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厅网

时间:2024-06-11 18:23:31编辑:花茶君

福建省教育厅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纪检组):0591-87853491福建省教育厅其他部门电话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0591-87091616组织处:0591-87091471思想政治工作处:0591-87091416政策法规处:0591-87091463发展规划处:0591-87091426人事处:0591-87846921财务处:0591-87091318基础教育处:0591-87091365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0591-87091243高等教育处(省学位办):0591-87846780教师工作处:0591-87832554科技处:0591-87091406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处:0591-87846074对外合作处:0591-87821532学生工作处:0591-87844868教育督导处:0591-87091216学校安全工作处:0591-87824522机关党委:0591-87091411离退休干部工作处:0591-87091236行政服务中心:0591-87091609福建省教育厅是福建省的一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省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省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市县、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扩展资料机构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2、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具体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主要是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3、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高等学校副厅级以上干部的考察等相关管理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处级及以上干部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工作。4、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育,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民办教育工作。5、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6、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7、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8、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进行督导,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9、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10、主管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11、指导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各类教育考试。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职责。13、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14、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安定稳定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15、指导教育领域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指导外籍教师(文教专家)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16、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17、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福建省教育厅-教育厅联系方式参考资料来源:福建省教育厅-机构职能

福建省教育局电话

福建省教育局电话有0591-83349431、0591-87677797、0591-38105839、0591-63050285、0591-83613321、0591-63190303、0591-28923771、0591-85232540。福州市教育局0591-83349431;鼓楼区教育局0591-87677797;台江区教育局0591-38105839;仓山区教育局0591-63050285;晋安区教育局0591-83613321;马尾区教育局0591-63190303;长乐区教育局0591-28923771;福清市教育局0591-85232540。福建省简介简称“闽”,省会福州。位于中国东南沿海,陆域界于北纬23°33′至28°20′、东经115°50′至120°40′之间,东北与浙江省毗邻,西北与江西省接界,西南与广东省相连,东南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省相望,陆地总面积124000km²。福建省,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呈“依山傍海”态势,境内山地、丘陵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90%;地跨闽江、晋江、九龙江、汀江四大水系,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2020年8月,入选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

福州市教育局电话号码

福州市教育局电话号码:0591-83336611。福州市教育局,是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福州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与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实行一个机构。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地址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福州市教育局主要工作是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定稳定工作。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电话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电话是0591-86215687、8621567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成立于2011年10月,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副厅级单位,由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中会考办公室三个单位组建而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内设办公室、研究与宣传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自学考试处、高中会考与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社会考试处、命题处、信息技术处等八个处室。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的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汇总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全省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及有关教育考试的命题、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三)承担全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高校招生工作。(四)拟订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拟定主考学校;指导本省社会助学工作;管理自学考试考生学籍,颁发自学考试学历证书。

福建省教育厅的其他事项

(一)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公务员局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今年福建省高招办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记者9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为方便考生、家长咨询高招录取政策及有关问题,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现场开通咨询电话,同时设立考生信访接待处。

据了解,咨询电话为:0591-23510597、23537095、23510920、23510172、23531963。传真:0591-22860322。考生信访接待处地址: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旗山校区)大门左侧(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南门对面)

同时,考试院今年6月1日公布的4部高考咨询电话:0591-86215813、86215815、86215820、86215782,从7月9日起停止使用。开通纪检监察举报电话,受理违反招生工作纪律、招生工作人员严重失职问题的举报。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91-22860211。受理时间为:7月9日-8月20日。上 午:8:00-12:00。下 午:3:00-6:00。【回答】


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吧!【回答】


福建省招生办官网电话

福建省招生办官网电话介绍如下:福建省招生办官网电话是0591-8373333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成立于2011年10月,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副厅级单位,由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中会考办公室三个单位组建而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内设办公室、研究与宣传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自学考试处、高中会考与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社会考试处、命题处、信息技术处等八个处室。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的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汇总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全省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及有关教育考试的命题、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三)承担全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高校招生工作。(四)拟订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拟定主考学校;指导本省社会助学工作;管理自学考试考生学籍,颁发自学考试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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