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当明星?
明星都是炒作出来的,而炒作是要花大钱的,不是一般的大钱哦,是至少几百万以上的大钱,没有一个明星是从自己家里拿这笔钱的,都是捧她的那位富豪掏钱。这话说起来就远了,也未必是你能接受的。所以还是说说怎么当上演员才是最现实的。想当演员也不是那么简单的,首先千万不要到招聘演员的公司,包括自称剧组直招的的地方应聘,那里全是诈骗钱财的假招聘,一个真的也没有。
想当演员,除去上艺术院校的途经,男的还有去影视基地、电影厂门口蹲守等候当群众演员这个唯一途径,女的则不建议去蹲守,因为那里被选上之后常有女生被性侵。女的其实有更好的渠道,不必从群众演员开始,而是可以从别人梦寐以求的小角色演员开始。
女的如果想从小角色演员开始,就要想办法进入导演的挑选范围,特别是接近群众的小角色演员,并不需要多少演技,哪怕你没有学历,没有任何特长,只要你进入了导演的挑选范围,只要你的形象气质适合角色,只要你作为新人女演员,不拒拍艺术上需要的任何镜头,同时你的表现确有潜力,导演就可能选中你直接进组,正规公司也可能选中你直接签约。哪怕不被选中,这个试镜本身就很锻炼人,所有要求都跟艺校是一样的,参加免费试镜甚至你都不需要再上艺校了!
但女的究竟怎么让导演知道有你这一号呢?现在北京有一个演艺界内人士组织的完全免费的公益活动,叫做“试镜跟我走,梦想握在手——大型免费初选试镜公益行动”,我本人就是在北京这项公益活动中直接做免费拍摄的老年志愿者。本试镜活动是完全免费的。试镜期间还免费提供工作餐,只要你自己解决住宿就可以了。试镜期间在尚未被导演选中之前,可以为你安排一些演艺活动,都是有报酬的,让你锻炼一下、经历一下、体验一下、见识一下,为今后的演艺生涯做好准备。
这个免费试镜活动是圈内导演为被制片方硬塞进剧组的小角色年轻女演员在片场突然拒拍一些大尺度戏份时,备份随时可以顶上的人选而开展的一项内部日常工作。由于男演员不会出现拒不出演的情况,包括岁数大一些的女演员也不会出现这个的情况,而只有年轻女演员才需要做这种备份,所以,这项被称为免费初选试镜公益活动圈内日常工作,就只能以接收年轻女孩为主,并非一般的男女都要的选演员,不要误会。
我们是该活动老年志愿者,可以免费为你实现梦想尽最大的努力。这个试镜活动既针对演员也针对模特,两者统一挑选,统一试镜,要求一致:女孩子作为演艺新人,不论你将来是做演员还是做模特,你都不得拒绝出演党的文艺政策允许的,国产影片中出现过的最大尺度镜头,做模特更是无法避免裸露,不论是暴露的模特种类,还是现场更衣换裤时候的男女混合现状,你都必须能够坦然接受。要不然你在试镜时就肯定会输在起跑线上的。当然,参加试镜并不保证一定为你搞定出路,你必须是确实酷爱这一行,包括就连试镜拍摄本身也是酷爱的,不论选上选不上,你都为自己能够在镜头前表现自己而充分享受,不要硬着头皮来试镜。
试镜地点在北京地区的外景地。具体地点不固定,每次去的地方不一样,都是有人预约试镜了,我再告知她这次所去的具体地点和注意事项。由于那些用人单位的人士都是不定期到拍摄人这里看片挑人,而每次来又都只看近期的,所以如果你只拍一两次,就很有可能被他们错过,你只有长期坚持试镜拍摄资料片,被他们看见的概率才更高。
绝大部分被拍摄人都是导演摄影师经纪人派发过来的,我也可以自己找人来拍,最后由他们一并看片挑人。我本人前后已经做了数十年这项公益事业了,多位知名艺人均出自我的试镜活动,你在网络上搜搜,除了那帮被我砸了饭碗的骗子公司及其同伙的的一些马甲心怀鬼胎的攻击谩骂之外,至今还没有一名真正在我这里试镜过的艺人对外投诉我有任何不规之举,我本人甚至被人调侃为不食人间烟火、性取向不正常、不解风情等等,在京城演艺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清者自清,这是我的骄傲。
艺人初选试镜还有一个辨别真假的试金石,就是看他们提不提要求新人女演员不得拒绝出演党的文艺政策允许的国产影片中出现过的最大尺度镜头。这个要求是新人女演员从事演艺行业的前提,只有能做到这个,才能谈到其它。所有艺校开学的第一课就是“解放天性”,老师就是给你们讲这个。所有艺校毕业的女生,也没有人会不演任何镜头的。因此,在面向业余爱好者的面试中,强调这个的应该就是真的,不提此事的应该就是假的。因为他们怕提这个吓着你,你跑了他们骗谁钱去啊?
我这个渠道究竟好不好,也是见仁见智的,酷爱拍摄照相的女孩,哪怕不挣钱也喜欢在镜头前表现自己的女孩,就是喜爱这种艺人生活的女孩,就是要这个感觉的女孩,不为钱纯为兴趣爱好的女孩,就乐此不疲,长期跟着我试镜,无论入选与否,都毫无怨言;而那些急于挣钱,完全是为了图财,哪怕这并不是自己最爱的行业,为了能轻松挣钱,也要硬着头皮干的女孩,或者功利性过强,非要真正当上演员模特出人头地不可的女孩,从一开始可能就很犹豫,到后来就很难坚持下去了。
再一个就是你的年龄,如果你还属于未成年女生,除非你家长能带着你来,或者给出同意你可以接受艺术上需要的任何镜头的书面证明,否则你只能等到18岁以上自己来了
我本人前后已经做了数十年这项公益事业了,多位知名艺人均出自我的试镜活动,你在网络上搜搜,除了那帮被我砸了饭碗的骗子公司的一些马甲心怀鬼胎的攻击谩骂之外,至今还没有一名真正在我这里试镜过的艺人对外投诉我有任何不轨之举,甚至被人调侃为不食人间烟火、性取向不正常、不解风情等等,在京城演艺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清者自清,这是我的骄傲。
我是北京演艺界的原高层,现已退休,关于应该怎么参加这个内部免费初选试镜活动当演员的问题请搜索我在这里的其它同类回答。也可以去参看百度贴吧的招演员吧、群众演员吧吧(注意是两个吧字)中我的置顶帖子,以及星探吧中我的相关帖子,里面都附有我的详细信息。由于文章太长,这里不详述。阅后可以在那里跟帖交流。
罗菲的个人经历
2008年年中的一天,杨建宇和张曙光、罗菲一起吃饭。席间,罗菲说想换一辆车。杨建宇当时说要“赞助赞助”。看两人没有反对,杨建宇想就是默许了,此后他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想找机会给罗菲钱,让她买车。没过多久,杨建宇在香格里拉酒店遇见罗菲,杨建宇到房间拿了30万元现金,用纸袋装好到停车场交给罗菲,说是赞助她买车,一点心意。罗菲没有推辞,当场收下了。两三天后,张曙光对杨建宇表示感谢。杨建宇证言称,他给罗菲送钱主要还是讨好张曙光,希望在蓝箭项目上获得张曙光的帮助。2008年底,一次吃饭时,罗菲抱怨收入太低,平时演出也不多,没有演出的话只能拿每个月几千元的死工资。杨建宇赶紧提出,让罗菲到他的北京公司做企业宣传和形象策划。罗菲说可以,张曙光也说好。杨建宇试探着问,一个月就开几万元的工资吧。张曙光说不用那么多,一个月五六千元就够了。杨建宇说那就一个月开1.6万元吧。随后,他带着罗菲到公司,以公司新员工的名义让出纳和财务给办了工资手续,办了工资卡和交税信息。2009年初开始,杨建宇的公司每月给罗菲1.6万元,都打在工资卡里,前后发给罗菲三四十万“工资”。杨建宇说,虽然名义上每月给罗菲发工资是让她帮公司做宣传企业文化,但公司从来没让她做任何工作,她也没帮做过企业文化,让她来公司只是一个托词,给钱纯粹就是为了讨好张曙光。张曙光也明白,实际上就是以这个名义给罗菲钱。 2011年2月,张曙光被停职审查。据铁路文工团歌唱演员高某的证言,2011年4月间,罗菲曾将一个黑色箱子放在高某处,当时张曙光已经案发,此后高某将箱子交给了检察机关。素颜出庭承认是情人2011年11月7日年下午1点半,取保候审的罗菲梳着马尾辫与辩护律师等出现在二中院西门安检大厅,与曾经在电视上浓妆演唱时的形象不同,素颜的罗菲穿着白色运动上衣、蓝色紧身牛仔裤、白色运动鞋,比电视上看着清瘦一些 。见到有摄影记者拍照,她立即用手和头发遮挡面部。进入法庭后,她坐到被告人席上,在开庭前未再回头。在张曙光受审时,罗菲证言显示其承认与张曙光的情人关系,并收受杨建宇的财物。
特定关系人受贿如何认定
法律分析: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的,不论是否共同占有财物,构成受贿共犯,非特定关系人通谋的,双方共同占有财物,构成共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特定关系人受贿罪的认定
一、“特定关系人”的范围如何界定《意见》第十一条称:本意见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根据我国民法规定,近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一点当无异议。所谓情妇(夫)一般指行为人的配偶以外,长期保持有不正当性关系的人。长期具体多长?一般理解为三个月以上,偶尔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不能认定为情妇(夫)。应当注意的是,认定情妇(夫)不必以同居为必要条件;在特殊情况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时间较短(即3个月以内)的亦可以成为收受贿赂的的特定关系人。这里,最难把握的是“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毫无疑问,这类人既非近亲属,也非情妇(夫)。理解共同利益关系,应把握两点:一是共同利益关系主要指经济利益关系,纯粹的同学、同事、战友、同乡、朋友关系应排除在外。合伙人、共同投资人、经常联手的赌友以及已经形成默契的介绍贿赂人均可认定为具有共同利益关系;二是共同利益关系不限于共同财产关系。从民法角度讲,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关系的人毕竟在少数,甚至不包括多数近亲属。因此,“利益关系”不能跟“财产关系”划等号。
二、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特定关系人受贿的要件《意见》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这里除一般受贿必须具备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外,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特定关系人受贿的两大要件。一是“授意”。授意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授意的方式,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既可以是直截了当的明示,也可以是半推半就的暗示;授意的内容,即《意见》所列的非正常交易、收受干股、合作投资等形式。非经国家工作人员授意,不能认定为受贿。二是“占有”。即在国家工作人员向请托人授意之后,请托人已将相关财产交给特定关系人,应当强调的是,《意见》所表述的“给予特定关系人”,应理解为特定关系人已实际占有该财物。请托人给予特定关系人,特定关系人拒收或因故未能实际占有控制该财物的不能认定为受贿。
三、特定关系人何时成为受贿共犯《意见》明确规定,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的,不论是否共同占有财物,构成受贿共犯,非特定关系人通谋的,双方共同占有财物,构成共犯。何谓“通谋”?指共同谋划。事前不知情,事后被动接受财物的,不能认定为通谋。强调通谋,在于突出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为他人谋利方面的意思联络。“通谋”可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事前通谋。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共同谋划后,再开始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二是事中通谋。国家工作人员在为他人谋利过程中,与特定关系人共同谋划“方案”;三是事后通谋。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行为已实施终了,但在如何接受财物问题时与特定关系人谋划,亦构成“通谋”。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消失了展凌歌醒了吗
全世界最爱我的那个人消失了作 者张芸欣七年前,她的名字是林弯弯,在一次被拐卖的途中被警察解救。因为找寻不到亲生父母,故此被警察收养。陌生的家、姐姐的排挤、养父母的疏离、让她在这个家中亦步亦趋。直到遇见残疾少年展凌歌,他用尽借口靠近她,却也一手摧毁了她与青梅竹马恋人许昊天的幸福,让她跌入无尽的深渊。在她陷入绝望时,亲生父母的出现拯救了她。从此她离开清榕,改名罗菲,考上了公安大学,做了一名女刑警。可是时光的轮盘却让她再次遇见展凌歌......
“罗菲”的个人经历是什么?
2008年年中的一天,杨建宇和张曙光、罗菲一起吃饭。席间,罗菲说想换一辆车。杨建宇当时说要“赞助赞助”。看两人没有反对,杨建宇想就是默许了,此后他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想找机会给罗菲钱,让她买车。没过多久,杨建宇在香格里拉酒店遇见罗菲,杨建宇到房间拿了30万元现金,用纸袋装好到停车场交给罗菲,说是赞助她买车,一点心意。罗菲没有推辞,当场收下了。两三天后,张曙光对杨建宇表示感谢。杨建宇证言称,他给罗菲送钱主要还是讨好张曙光,希望在蓝箭项目上获得张曙光的帮助。2008年底,一次吃饭时,罗菲抱怨收入太低,平时演出也不多,没有演出的话只能拿每个月几千元的死工资。杨建宇赶紧提出,让罗菲到他的北京公司做企业宣传和形象策划。罗菲说可以,张曙光也说好。杨建宇试探着问,一个月就开几万元的工资吧。张曙光说不用那么多,一个月五六千元就够了。杨建宇说那就一个月开1.6万元吧。随后,他带着罗菲到公司,以公司新员工的名义让出纳和财务给办了工资手续,办了工资卡和交税信息。2009年初开始,杨建宇的公司每月给罗菲1.6万元,都打在工资卡里,前后发给罗菲三四十万“工资”。杨建宇说,虽然名义上每月给罗菲发工资是让她帮公司做宣传企业文化,但公司从来没让她做任何工作,她也没帮做过企业文化,让她来公司只是一个托词,给钱纯粹就是为了讨好张曙光。张曙光也明白,实际上就是以这个名义给罗菲钱。 2011年2月,张曙光被停职审查。据铁路文工团歌唱演员高某的证言,2011年4月间,罗菲曾将一个黑色箱子放在高某处,当时张曙光已经案发,此后高某将箱子交给了检察机关。素颜出庭承认是情人。2011年11月7日年下午1点半,取保候审的罗菲梳着马尾辫与辩护律师等出现在二中院西门安检大厅,与曾经在电视上浓妆演唱时的形象不同,素颜的罗菲穿着白色运动上衣、蓝色紧身牛仔裤、白色运动鞋,比电视上看着清瘦一些 。见到有摄影记者拍照,她立即用手和头发遮挡面部。进入法庭后,她坐到被告人席上,在开庭前未再回头。在张曙光受审时,罗菲证言显示其承认与张曙光的情人关系,并收受杨建宇的财物。
罗菲的人物事件
罗菲原是中国铁路文工团歌舞团歌唱演员,是一名女高音歌手,曾代表铁路文工团参加2010年的第十四届青歌赛。2011年6月13日,在张曙光被抓4个月后,罗菲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监视居住,同年6月2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拘留。1月,罗菲被东城检察院取保候审。1月,罗菲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已被解除取保候审。2011年8月,东城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以罗菲涉嫌受贿罪,将此案报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市检二分院经过审查,在起诉时将罗菲的罪名由受贿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检方指控,罗菲于2007年至2011年1月间,明知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给予的款物,系其情夫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上述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98万余元。罗菲于2011年6月10日被查获,涉案款物已追缴。检方认为,罗菲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罗菲的刑事责任。检方起诉并未将罗菲的涉罪行为定性为“情节严重”,如果检方起诉获得法院认可,罗菲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如果以受贿罪起诉,则起步就是重刑。2014年12月2日,罗菲被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罗菲即由取保候审转为收监。 宣判后,罗菲不服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二审时,北京高院依法决定不开庭审理此案。 罗菲的上诉理由是,其与张曙光之间不存在利用张曙光的职务便利为杨建宇牟利的通谋,请二审法院改判其无罪。罗菲的辩护人认为,杨建宇向张曙光请托事项以及张曙光利用职务便利为杨建宇提供帮助的事项,均与罗菲没有任何关联,罗菲既不知晓亦未参与其中。根据刑法共同犯罪的规定,罗菲不应与张曙光一起构成受贿罪。 经审理,北京高院认为,罗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张曙光的特定关系人,明知张曙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仍非法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共计157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罗菲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2015年4月20日,北京高院终审宣判,维持了一审判决。