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流程
【流程说明】一、预审(一)预申请1.登录:申请单位凭账号、密码登录相城人才网官网(网址:2.填报申请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3.上传申请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材料等。江苏省内户口迁入还需提交《电子准迁证申请书》。(二)预审。我中心工作人员自收到预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其中:对以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条件申请的材料,由我中心工作人员转递至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材料审核手续,材料反馈后我中心再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三)转档1.申请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拟落户人员,需转档的由单位自行出具《调档函》;2.其他单位拟落户人员,人事档案尚未转入我中心保管的,申报人才落户时应同时申请转档手续。在我中心预审完成后,个人可根据告知在人才落户申报平台自助打印含有电子章、二维码(通过扫码可验证真伪)的《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并通过机要通信的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自助打印《调档函》前,请与原档案保管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我中心(相城区南天成路77号),相城区就业、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调档函》]。二、公示1.社会公示。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在我中心网站(网址:2.单位内部公示。单位自收到我中心公示告知之日起,应当在单位内部公示栏或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张贴《苏州市相城区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榜》。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并如实反馈公示结果,提交《苏州市相城区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及单位内部公示栏公示照片或信息系统公示截图。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我中心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并告知核实结果。三、审档⑴申请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在档案转入单位后由单位负责档案审核工作,并向我中心提交《苏州市相城区人才落户人事档案情况核实表》;⑵其他单位档案转入我中心后,经审核缺少关键档案材料的由我中心出具《苏州市相城区人才落户缺少档案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本人应作出书面知情说明并提交《承诺补充档案材料书》。但对以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作为申请条件的,档案里反映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的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四、材料提交除预申请时已提交的合规材料外,应按要求和预审告知通过人才落户申报平台提交以下材料:1.《苏州市相城区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2.补正的其他材料;五、申请受理我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受理或不受理。对符合落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进入审核流程。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或存在《细则》第三条第四款第三点不予受理情形之一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六、审核和审批材料齐全的,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组织审核和审批。对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我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对申请单位或个人存在《细则》第三条第五款审核不予通过情形之一的,由我中心反馈信息,并说明理由。七、户籍迁移拟落户人员根据公安机关的告知和《细则》第三条第六款的要求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
相城区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
流程说明一、预审(一)预申请1. 登录:申请人注册/登陆相城人才网官网(网址:2.填报个人申请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3.上传申请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材料等。江苏省内户口迁入还需提交《电子准迁证申请书》。(二)预审。我中心工作人员自收到预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其中:对以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申请的材料,由我中心工作人员转递至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材料审核手续,材料反馈后我中心再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三)转档。申请人才落户时人事档案尚未转入我中心保管的,申报人才落户时应同时申请转档手续。在我中心预审完成后,个人可根据告知在人才落户申报平台自助打印含有电子章、二维码(通过扫码可验证真伪)的《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并通过机要通信的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自助打印《调档函》前,请与原档案保管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我中心(相城区南天成路77号),相城区就业、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调档函》]。二、公示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在我中心网站(网址: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我中心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并告知核实结果。三、审档⑴档案已转入我市有档案保管权限单位的,可由单位负责档案审核工作,并向我中心提交《苏州市相城区人才落户人事档案情况核实表》;⑵个人档案转入我中心后,经审核缺少关键档案材料的由我中心出具《苏州市相城区人才落户缺少档案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本人应作出书面知情说明并提交《承诺补充档案材料书》。但对以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作为申请条件的,档案里反映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的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四、材料提交除预申请时已提交的合规材料外,应按要求和预审告知通过人才落户申报平台提交以下材料:1.补正的其他材料。五、申请受理我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受理或不受理。对符合落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进入审核流程。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或存在《细则》第三条第四款三点不予受理情形之一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六、审核材料齐全的,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组织审核和审批。对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我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对申请单位或个人存在《细则》第三条第五款审核不予通过情形之一的,由我中心反馈信息,并说明理由。七、户籍迁移拟落户人员根据公安机关的告知和《细则》第三条第六款的要求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
苏州人才网的简介
苏州人才网是江苏苏州著名人才服务平台。其品牌和服务已被个人求职者和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普遍认可已成为江苏地区最大型、最专业的人才网站之一。网站服务“为人才谋发展创造机遇,为发展招人才搭建平台”!苏州人才网已迅速发展成为本地最权威、影响力最大、内容最丰富、流量最高、求职者凝聚力最强的优秀人才招聘网站。对服务精益求精,是苏州人才网全体员工永不停顿的追求,苏州人才网将凭借我们严谨的专业精神、优秀的服务态度、高效的解决方案为苏州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招聘服务,努力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商,成为苏州企业发展规划中的长期忠实合作伙伴!可靠的互联网应用技术和专业贴心的“一对一”客户服务,已成功为超过2万家企业提供了快捷高效的人才招聘服务,并成为企业招聘和人才择业的高效工具
苏州高新区人才优购房申请指南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才优购房申请指南政策原文:《苏州高新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申请对象/条件(就业/学历/家庭/无房)在高新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本科和硕士人才;在高新区就业、创业,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博士、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申请人在本办法施行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转移至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后离婚造成无自有住房的,自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购房资格。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 (以下简称“申请人家庭”),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房源供应苏州高新区人才优购房政策首先在狮山街道新建商品住宅楼盘进行试点,后期视市场情况推广至其他板块。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当期价格备案后预(销)售许可前,抽取不多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40%的优购房。申请时间:开放商公布的认购期内(不同楼盘,时间不同)PS:开发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预(销)售方案,并明确优购房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不少于7日)。申请材料:1、身份证2、户口簿3、婚姻状况证明(含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等)3、社保或个税缴纳凭证4、学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备查)5、填写《苏州高新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现场填写)6、苏州市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的声明保证申请地点:开发企业指定的销售现场备注:集中认购期结束后,开发企业不再受理优购房的资格申请。受理申请开发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预(销)售方案,并明确优购房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不少于7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开发企业取得预(销)售许可后集中认购期内,携带上述材料至开发企业指定的销售现场,填写《苏州高新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并出具苏州市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的声明保证后登记认购。集中认购期结束后,开发企业不再受理优购房的资格申请。资格核实开发企业销售人员登录学信网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登记认购人的学历,并将符合条件的学历信息截图打印。开发企业将登记认购的人才家庭各类信息报送至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接件后由各部门依职能进行核实。区住建局将通过认证的申请人名单在住建局网站公示,开发企业将名单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公示期2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申请人具备优购房购房资格。集中选房1、开发企业须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选房的先后顺序,并在现场进行公示。博士及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选房,剩余房源由其余优购房申请人选购。2、开发企业应将优购房选房结果及申请人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住建局备案。3、优购房剩余房源及申请人退订的房源不再作为优购房房源。
苏州人才优购房怎么申请
苏州人才优购房申请具体方式如下:1、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2、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5、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6、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7、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8、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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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首先要找一个地方住,找工作求职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有可能找一个星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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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不要上当受骗,人才市场门口,有很多中介,或者职业骗子,一定要小心,他们都是一伙的,不要理他们就可以啦,找工作到人才市场里面去找,免费,不要中介费,免门票。在苏州找工作,用人单位不会收你费用的,中介一般都会收你服装费,培训费,其他一些费用,花样很多。
第三,在苏州找工作,费用上要节约,时间长啦,谁都会受不了,所以,自己知道,要带多一点钱,防身。要做到进退自如。
第四,随身带的东西,要分开啦,身份证,同钱包要分开,不要带太多的现金。不要丢了钱包,这样会影响心情,
第五:找工作我多看一下,公司是不是正规,在网上搜一下他们,多看看别人的评价。
以上希望你找工作求职顺利。
相城区应届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一)调档凭材料办理调档;(二)毕业生鉴证毕业生携带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至区人才中心就业报到窗口办理审核鉴证备案;(三)报到毕业生通过相城人才网查询档案是否到达,到达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毕业生报到所需相关材料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四)落户1)户口在原籍的(省内):凭鉴证完的《报到证》至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人才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再至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2)户口在原籍的(省外):凭鉴证完的《报到证》至相城区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然后至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至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3)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本市):凭鉴证完的《报到证》、本中心开具的《同意落户通知书》、学校开具的《户口登记表》至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办理落户。4)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外市):凭鉴证完的《报到证》、学校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至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办理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相城区应届毕业生落户办理条件
法律分析:单位与相城区人才中心签订人事协议;与相城区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1年内;社保正常在缴,有社保记录。办理时需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法律依据:《相城区应届毕业生落户办理条件》 第四条 落户(1)户口在原籍的(省内):报到证、迁入证(2)户口在原籍的(省外):报到证、准迁证、迁移证(3)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本市):《报到证》、本中心开具的《同意落户通知书》、学校开具的《户口登记表》(4)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外市):《报到证》、学校开具的《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