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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5 00:10:46编辑:花茶君

2022年上半年广东清远连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清远连州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广东清远连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连州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以下简称“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连州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连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连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连州市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4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登录成功后,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没有完善的用户,须先在此栏目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用本人的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并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连州市认定范围的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清远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机构为“连州市教育局”。

  符合连州市认定范围的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连州市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或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居住证所在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材料按受理机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现场确认第一阶段受理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27日,第二阶段受理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8日,受理地点为:连州市良江路3号连州市教育局一楼。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温馨提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择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网报后,均需及时留意现场审核受理机构官方网站发布的现场审核信息和注意事项。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连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体检医院设在连州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即湟川中路3号市人医一门诊),申请人要在受理期间自行到体检医院体检。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清远市外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区)过来的申请人需在清远市内居家隔离14天完成1、4、7、14天核酸检测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进行现场认定,清远市外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市过来的、健康码为黄码、行程卡带“*”的申请人需在清远市内居家隔离3天完成3天2检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进行现场认定,清远市外从低风险地区过来的申请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进行现场认定。各申请人在现场审核时要服从指挥并做好个人防疫保障措施。

  (二)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连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0763-6638300,地址:连州市良江路3号连州市教育局6楼人事股。

  (六)本公告可在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http://www.lianzhou.gov.cn/qylzjyj/gkmlpt/index)查看。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x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x

  连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8日


2021年下半年广东清远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范围

  1.户籍在清远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清远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外市户籍人员;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4.驻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免试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的“任教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直接认定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2.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10:00至18日17:00。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报名系统“须知”页面下载《个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二)报名

  清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清远市户籍、清远市居住、驻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请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择本人户籍(居住证、部队驻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清远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本人户籍(居住地、部队驻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

  申请人于10月8日至10月1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全市各认定机构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请咨询申请人所选认定机构(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清远市户籍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在清远市居住的外省外市户籍人员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清远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请关注本人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或电话咨询。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分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特别提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照片原件要求实际尺寸不大于38mmX30mm,且为正规冲洗类照片,不使用打印类照片。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级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清远市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及清远市教育局、清远市教育局官方微信(清远市教育局),如有疑问可拨打相关咨询电话(附件1)。

  1.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清远的教育发展状况是怎样的?

清远市有各级各类教育(不含非学历培训及学前教育)学校600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1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6所,普通中学177所,小学402所,幼儿园432所。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清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综合性公办高等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清远师范学校、清远市卫生学校、清远市广播电视大学、清远市教师进修学校和清远市交通学校合并升格而成。学院规划用地3461亩,校园建成面积近千亩,建筑面积25.64万平方米,拥有7个二级学院,有教职工623人,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13496多人,成人教育学生4000多人。学院有教职工623人,其中专任教师458多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21人。清远市第一中学,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清远市第一中学创建于1928年;1947年3月,为纪念邑人陈可钰将军,更名为清远县立景瑗中学;1990年12月,更名为清远市第一中学。2010年,市一中实行一校两区的办学模式,设立两个校区,分别为市一中校本部和市一中实验校区。2013年10月,市一中整体搬迁至清远市清城区学贤路(大学城)。学校有教职员工275人,其中高级教师95人(含省教育专家、省名师、特级教师共7人),中级教师106人。

清远市教学质量怎样

清远市的教学质量整体较为不错。清远市的教育水平处于较高水平,教学质量也得到了相应的提升。清远市教育局大力推行教育现代化,加强师资培训和教育设施建设,注重创新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力。同时,清远市政府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提高了教师的待遇和福利,吸引了更多优秀的教师加入到清远市的教育事业中来,这些都为提高教学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清远市采取了多种措施。例如,加强课程建设,推行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同时,还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估,采用多种方式对学校和教师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此外,清远市还积极推动教育信息化,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清远市的教学质量整体较为不错,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学生的学习负担过重等等。因此,清远市需要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加强教育公平,完善教育体系,以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清远农村义务教育现状如何?

借清远市 教育局局长 汤桂森的一篇文章给你参考 清远教育现状及发展经验 清远市教育局局长 汤桂森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关怀和省教育厅的直接指导下,我市用办大工业的理念办大教育,以教育资源整合促进教育均衡,以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清远教育发展回顾 (一)教育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一是“普九”成果不断巩固提高。2008年,小学入学率为99.9%,初中入学率为99%,三残儿童入学率为95.8%。二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加快。2008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人数为2.93万人,中职招生1.36万人,外输及中技招生约1.2万人。全市高中阶段招生总人数比上年增加14500人,增幅约30%。三是高等教育取得新突破。2002年,清远市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大专院校---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学院现有8个二级学院(系),29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8600多人。2008年9月,南华工商学院清远校区建成开学,首期在校生3000人。四是教育装备及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几年来,全市累计投入2亿多元用于教育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开通清远市基础教育网。 (二)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是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二是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不断完善、创新。2007年我市共投入教育经费25.02亿元。三是创新体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近年来,先后建起了一批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特色的民办中小学。目前,全市有民办教育机构304个(含幼儿园),在校生6.7万人。 (三)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一是通过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撤并农村中小学麻雀学校。仅2002年至今,全市共撤销学校477所,撤高留低406所。异地新(扩)建学校253所,总投入6.5亿元。二是实施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区域调整,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步伐。一方面新建、扩建了一批上档次、上规模的普通高中,大部分普通高中在校生都在3000人以上。另一方面通过采取合并、联合、共建、划转等方式,将全市公办职业学校从32所合并为9所,扩大了学校规模。 (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目前,我市小学专任教师达标率为99.5%,其中专科以上占73.24%。初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8.19%,其中本科以上人数占53.76%。普通高中专任教师达标率为93.69%。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达标率为77.98%。 (五)办学水平不断提高。一是优质学位大幅度增长。全市共有省、市一级学校117所,其中国家示范性高中8所,优质学位达212979个。二是教育强镇有新突破。全市有省、市级教育强镇21个,其中省级教育强镇12个,教育强镇比例达到全市建制镇的24.7%。 二、主要发展经验 (一)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重视支持,逐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 一直以来,教育快速发展与财政投入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财政性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办学水平差距仍然较大。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重视,进一步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二)坚持思路创新,以超常规的办法实现快速发展。 清远建市至今20年,办学条件和水平有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源于我们充分运用了“六大资源论(盆活现有资源、优化教育资源、善用未来资源、利用民间资源、发挥品牌资源和集约有限资源)”,创新思路,以超常规的办法实现快速发展。比如,我们努力制定各种政策和措施,帮助学校以固定收入向银行按揭贷款,再以地兴教,吸纳民间资本,形成几何效应。这是我们启用未来资源和利用民间资源最直接和最有效的办法。事实上我们每一个县(市、区),甚至相当一部分学校都是通过善用未来资源来发展自己的。佛冈是一个30来万人口的小县,目前全县中小学利用未来资源用于学校建设,已成为我市教育整体水平较高的县,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优质学位达100%。 (三)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坚持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倾斜。 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使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流向农村。按照方便学生上学、不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保证教学质量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中小学校布局,逐步实现教育公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兴办寄宿制学校,实行集中办学,扩大办学规模。切实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在岗培训、顶岗实践、挂职锻炼等方式集中抓好农村教师培训。深入开展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子活动,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去支教。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锻炼。 (四)健全教育资助助学体系,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 建立健全教育资助助学体系,是实现均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无论是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还是升入大学的学生,都要千方百计保证他们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一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书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政策。二是逐步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教育的奖学金、助学基金等制度,建立助学扶智基金,鼓励社会捐资助学。 (五)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双转移”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有利于促进就业,有利于人口素质提高,有利于山区脱贫,有利于增强经济竞争力。近年来,我市通过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培养的学生都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就业率达到95%以上,多数毕业生已成为社会各行各业的业务或技术骨干。很多山区或农村孩子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帮助家庭走出了贫困,走向致富。 三、今后发展思路 (一)积极探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路子。着力在完善教学设施设备,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三个方面下功夫,以内涵建设为重点,以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为抓手,通过政府解决学校建设硬件必要经费,通过教育部门提升教师业务水平,通过学校抓好教育教学管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积极探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新路子。清远市要在2011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市需增加高中阶段学位8.4万个。“普高”的压力非常大。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强化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加大投入,确保按时完成“普高”任务。要引导群众积极送子女读书,营造全社会重视教育和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探索利用现代化手段缩短与先进地区的质量差距。大力推进“校校通”工程,让山区师生同步共享信息化教学成果,逐步缩小与先进地区的“起跑”差距;大力推广培训、教研、课堂同步系统等基教网应用项目,让山区师生同步共享名师、名家指导和教育教学动态信息;着力打造教育教学资源平台,让山区师生同步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四)积极探索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路子。与发达地区相比,教师的收入较低,加上工作、生活条件艰苦,造成本地骨干教师外流,外地优质教师难以引进,中高级教师严重短缺。考虑外引内培,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 (五)积极探索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新路子。建议以《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依据,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探索走社会化、市场化的办学路子。 广东教育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 2009-1-20 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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