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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0 01:50:46编辑:花茶君

青岛住房补贴审核通过后需要多久发到手里

法律分析:青岛住房补贴审核通过后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各级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将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法律依据:青岛市《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第四条 第三款 审核发放。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次月首个工作日开始通过系统进行线上汇总核实,系统无法核实的,由申请人按照审核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补贴资金到账后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青岛住房补贴申请通过后什么时候发放

青岛住房补贴申请通过后什么时候发放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青岛住房补贴申请通过后什么时候发放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青岛住房补贴申请通过后什么时候发放   青岛住房补贴审核通过后,会公布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公示期结束后会通知通过人员填写领取方式,主要是选择发放的银行卡,最快5个工作日可收到补贴。   青岛住房补贴审核发放规定: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核实上月25日前住房补贴申请情况,25日后申报信息下月汇总。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对外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各级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将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青岛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1、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个人)收入财产在规定标准以内;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2、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规定标准以内;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二)收入准入标准。中心城区家庭年收入准入标准为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准入标准为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郊区新城收入准入标准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收入准入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等适时动态调整。   (三)房产规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含出售、赠与、被征收、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等)的,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医生诊断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属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住房面积。   (四)家庭成员认定。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满18周岁的子女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已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 ;


2022青岛毕业生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青岛毕业生可通过人才引进来落户,具体人才落户申请条件、办理材料、落户流程等详情详见正文。一、落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一)高层次人才 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二)学历人才 1、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2、50周岁以下(未满51周岁,下同)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3、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 4、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 5、40周岁以下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三)技术技能人才 1、正高级职称人员; 2、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人员; 3、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人员; 4、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人员 5、5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6、45周岁以下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7、40周岁以下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8、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其中,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在中心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落户的,还需同时具有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记录(四)在校学生 1、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和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 2、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五)批准调入人员 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二、办理材料 拟落户人才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及以下材料原件的图片(根据个人落户方式准备): 1、省内高层次人才应提供山东惠才卡或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应提供其他市(地)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证书或文件; 2、专业技术人才应提供职称证书; 3、技能人才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4、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证书; 5、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学年在校学生学籍证明; 6、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调入材料。三、落户流程(一)网上申请1、拟落户人才有接收单位 点此直接进入:青岛人才网-办事服务-人才引进-在职人才引进 用人单位登陆“青岛人才网”,注册并申请开通单位办理权限后,授予个人权限。拟落户人才登陆“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在职人才引进”版块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2、拟落户人才无接收单位 点此直接进入:青岛人才网-办事服务-人才引进-先落户后就业 直接登陆“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注册账号后,进入“先落户后就业”板块,自主选择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以上两种情形中按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和在校生申请的,应先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模块进行学历学籍、学位等信息确认。【点此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3、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点此直接进入:青岛人才网-办事服务-人才引进-重点用人单位人才引进 由所在单位登陆“青岛人才网”,进入“重点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申请开通业务权限,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单位自行录入拟落户人员信息并审核。(二)信息审核 相关用人单位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进行审核。(三)结果查询 拟落户人才可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查询审核结果,并点击公安部门落户链接了解后续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人才引进服务窗口一览表区域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市南区66776881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市南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市北区58771903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B座二楼公共服务大厅李沧区87893707李沧区北崂路1022号中艺1688创意产业园A区3号楼李沧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4号窗口崂山区68066260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五楼G区城阳区58659756城阳区正阳路211号西海岸新区68979351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188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206室高新区68013331高新区汇智桥路与广盛路交叉口东100米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C5号楼一层青岛高新区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即墨区88552152即墨区通济街128号万丽国际A座5楼人才中心监督电话88612560同安路891号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6室投诉电话88916692同安路891号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6室注:"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 技术支持电话: 0532-88915202五、落户方式 拟落户人才本人、配偶、子女及其近亲属在青岛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落户或亲属投靠落户;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可直接联系学校办理。其他人才按照以下方式选择: 1.有接收单位的,依次选择落入单位集体户和区人才集体户,由单位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2.没有接收单位的,在青岛市租赁房屋的,可申请落入租赁房屋所在区人才集体户,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未租赁房屋的,可自愿申请落入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人才集体户,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更多阅读】 2022青岛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地点) 2022青岛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青岛2023人才引进政策

青岛2023人才引进政策如下:1、选调数量:全市总计划选调 500 名左右,具体数量根据选调工作情况确定。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200 名左右。青岛市所辖区市事业单位 300 名左右,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等“七区”“三市”,各 30名左右。2、选调条件。基本条件: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5条基本条件,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具体条件:选调范围的毕业生须具备一定条件:选调到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选调到“七区”事业单位的,选调到“三市”事业单位的,都需符合规定条件之一的要求。3、选调程序: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初选、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 生 , 登录 “ 青岛组工网 ”选择“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或者“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报名。其中,区市事业单位职位需具体到区或市。选调人员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全市选调生信息库,跟踪了解,跟踪培养。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择优调任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聘用后,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

青岛2023人才引进政策

一选调数量 全市总计划选调 500 名左右,具体数量根据选调工作情况确定。 (一)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200 名左右。 (二)青岛市所辖区市事业单位 300 名左右,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七区”“三市”),各 30名左右。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年满 18 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 25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 30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35 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 5 年及以上的,以学制 4 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 1 年相应放宽 1 岁。 4、中国海洋大学 2023 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农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医学学科门类。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 (二)具体条件 选调范围的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选调到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2 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2、选调到“七区”事业单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 2022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3、选调到“三市”事业单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 2022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或校级以上奖学金等奖励。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 5 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9、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三选调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初选、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 1、提交报名信息(11 月 11 日 9:00-11 月 21 日 16:00)。符 合 条 件 且 有 报 考 意 愿 的 学 生 , 登 录 “ 青 岛 组 工 网 ”(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或者“区市事业单位职位”进行报名。其中,区市事业单位职位需具体到区或市。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青岛市 2023 年“青选计划”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2、上传审核资料(11 月 11 日 9:00-11 月 21 日 16:00)。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后,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 jpg 格式,大小控制在300K-5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1 月 11 日 9:00-11 月 22 日 12:00)。资格审核一般需 1-2 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 11 月 21 日下午 16:00 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4、报名确认(11 月 11 日 9:00-11 月 22 日 12:00)。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将在报名网站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报名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过于集中在部分职位。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初选 报名确认后,分片区进行初选,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初选结果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通过初选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计划于 2022 年 12 月下旬进行,按职位分类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综合测试客观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和发展潜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对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未入围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报考人员,择优确定为区市事业单位职位考察体检人选,不占用区市选调计划数,按综合测试成绩进行现场选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对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按照每个区市计划数 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到人选所在高校组织开展。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对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市委组织部、各区(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与学生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拟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送到录用单位。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 1 年,试用期满由录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四管理培养 选调人员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全市选调生信息库,跟踪了解,跟踪培养。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择优调任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聘用后,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 号)及有关规定,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 1200 元/月、800 元/月、500 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 36 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安家费。五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六有关说明 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市委组织部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2—85911746 80899106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2022 年 11 月 9 日


青岛人才招聘网的网站简介

青岛0532人才招聘网成立于2011年12月,0532人才网是一家致力于为青岛企业与求职者提供全方位、精准化、专业化服务的人才求职招聘网站,拥有一支团结、敬业、求实、高效的团队,凭借先进的技术、专业的服务为企业求才、个人求职提供快速互动的交流平台。青岛0532人才招聘网为能给客户创造价值,一直在不断追求实现一个真正实用的、高效的网络招聘解决方案,致力于为委托企业提供真正的、区别于其他人才网站的标准服务和特色服务,真正从委托企业的立场和角度出发,从人才招聘的合理性角度出发,为委托招聘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人力资源招聘方面的帮助,以解决企业人才招聘面临的问题。我们一直坚持以人才为中心,以企业发展为导向。致力于为青岛企业打造一个资源丰富的青岛人才市场,同时提供大量的青岛人才、青岛招聘信息,是青岛人民最可信赖的人才招聘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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