2月28日,考生可登录皖事通APP,通过消息栏点击证书发放信息,进入证书发放系统,填写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EMS可免费邮寄送达。同时,也可通过长三角政务地图搜索“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选择对应考点所在地市,点击掌上办申请证书发放。考生提交邮寄信息后,EMS在5个工作日内寄出。2.线下自取未在规定时间线上申请邮寄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7日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合肥市会考办领取资格证书。考生委托他人代领的,请提供考生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领证书委托书》。《代领证书委托书》包含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事项等内容,委托双方须在委托书上手写签名。更多详情请点击https://www.gaodun.com/chuji/1352183.html
安徽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流程
(一)申领流程1.注册/登录。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打开安徽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在“服务直通车”模块点击“会计管理”进入会计管理平台,登录后,选择“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页面。未注册的用户需要先注册。2.申请校验。登录后点击“证书申领”,阅读申领须知并确定,即可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可申领的证书,点击“申领”按钮进入填报页面。若提示“当前没有可申领的证书”,则表示该身份证号暂无可申领证书。3.资格申报。进入证书申领界面,点击“申领”按钮进入填报页面。申请人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完成所有必填项信息填报后,提交申请,等待报名地财政局会计考办审核。4.资格审核。市会计考办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5.领取证书。申领通过的会计人员可通过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领取证书。邮递方式(免费):通过邮递方式发放证书的领证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皖事通APP或打开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搜索“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填写邮递地址和联系方式,EMS免费邮递送达。自取方式:通过自取方式发放证书的领证人员,在邮递证书发放完毕后,到各市会计考办指定的地址领取资格证书。(二)申请材料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jpg格式;2.本人1寸电子免冠照,jpg格式;3.全日制/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jpg格式;4.在职在岗人员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扫描件或照片,jpg格式;5.非在职在岗人员或在校学生,提供暂住证或户口簿或学校所在地证明扫描件或照片,jpg格式。
合肥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2022年合肥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专业阶段考试: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08:30-11:30 会计(第一场)13:00-15:00 税法(第一场)17:00-19:00 经济法(第一场)2022年8月27日(星期六)08:30-11:00 审计08:30-11:00 财务成本管理(第一场)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第二场)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022年8月28日(星期日)08:30-11:30 会计(第二场)13:00-15:00 税法(第二场)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综合阶段考试:2022年8月27日(星期六)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合肥公务员待遇怎么样
与一般市县的公务员待遇差不多,合肥市公务员的待遇也是根据不同岗位的情况来安排的。就拿芜湖的公务员来举例,其税务部门大概150-160k左右。合肥市公务员的薪资待遇应该也差不多。也有人透露近几年合肥市公务员的年薪在十五万左右。那么合肥公务员难考吗?和一般公务员岗位的难度不相上下,合肥公务员的竞争性也是存在的。很多岗位存在专业限制,不限制专业的多为基层和狱警岗位。在备考过程中,考生要多刷题,并且善于总结,腾出充分的时间来准备,准备越充足,上岸的几率就越大。合肥公务员待遇怎么样
合肥公务员的待遇
一、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合肥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第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财税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承担全市税源管理、税源信息动态监控和分析预测 。第二,编制全市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全市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并督促执行;审查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第三,管理和监督市级发展经济、项目投资、科技、环保等基金;参与拟定国家重要商品流通领域的宏观调控在我市贯彻实施意见;管理和拨补重要商品储备补贴资金和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第四,管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城市住房支出和土地出让支出;管理全市的预算外资金和负责财政专户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监督全市彩票发行工作;承担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察考核和对口联系等责任。第五,负责全市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政策拟定及涉税案件的稽查;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级财政支农资金;负责财政补助直接发放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第六,监督和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税务代理所以及其它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指导和管理代理记账机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高级会计师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财会学会和珠算协会工作。指导和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第七,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规定、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结合工作。第八,负责全市国债管理工作和地方证券、金融、保险等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管理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负责涉外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党政机关外事经费和财政预算内非贸易性外汇。第九,组织拟定地方财税立法规划和地方税收政策。第十,拟定并执行全市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财税法规、政策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第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采购直接委托采购条件
政府采购直接委托采购是指为了满足紧急、特殊或者国家安全、保密等需要,政府采购单位可以不经过公开招标和比选程序,直接委托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特定的商品、服务或工程,以达到快速、高效和方便的目的。下面是政府采购直接委托采购的条件:1.紧急:必须在紧急情况下采购,否则会影响到国家重大利益、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等。2.特殊:具有特殊性质,需要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特定商品、服务或工程,无法通过公开招标和比选程序达到目的。3.国家安全、保密:涉及国家安全或保密的商品或服务,需要由特定的供应商提供,不能通过公开招标和比选程序获取。4.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为了保护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而采取的直接委托采购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采购直接委托采购虽然可以跳过公开招标和比选程序,但仍然需要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公平竞争、透明度和诚实信用等要求,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招投标行业委托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31号
第十三条 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交资格认定申请书。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资格认定申请书格式文本。
第十四条 申请人提出资格认定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无关的材料。
第二十条审批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资格和乙级资格。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财政部负责审批。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申请人住所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审批。
第二十一条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二)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其中: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50%,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10%。
第二十二条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以上;
(二)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其中: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70%,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20%。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申请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应当向财政部提交资格认定申请书;申请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交资格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二)机构章程,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说明,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技术方面专业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六)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前三年内有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将申请人提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与副本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应当及时将副本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